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鸟击防范耗材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招案2023-340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飞行区鸟击防范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招案2023-34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三个包件 (1)包件一:为满足现场类驱赶需要,拟采购礼花弹、LD 驱鸟弹;(2)包件二:为满足鸟击防范需要,拟采购驱鸟物资进行防控;(3)包件三:浦东机场飞行区现有草坪面积约 1125 万平方米,为使飞行区虫情得到有效管控,应对7至9月鸟类活动高发期,拟采购化学农药进行针对性喷洒;三个包件可兼投兼中。
2.2 最高限价:包件一:LD驱鸟炮弹及礼花弹最高限价人民币209.69万元(含增值税)
包件二:驱鸟物资最高限价人民币171.39万元(含增值税)
包件三:化学农药最高限价人民币721.4万元(含增值税)
注:本项目采用单价采购,单价限价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及需求”,超过任意一项单价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各包件限价为采购上限价,中标后锁定单价,按实结算。 各包件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乘以模拟采购量之和超过各包件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2.3 服务期:项目实施周期3年。
2.4 本招标项目将由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同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包件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项目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销售商,须提供《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驱鸟物资销售项目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须保证,在本次招投标工作过程中以及合同履行期限内,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具备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的资格或要求等始终保持有效性;
3)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农药销售项目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及签章页,合同时间以签署日期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 27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双休、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现场领购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①有意向参与的领购人需先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点击主界面右下角“投标报名-用户注册”(已注册跳过此步)后,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报名-购买标书-按项目编号搜索参与项目--进行项目信息填写(选择是否需要发票、相关发票信息、标书费支付方式、附件无需上传),并提交审核;因投标人提供的开票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该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 显示待审核后,请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供的资料不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至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306室)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并付款成功后,即可在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③招标文件获取须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注:微信登记成功但是未至现场办理文件领取的供应商视为未成功领够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包件一:2023年10月24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包件二:2023年10月2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包件三:2023年 10月 2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按底楼大屏幕显示会议室,现场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26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迎宾二路200号
地址: 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
 
邮编:200063
 
联系人:田斯斯、倪敏、徐潇、王燕
 
电话:021-62446079、52907696(报名联系52907696)
 
电子邮件:tiansisi@cwcc.net.cn、nimin@cwc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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