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排行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TZB-2022100034
项目名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排行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6000
最高限价(元):66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6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主要为采集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微信公众号,对指定账号、文章等内容进行分析,详细采购需求见第二章。
备注:采购计划文号:[2022]62488号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9月底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对应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符合要求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依法落实政府采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扶持政策,依法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以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相关规定。
(2)“关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限制”的规定见第三章投标须知第1.13款规定;
(3)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4)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5)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中标合同申请贷款,具体可以登录政采云金融服务平台查询(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service/#/home)。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1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709330
质疑联系人:鲍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09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柳霞、谢武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0297
质疑联系人:冯东东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33129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齐鲁、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2、870584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21009定稿】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排行榜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竞争性磋商).doc【20221009定稿】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排行榜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竞争性磋商).doc
1.1M
浙江省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排行榜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CTZB-202210003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交易方式: |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政府采购云平台) |
采 购 人: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日 期: | 二○二二年十月 |
项目概况: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排行榜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采购需求描述 |
1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排行榜服务项目 | 1项 | 66000 | 本项目主要为采集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微信公众号,对指定账号、文章等内容进行分析,详细采购需求见第二章。 |
备注 | 采购计划文号:[2022]62488号 |
序号 | 内容 | 招标要求 |
1 | ▲磋商报价 | 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合同履行所涉及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履约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税费、人工费、风险费、管理费、合理利润等。备注:以上各类费用均包含在单价(综合单价)中,无需单列。 |
2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9月底 |
3 | 质量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承诺以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
4 | 合同验收(如需) | 4.1本合同验收(如需)由采购人组织实施,成交供应商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协助进行验收;4.2验收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响应承诺以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
5 | 付款方式和支付条件 | 5.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办结磋商响应所有手续、具备履约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合同预付款;5.2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款项。备注: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
对应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或要求 |
1.2.1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排行榜服务项目 |
1.2.2 | 项目编号 | CTZB-2022100034 |
1.2.3 | 采购内容 | 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
1.2.4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如有) | 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2.5 | 采购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6 | 项目类型 | ☑C服务类 |
1.2.7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1.2.8 | 采购人 | 单位名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709330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庆春路216号 |
1.2.9 | 使用单位(需求单位) | 同采购人 |
1.2.10 | 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柳霞、谢武剑联系电话:0571-85830297邮 箱:87631191@zjsct.cn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 |
1.2.11 | 交易方式 | ☑电子交易 |
1.2.12 | 电子交易平台 |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
1.2.1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
1.3.1 |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 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1.5.1 | 磋商供应商的确定方式 | 公告形式邀请(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后登记确定) |
1.7.1 | 联合体投标(响应) | 接受 |
1.8.1 | 进口产品投标(响应) | 不允许 |
1.11.1 | 统一现场勘查 | 不组织 |
1.12.1 | 磋商前答疑会时间、地点 | 不召开 |
1.13 | 关联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活动的限制 | 有(详见本章第1.13款) |
1.15.1 | 转包 | 不允许 |
1.15.2 | 分包 | 项目允许分包。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件工作备注: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为中小企业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不得再次分包。 |
2.1.1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
2.2 | 是否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政策 | 否(详见本章第2.2款相关规定) |
2.3 | 是否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相关规定 | 否(详见本章第2.3款相关规定) |
3.2.1 | 磋商文件提疑截止时间 | 2022-10-14,18:00 |
4.1.1 |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 | 电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文件格式“.jmbs”) |
4.2.1 |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 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个部分组成(具体组成内容详见本章4.2.2磋商响应文件内容组成表)。 |
4.3.1 |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方法 | 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交易应当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并提示。 |
4.4.1 |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形式 | 电子签章。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和《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标注的要求进行盖章、签署(电子签章)。 |
4.5.2 | 合同形式 | 单价合同(根据成交单价按实调整、结算) |
4.5.3 | 磋商报价涵盖的范围 | 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商务要求(合同商务条款主要内容)”。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涵盖范围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无效。 |
4.6.1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磋商响应文件》自提交截止之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
4.7.1 | 备份响应文件的约定 |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传输递交后,还可以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交,磋商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但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无效。 |
4.7.2 | 备份响应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提交的备份响应文件应当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与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未加密的备份响应文件,文件格式“.bfbs”。以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
4.7.3 | 备份响应文件的存储、份数、密封包装、标识、递交接收 | (1)备份响应文件的存储:以U盘或光盘介质存储。(2)备份响应文件的份数:1份。(3)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标识:“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名称、磋商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标识或盖章的视为未递交。(4)备份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快递等方式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接收人:张柳霞,联系电话:0571-85830297),送达时间以采购组织机构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备份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视为未递交,建议供应商提前3日办理快递事宜。 |
5.1.1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5.2.1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
5.3.1 | 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传输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3)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磋商响应文件。提示:供应商传输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是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编制并加密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
6.1.1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同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6.1.2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
6.2.2 | 开标邀请 | 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
6.3.1(1) | 磋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发出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磋商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并在规定的“在线解密时间期限(30分钟)”内自行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备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磋商响应文件。 |
6.3.1(2) | 磋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办法 | 供应商传输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时,按以下规定处理:(1)已按规定递交了合格的“备份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拆封供应商递交的“备份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并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磋商、评审。“备份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已传输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2)未按规定递交合格的“备份响应文件”的或递交的“备份响应文件”无法成功上传的,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3)备份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视为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成功,供应商可以进入后续磋商与评审。 |
6.3.1(4) |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签署和提交 |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签署(盖章或签字,格式见第六章),并按照要求提交至采购组织机构指定邮箱(87631191@zjsct.cn)。未按规定提交有效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的投标无效。 |
6.3.1(5) |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顺序 | ①资格文件-②初次报价文件-③商务技术文件 |
7.1.1 | 磋商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
7.1.2 | 磋商邀请 |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不安排现场磋商,邀请供应商准时在线参加磋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 |
7.3.1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
9.7.1 | 评审方法和标准 | 综合评分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
9.7.3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存档与使用 |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一律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查询工作在资格审查时由采购组织机构统一进行,查询结果打印后留存备案。(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存在“被拒绝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被拒绝情形”。 |
10.1.1 | 成交结果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 | 见本章第10.1.1款规定 |
10.2.1 | 成交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签发 | 成交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备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交装订成册的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2套)。 |
11.1.2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或金额 | (1)支付方:成交供应商(2)收费金额:5000元(3)缴纳时间:采购结果公布后7日内,一次性缴纳(4)收取账户:户 名: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 号:7331 6101 8260 0126 385开户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5)缴纳形式:电汇、转账、支票、汇票(不接受现金)(6)特别说明: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将作为采购人合同付款和验收的前提条件,中标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合同款不予支付、合同验收不予通过。 |
12.1.1 | 合同签订时间期限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
12.2.1 | 履约保证金金额、形式、有效期 | 履约保证金金额:无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接收人:采购人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备注: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
13.1.1 |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zfcg.czt.zj.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 |
13.2.1 | 重要提醒 | (1)供应商应仔细对照供应商须知条款阅读本表,如本表与须知内容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2)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应作出符合客观事实的真实响应,采购人不接受任何不符客观事实的“响应”或者“应标”,情节严重的可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并参照“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处理。(3)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技术或商务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响应无效。(4)磋商文件中所有加粗及加下划线的条款着重提请各供应商注意,请各供应商认真查看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漏读、错读磋商文件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组织机构概不负责。(5)本项目仅提供电子版磋商文件,公告的电子版磋商文件与签章的纸质版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
13.3.1 | 磋商文件解释权 | 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所有。 |
序号 | 第一部分《资格文件》组成内容及要求【依序编制】 | 格式 |
1-1 |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 |
(1) | ▲资格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 有 |
(2)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提示和说明:a.供应商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中国公民)的,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b.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提供供应商自身的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以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 无 |
1-2 |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文件 | |
(1) |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提示和说明: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划分标准对应行业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内所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中小企业划分对应行业如实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供的服务的承接单位为两个或以上的,应当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逐一列明。 | 有 |
1-3 | ▲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3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 |
/ | 无 | 无 |
备注 |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序号 | 《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内容及要求【依序编制】 | 格式 | |
2-1 |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见第六章) | 有 | |
2-2 | ▲关于《磋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 有 | |
2-3 | ▲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 | 有 | |
2-4 | ▲《法人(或单位)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授权其单位正式职工全权代表其处理磋商事项或签署相关文件时须提供,格式见第六章) | 有 | |
2-5 | 磋商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表(格式见第六章,后附企业简介) | 有 | |
2-6 | 磋商供应商履约能力评价材料(对照评分要求提供) | 磋商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汇总表及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 | 有 |
2-7 | ▲技术(服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 有 | |
2-8 | ▲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 有 | |
2-9 | 技术、服务方案 | 有 | |
2-10 | 项目实施团队人员信息汇总表及情况说明 | 有 | |
2-11 | 关于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 有 | |
2-12 | 其他与商务技术有关的资料或说明(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 有 | |
备注 | 以上清单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响应无效。 |
序号 | 《报价文件(初次)》组成内容及要求【依序编制】 | 格式 |
3-1 | 《报价文件(初次)》封面(格式见第六章) | 有 |
3-2 | ▲开标一览表(初次)(格式见第六章) | 有 |
3-3 | 其他与报价有关的资料或说明(如有,格式见第六章) | 有 |
备注 | 以上清单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投标无效。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细则 | 分值 |
1 | 供应商履约能力评价 | 1.1供应商自2019年7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 |
2 | 磋商响应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评价 | 2.1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与采购需求的符合性评价:技术(服务)、商务响应完全符合采购要求的此项得满分;一般要求(非实质性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5分。证明材料:有效的技术响应表、商务响应表。 | 26 |
3 | 技术、服务方案评价 | 3.1采购需求理解与分析的全面性、合理性评价。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结合自身行业经验,对本项目的需求进行理解和分析,评委根据理解与分析的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1)理解与分析全面且合理的得5分;(2)理解与分析存在缺陷但基本全面、合理的得3分;(3)理解与分析结论不全面或不合理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理解与分析的得0分。 | 5 |
3 | 技术、服务方案评价 | 3.2本项目服务实施重点、难点阐述的全面性、准确性评价。(1)阐述全面且准确的得5分;(2)阐述存在缺陷但基本全面、准确的得3分;(3)阐述不全面或不准确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阐述的得0分。 | 5 |
3 | 技术、服务方案评价 | 3.3各磋商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评价。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特点,建立完善的服务团队管理考核制度,确保服务团队的正常运转。(1)制度完整、合理的得5分;(2)制度存在缺陷,但基本完整、合理的得3分;(3)制度不完整或不合理的得1分;(4)未提供或不明确的得0分。 | 5 |
3 | 技术、服务方案评价 | 3.4工作流程设置的合理性评价。供应商应当依据采购人的目标,结合自身行业经验,对本项目提出详细的服务工作流程阐述。评委依据其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1)阐述全面且准确的得5分;(2)阐述存在缺陷但基本全面、准确的得3分;(3)阐述不全面或不准确的得1分;(4)未提出实质性阐述的得0分。 | 5 |
3 | 技术、服务方案评价 | 3.5服务计划安排、流程的合理性评价。供应商应当依据采购人的目标和计划安排,结合自身行业经验,对本项目提出详细的服务计划安排。评委依据其合理性进行评价给分。(1)方案完整、合理的得5分;(2)方案存在缺陷,但基本完整、合理的得3分;(3)方案不完整或不合理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5 |
3 | 技术、服务方案评价 | 3.6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建议或意见合理可行,每条得1分,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3 |
3 | 技术、服务方案评价 | 3.7服务方案质量控制与保障方案的合理性评价。供应商依据采购要求,对服务方案的质量控制与保障提出详细的方案,评委依据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1)方案完整、合理的得5分;(2)方案存在缺陷,但基本完整、合理的得3分;(3)方案不完整或不合理的得1分;(4)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 5 |
4 | 拟派项目团队情况评价 | 4.1拟派项目实施团队配置的人员专业水平(3分)、分工情况(2分)的评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 5 |
4 | 拟派项目团队情况评价 | 4.2拟派项目实施团队配置的人员类似工作经验的评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磋商响应供应商公章。 | 3 |
合计 | 70 |
序号 | 费用名称 | 综合单价(元) | 数量 | 小计(元) |
合计 |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排行榜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2100034 |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磋商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磋商供应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解密、提取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 (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提示和说明:a.供应商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中国公民)的,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b.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除提供供应商自身的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书或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以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C.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相关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没有的无需提供(如是,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无要求,无需提供本页) |
单位名称(盖章): | 单位名称(盖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协议签订时间: | 协议签订时间: |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排行榜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2100034 |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磋商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磋商供应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解密、提取 |
单位名称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生产经营场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有效资质证书(名称、编号) | 主要负责人姓名 | ||
股东信息 | (股东姓名、持股比例、任职情况) | ||
注册资本 | 企业信用等级 | ||
专业技术力量 | (与本项目合同履约有关的专业技术力量情况说明) | ||
专业设备 | (与本项目合同履约有关的专业设备情况说明) | ||
售后服务机构 |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等情况说明。如有,请说明) | ||
其他说明 |
对照评分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
序号 | 用户单位 | 合同内容 | 合同金额 | 用户联系人及电话 | 证明材料页码 |
序号 | 采购要求 | 供应商响应(逐一对应) | 偏离说明 |
…… |
序号 | 商务要求 | 供应商响应 | 偏离说明 | |
(对照评分细则要求自行编写) |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学历水平 | 拟任岗位 | 专业资格证书及编号 | 工作年限 |
(标注“▲”的实质性条款不得拒绝,否则投标无效) |
(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
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排行榜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2100034 |
磋商供应商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磋商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磋商供应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解密、提取 |
项目名称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排行榜服务项目 |
投标报价(总价,元) | (人民币,小写): |
投标报价(总价,元) | (人民币,大写): |
备注 | 没有可不填 |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小计(元) |
合计 |
(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杭州市财政局与省银监局、市金融办、市经信委共同出台了《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并从2014年7月1日起正式启动信用融资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对象在杭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杭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杭州市内中小企业供应商。二、相关信息获取方式请登陆杭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g.hzft.gov.cn)“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专栏,可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三、申请方式和步骤1、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需先与六家合作银行对接,办理相关融资前期手续;2、中标后,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联系,告知融资需求;3、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录入中标合同信息时,须在合同备案页“是否为可融资合同”前打勾,并选择相应的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录入账号信息;4、相关信息录入后,相关合作银行将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查询到合同备案信息,经审核,与供应商联系并办理相关融资事宜。四、注意事项请各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积极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在合同备案环节务必请仔细核对收款银行、账号信息等内容,一旦录入将无法修改。 |
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 | 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