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满城区漕河治理项目白堡桥-方上桥段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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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7342002G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满城区漕河治理项目白堡桥-方上桥段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满城区漕河治理项目白堡桥-方上桥段监理已由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以保满发改投资【2023】149号批准建设、保满审招标核准【2024】02号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中心站(抗旱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中心站(抗旱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漕河治理项目白堡桥-方上桥段监理
2.1.2招标编号:BDJL-2024092
2.1.3 建设地点:满城区白龙乡、神星镇、大册营镇。
2.1.4建设规模及内容:治理段河道长度12.3km。治理岸坡总长14.7km,其中筑堤(护岸)段14.7km;同期进行河道疏浚3.1km等。
2.1.5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及河北省的相关规范、标准等要求。
2.1.6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④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⑥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5 09:00至2024-11-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单位:保定市满城区水利中心站(抗旱服务站) 联系人:张小静 电话:0312-7071877 异议提出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2-7029919 电子邮箱:mcfgzhg@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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