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3年-2024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设备材料(箱式变压器、绝缘子、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框架协议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4.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3年-2024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设备材料(箱式变压器、绝缘子、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框架协议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ZB2023011748)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3年-2024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设备材料(箱式变压器、绝缘子、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ZB2023011748)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8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82026401@qq.com((邮箱接收异议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议受理电话:0471-3281296(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3年12月15日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ZB2023011748)
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023年-2024年10千伏及以下业扩配套电网项目设备材料(箱式变压器、绝缘子、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ZB2023011748)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8日)。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单价合计报价 (元) | 质量 (真实性承诺) | 工期 (交货期)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
1-1 | 10kv箱式变压器 | 第一 | 宁波奥克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7002.1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框架协议签订时间起至2024年6月30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 | 235718.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方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内蒙古飞天巨龙电气有限公司 | 2288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人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1-2 | 10kv箱式变压器 | 第一 | 内蒙古华毅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24986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4-06-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沈阳昊诚电气有限公司 | 235718.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方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内蒙古飞天巨龙电气有限公司 | 2288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人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2-1 | 绝缘子 | 第一 | 萍乡市旭华电瓷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99.9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也可收到订单后 10日内发货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湖南省醴陵市特种电瓷电器有限公司 | 101.6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4-06-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萍乡市信源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 105.6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人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2-2 | 绝缘子 | 第一 | 双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99.99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人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湖南省醴陵市特种电瓷电器有限公司 | 101.62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4-06-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萍乡市信源电瓷制造有限公司 | 105.6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人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3-1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 第一 | 宁波三星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 15939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4-06-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622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4-06-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 | 16571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4-06-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
3-2 | 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 第一 | 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 1761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4年06月30日(按订单约定)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 |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6770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024-06-3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 | 科大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160177.5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标段号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1-1 | 1 | 汇海电工有限公司 | 技术偏差 |
1-2 | 1 | 汇海电工有限公司 | 技术偏差 |
2 | 保定西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格式内容 | |
3 | 宁波奥克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格式内容 | |
4 | 石家庄科林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格式内容 | |
2-1 | 1 | 萍乡市海克拉斯电瓷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2-2 | 1 | 萍乡市海克拉斯电瓷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3-1 | 1 |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2 | 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
3 | 山东赫胜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文件 | |
4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文件 | |
5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 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文件 | |
6 | 浙江德力西电器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
3-2 | 1 | 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2 | 山东鲁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
3 | 山东赫胜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文件 | |
4 | 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 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文件 | |
5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 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文件 | |
6 | 浙江德力西电器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
7 |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格式内容 | |
8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格式内容 | |
9 | 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格式内容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82026401@qq.com((邮箱接收异议时间: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异议受理电话:0471-3281296(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3年12月15日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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