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JQ04-W1112)(第1包)
金额
33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04-w1112
预算金额33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1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
二、项目编号
2023-JQ04-W1112
三、项目概况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企业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无。
(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方式、时间、程序
(一)申领方式:网上申领。按照网上递交材料(递交材料电子邮箱:2902206128@qq.com)、报名材料审核、招标文件发放的程序进行申领。
(二)申领时间:2023年7月3日8时00分至7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申领程序: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包号(分包情况下需填写,不分包项目自行删除);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序号①-⑥内容按顺序加盖企业鲜章后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在5M以内,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填写供应商报名信息表(格式见附件)作为邮件附件一并上传,文件名称为XXX(供应商全称)报名信息表。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以及授权代表在本公司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④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行拟制);
⑤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行自拟,需包含股东或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制,提供承诺书即可)。
2.报名材料审核。我部将依次依序审核相关材料,并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请耐心等待。
3.招标文件发放。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发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7月2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小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小会议室。
八、样品
无。
九、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统一时间,由踏勘联系人确定;
(二)踏勘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三)踏勘联系人:张助理;
(四)联系电话:13804518635;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易助理:024-28862165/17609896963
丛助理:024-28862165/13236630323
电子邮箱:2902206128@qq.com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一)项目监督人:
韩助理:024-28862112/13309881560
(二)质疑受理人:
王助理:024-28862188/18909884980
马助理:024-28862199/18909884990
附件:供应商报名信息表
2023年7月
一、项目名称
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
二、项目编号
2023-JQ04-W111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质量技术标准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信息节点(终端)设备集成融合建设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023年9月底前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无 |
说明 | 1.本项目共1包,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3.预算金额:337万元。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企业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无。
(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方式、时间、程序
(一)申领方式:网上申领。按照网上递交材料(递交材料电子邮箱:2902206128@qq.com)、报名材料审核、招标文件发放的程序进行申领。
(二)申领时间:2023年7月3日8时00分至7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申领程序: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包号(分包情况下需填写,不分包项目自行删除);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序号①-⑥内容按顺序加盖企业鲜章后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在5M以内,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填写供应商报名信息表(格式见附件)作为邮件附件一并上传,文件名称为XXX(供应商全称)报名信息表。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双面复印件,以及授权代表在本公司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④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行拟制);
⑤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行自拟,需包含股东或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制,提供承诺书即可)。
2.报名材料审核。我部将依次依序审核相关材料,并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请耐心等待。
3.招标文件发放。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发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7月2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小会议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7月2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小会议室。
八、样品
无。
九、现场勘察
(一)现场勘察时间:统一时间,由踏勘联系人确定;
(二)踏勘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三)踏勘联系人:张助理;
(四)联系电话:13804518635;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易助理:024-28862165/17609896963
丛助理:024-28862165/13236630323
电子邮箱:2902206128@qq.com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一)项目监督人:
韩助理:024-28862112/13309881560
(二)质疑受理人:
王助理:024-28862188/18909884980
马助理:024-28862199/18909884990
附件:供应商报名信息表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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