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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1112破1号镇江大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镇江市玻璃厂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管理人通讯地址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镇江大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镇江市玻璃厂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管理人通讯地址变更公告
公开时间:43分钟前 | 公 开 人:镇江市玻璃厂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 |
镇江大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镇江市玻璃厂有限公司
合并破产重整案管理人通讯地址变更公告
2024年3月5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以(2024)苏111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镇江市玻璃厂有限公司、镇江大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4年3月19日以(2024)苏1112破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南昆仑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镇江市玻璃厂有限公司、镇江大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管理人办公通讯地址发生变更,新地址为“镇江市天桥路5号旭辉时代大厦26楼”,该新地址自本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
原办公通讯地址“镇江新区通港路96号国际贸易物流大厦10层”不再使用,各债权人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13921580913王律师。
特此公告。
镇江大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镇江市玻璃厂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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