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采购实施前公告表
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区发展和财政局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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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购买打造应急救援队伍营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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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信息 |
一、项目概况 按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队伍“四个统一”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高标准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我办拟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并依照应急救援队伍“四个统一”(统一形象标识、统一着装、统一训练大纲、统一战斗力标准)建设工作指引,打造应急救援队伍营房。
二.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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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323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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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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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公明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望胜路33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 董景坤 联系电话:0755-23429654 传真: 电子邮箱: 418900746@qq.com 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
备注:
1、如为邀请招标等非公开招标的,在“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中注明。
2、采购单位根据项目实际填好此表(加盖单位公章),与项目的请示批复件及项目需求书一并交至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