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24-2026年广东分公司小翼全光网设备框架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4-0451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小翼全光网设备1批(包括工业头端-旗舰款-XG(中大企业)300个、工业头端-旗舰款-XGS(中大企业)20个、工业头端-增强款(中小企业)50个、工业头端-标准款(小微企业)100个、工业级8口ONU 500个、光分路器-插片470个)。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交货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将当期采购的订单设备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个) |
交货地点 |
1 |
工业头端-旗舰款(中大企业) |
网络接口:XG-PON |
300 |
广东省内买方指定配送地点 |
2 |
工业头端-旗舰款(中大企业) |
网络接口:XGS-PON |
20 |
|
3 |
工业头端-增强款(中小企业) |
网络接口:XG-PON |
50 |
|
4 |
工业头端-标准款(小微企业) |
网络接口:XG-PON |
100 |
|
5 |
工业级8口ONU |
网络侧接口:2xGPON 用户侧接口:8×GE |
500 |
|
6 |
光分路器-插片 |
商企FTTR分光器(1:9) |
470 |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5,275,648.00元(不含增值税)及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投标人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或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详见附件《投标报价表》。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2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工业全光网关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该设备以下证书及文件:
1)需提供本次投标设备型号(对应投标报价表第1-5项产品)对应的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者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https://jwxk.miit.gov.cn/)证书查询结果截图。如上述证书正在办理中,须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办理并提供相关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如到期仍未提供该证书原件扫描件,将视为不具备该证书,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相应产品的供货资格。
2)提供《产品有效期内生产承诺函》,承诺内容:投标人承诺本次投标产品在出厂时进网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即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
上述证书或查询截图将在工信部电信设备进网管理网站(https://jwxk.miit.gov.cn/)进行相应核实,如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所提供证书或查询截图不一致的,以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最终中标人的进网许可证及承诺函将作为合同附件,为后续收货或工程验收付款的必要条件。
2.3.3 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2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同类项目指网关终端或光猫路由一体网关或FTTR设备或政企网关或宽带融合终端产品的销售业绩。
备注:
1) 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均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2) 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 合同与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21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25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0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集中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1)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样品,具体要求如下:
序号 |
样品名称 |
规格配置 |
数量(个) |
1 |
工业头端-旗舰款-XG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1 |
2 |
工业头端-旗舰款-XGS |
1 |
|
3 |
工业头端-增强款 |
1 |
|
4 |
工业头端-标准款 |
1 |
|
5 |
工业级8口ONU |
1 |
(2) 投标样品采用盲评方法进行评审,样品不得外露任何厂家标志、标识及可辨别投标人身份的标识,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3) 样品提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样品将被拒绝。样品将作为评审依据之一,如不按时提交的,将影响技术部分评审。
(4) 如投标人中标,其投标报价产品、供货产品与送样样品须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 非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在供货结束后退还。
(6) 样品递交需提交《送样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样品完好性确认书》原件,并出具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送样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样品完好性确认书》原件的人员递交的样品不予接收。
样品递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0楼1004室
收件人:刘晓凤
电话:15013324620。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 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 (CA 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
邮 编:510055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020-378648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0楼 1002-1004室
邮 编:510095
项目负责人:刘晓凤、王瑞浩、谢思
联 系 人:刘晓凤、王瑞浩
电 话:15013324620 、18719136469
电子邮件:liuxiaofeng@gpdi.com
网 址:/
开 户 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3000956001371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 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