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储备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4.0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08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袁先生5900055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女士159062959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对其所需的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储备包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储备包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14.08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采购需求: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包物资约440套,详见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四、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第五部分附件)。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五部分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须认真对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磋商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层南侧。
方式:线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孙女士,15906295903,邮箱:1013963231@qq.com)联系,将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简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公司名称全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等,邮件附件命名“附件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附件2营业执照”。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7:00时。逾期不可响应。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4年9月2日14时30分前;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应急管理局16楼西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应急管理局16楼西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认证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二、竞争性磋商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59000552。
2.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层南侧;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5906295903;
邮箱:1013963231@qq.com。
采购单位名称: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代理机构: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21日
采购文件申请表.docx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物资储备包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14.08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采购需求: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应急包物资约440套,详见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四、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章,请仔细研究。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响应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第五部分附件)。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五部分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须认真对照磋商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磋商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层南侧。
方式:线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人:孙女士,15906295903,邮箱:1013963231@qq.com)联系,将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简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公司名称全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等,邮件附件命名“附件1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附件2营业执照”。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7:00时。逾期不可响应。
八、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代理机构;
2.接收时间:2024年9月2日14时30分前;
3.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应急管理局16楼西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应急管理局16楼西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将委托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业绩、认证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十二、竞争性磋商采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59000552。
2.代理机构
单位: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12号2层南侧;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5906295903;
邮箱:1013963231@qq.com。
采购单位名称: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代理机构: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21日
采购文件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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