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江海联运码头一期项目(仓储区)(丙二类物流仓库1、丙二类物流仓库2、匝道1及公用工程间、货物通道一期、地磅房、消控室)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南沙江海联运码头一期项目(仓储区)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8-440115-04-01-77968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江海联运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江海联运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江海联运码头一期项目(仓储区)(丙二类物流仓库1、丙二类物流仓库2、匝道1及公用工程间、货物通道一期、地磅房、消控室)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广州港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龙穴岛),龙穴南水道东岸,新龙特大桥北侧
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9415.72平方米,其中仓库建筑面积105008.24 m2;货物通道建筑面积21323 m2;匝道建筑面积12977.44 m2;消控室和地磅房建筑面积107.04m2;配套道路、绿化、室外给排水管网、围墙等工程。总投资概算75963.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017.96万元。
2.5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施工图会审、进度款和变更审核、投资控制、竣工联合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含隐蔽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具体的监理工程量,以设计图纸为准。
根据广州南沙江海联运码头一期项目(仓储区)(丙二类物流仓库1、丙二类物流仓库2、匝道1及公用工程间、货物通道一期、地磅房、消控室)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监理人已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同意放弃向委托人索赔或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且中标下浮率固定不变。如遇政策变化、不可抗力、项目被终止等原因导致取消该全部工程或导致工程无法继续实施,则本合同终止,监理人已充分知悉此风险,并且同意放弃向委托人索赔或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2.6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和工程缺陷责任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
(3)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竣工结算评审完成为止。
(4)缺陷责任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贰年)为止。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731838.75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对项目监理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5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本项评审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自行网上 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3.1投标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8日00:00至2022年11月29日10:00。
注:投标登记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2年11月29日9时45分至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请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dycy.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江海联运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口岸大厦909室
联系人:崔工
电话:020-8452823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2001-2002房
联系人:钟工
电话:020-37383559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江海联运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口岸大厦909室综合部
电话:020-84528222
项目审批部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电话:020-39910644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
电话:020-3991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