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Z)ZSGG20231223001号
项目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至科技大道、南至诚信大道、西至振兴大道、北至追梦路,项目周边道路通畅。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CGFA2023122100048001001 项目名称:抚州市华润博雅生物项目-1期 标段名称: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血液制品智能工厂(一期)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内容和范围:本工程总承人的自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前期临建工程、降排水、基坑支护、新建厂房及附属建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土方开挖工程、局部基础换填、土方回填等)、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包括钢结构工程、钢连廊、型钢混凝土构件、预埋、防火涂料等)、人防工程、预留预埋、防雷接地、部分区域的机电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粗装修工程、室外小市政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白蚁防治及配套工程的深化设计、采购、加工、检测(防雷、消防、室内空气、建筑节能等)、检验、试验、监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安装、施工、验收、资料归档、质量保修等交付前的所有建筑施工服务工作。
除上述招标范围外,其余甲指分包、独立分包以及独立供货人由后续中标总承包单位出具委托函件,委托发包人进行招标工作,涉及招标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洁净工程、精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园林景观工程、供配电等。 交货期/工期:2024年02月20日至2025年10月30日 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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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格 | 报名企业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独立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8年11月-至今)具有已完工或在建的工业业态项目合同业绩数量至少3个。(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资料上应显示合同签署日期、合作内容和合同金额等) |
纳税人资格 | 投标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纳税资质证明。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
其他要求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华润集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最近两年内未在华润集团不合格名册或黑名单。未在招标人上一年度履约评价 D 级或者其他正在限制情形 (含上一季度履约不合格 60 分及以下情形)。 |
团队面试 | 需进行团队面试,评分标准详附件:《拟派项目团队面试评审办法》,该项需满足合格(60分),否则不予入围。 |
招标人: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管理 |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78单元 |
联系人:林苑婷 |
电 话:13670025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