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信用卡逾期透支合作催收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01-234003070165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文艳010-811684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8
公告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信用卡逾期透支合作催收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701-234003070165)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信用卡逾期透支合作催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 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年预估金额:2000 万元/年。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招标内容:将原由招标人内部负责催收的违约透支部分或全部委托招标人外
部第三方机构,由其在招标人授权的基础上向信用卡(含个人卡、单位卡)持卡人、账销案
存资产、证券化受托资产进行催收、主张债权。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
件。服务范围:辖内分支行。服务周期:三年。同时,为加强对投标人在入围有效期内的年 度考核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质量,提高服务工作水平,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与保密 协议,合同及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入围数量:最终选取不超过 6 家(含)入围投标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信用卡逾期透支合作催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信用卡逾期透支合作催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 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3) 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
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 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未被工商银行供应商库清退。投标 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4) 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 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6) 投标人须承诺:必须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并 加盖单位公章(注:格式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最近两年(2021、2022 年)资产负债率 (即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净利润均不为负数。须提供 2021、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 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 1 项信用卡逾期催 收服务的相关业务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合同关键信息页、签字盖章页)。(3) 能提供本地化服务,在项目所在地(重庆市内)设有常驻办事机构,拥有固定的办公 场地,办公面积不低于 100 平方米。同时具有完备的办公监控措施,办公场所配有监控设备,支持对催收作业过程进行全程录音。投标人须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办公场所监控设备图片,并提供催收作业全程录音系统图片。
(4) 拥有成熟、高效、安全稳定的催收系统,能充分满足合作催收业务要求,投标人须提 供催收系统图片。
(5) 具备合法查找招标人抵押车辆精准位置的能力同时还需要具备配合法院扣押招标人 抵押车辆的能力,或具备合法查找手段能获取借款人财产线索且能配合法院强制执行的能 力,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6) 投标人须承诺中选后保证催收的合法合规性,不得暴力催收、不得侵害债务人的人身 及财产权利,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侵害招标人利益、损害招标人声誉。合作催收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在我行无不良记录;合作催收机构不存

在涉黑涉恶、暴力或软暴力催收等不当催收行为。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 位公章。
(7) 投标人的服务体系应涵盖重庆市工行所辖各分支行所在区域,具备重庆市工行所辖各 分支行的服务能力(具体详见项目技术需求说明书:三、服务范围),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 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1 月 03 日 16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 16:30 时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7:00 时(北京时
间),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 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投标邀请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 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注册审核电话:400-680-8126。(2)购 买招标文件流程:投标人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 购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具体购买方式包括:①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 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②选择以电 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标书款汇款成功后即可下 载招标文件。③发票领取方式:选择电子发票的,在网上支付时申请领取,并自行下载;申 请纸质发票的,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首科大厦 A 座 4 层 405 号会议中心现场 领取。为方便获得发票,建议选择开“电子发票”。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 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
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3)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人民币/合同包,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 101 号渝高城市日记 2316-2319(中技招标有限公 司重庆项目部)。(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 101 号渝高城市日记 2316-2319(中技招标有限公 司重庆项目部)。
七、其他
1、注:拟入围投标人为 1 家的,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低于 3 家,拟入围投 标人数量 2 家(含)至 6 家(含)的,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低于拟入围投标人数 量的 2 倍。
2、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 证金。
(二)保证金额度:人民币 2 万元整
(三)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转账或电汇
递交流程:投标人应以购买招标文件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通用招标网
(http://www.china-tender.com.cn/),在购买/下载标书页面中,在已购买过标书的招标 项目处,点击保证金支付,选择要交纳保证金的分包,点击“汇款账户生成”按钮,系统生 成汇款账户(唯一虚拟账户信息),汇款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确认到账信息,本项目结束后,系统将保证金退回原账号。
注:1)每次支付保证金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汇款(保证金 允许一个账户多次汇款);投标人支付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与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注册投 标人的名称相同,否则将会被退款。已到账的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将退至投标人原汇款账 户中。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凭证应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对于 未能按要求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不响应而予以拒绝。
(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五)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 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有关规定
(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登记

猖孝


的邮箱里,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 件的内容。
(三)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属为招标人。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泰昌路 61 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023-62816186
电子邮件:chenxiaoyang@cq.icb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通用时代中心 C 座 9 层 联 系 人: 朱文艳、夏工
电 话: 010-81168402
电子邮件: zhuwenyan@cgci.gt.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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