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吴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南星苑十一区给水管;招标公告
金额
8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建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都工0510-8271340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新吴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南星苑十一区给水管(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吴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吴区2020年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许[2020]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67.0%、其他国有:33.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星苑十一区给水管(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2.1.2 建设规模:二次供水改造项目管线部分,包括室外市政管道(含路面修复)、地库管、室内立管。
2.1.3 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4月30日,竣工日期:2023年05月3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给水管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3/01/04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04日 13:30 时至2023年04月10日 23: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12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9日9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二合一评标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建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人民西路128号 
地址:
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7楼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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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高工 
联系人:
都工 
电话:
 
电话:
0510-8271340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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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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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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