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林业局关于遴选《临高县林地保护利用规(2021-2035年)》修编工作技术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做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和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4〕876号)要求,我局拟启动《临高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修编工作,以进一步解决林保规划与海防林、红树林、耕地等布局不衔接问题。现拟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开展《临高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修编工作,有意向报名的单位,可在公告时间内向我局报名,最终在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临高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修编工作
二、技术编制服务费
《临高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修编工作技术编制服务费约12万元。
三、工作内容
1、根据海南省海防林、红树林规划布局要求,全面核实沿海防护林林地边界范围,重新确定规划林地布局;
2、与耕地保护任务相衔接,协调做好耕地保护项目用地保障;
3、因部分村庄规划的变更调整,此次需全面重新核查村庄规划与林地冲突问题,做好与已批复村庄规划的衔接;
4、核实已批复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农转用等项目用地,落实林地占补平衡;
5、与2023年度国土三调查年度变更数据相衔接,全面核查国土三调中非林业用地图斑,协调做好林地与耕地、草地、湿地等其他地类的关系;
6、为规范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参照规划林地划定要求,综合考虑到2035年规划期末临高县经济建设发展拟使用林地规模,提出补充林地地块数据库。
四、报名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所需材料
1、有效的执业资格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及单位简介;
4.提供报价依据和项目报价单(密封);
(二)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全部复印件及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印章。
(四)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报价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五、选聘方式
林业局对参加报价的单位按报名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统一拆封报价函,通过资格审查、价比,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技术服务单位。
六、报价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盖章或签字,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报价事项、报价人名称。
七、报名时间和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5日
2.报名地址:临高县林业局办公室室(临高县临城镇临解放路2号)
3.联系方式:林先生,电话:13976488683
4.报价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
临高县林业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