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区垃圾压缩转运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d20240910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0412-52207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昱良159428765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高新区垃圾压缩转运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D2024091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新区垃圾压缩转运车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80 万元,招标人为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新区垃圾压缩转运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高新区垃圾压缩转运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所投车辆生产企业或所投车辆生产企业指定的具有所 投车辆销售资格的汽车经销企业。
注:截至项目评审前,经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10 月28 日08 时30 分到2024 年11 月04 日16 时30 分 获取方式: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采购工作,投标人需将报名表填写完毕并加 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汽车生产企业或经销企业证明等资格证 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 格式”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 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lnzdxmglyxg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高新区垃圾压缩转
运车采购项目报名材料)+投标人单位名称”,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登记(仅限于发售招 标文件),登记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 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投标人后果自负,格式自拟。3.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代理 机构确认报名成功后,文件费售价为:500 元/套(注明高新区垃圾压缩转运车采购项目文 件费),于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文件费缴费到账后(缴费方式:微信支付、现 金、电汇;逾期未交文件费用报名无效)。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 供应商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1 月18 日13 时30 分
递交方式:鞍山数字资产运营中心「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数字产业园B 园62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11 月18 日13 时30 分
开标地点:鞍山数字资产运营中心「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数字产业园B 园626 室
七、其他
采购需求:采购8 吨压缩式垃圾车1 台,18 吨压缩式垃圾车1 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 章货物需求)
注:(1)本次采购,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 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 绝。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 个日历日内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数字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数字产业园B 园
U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412-5220718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越岭路数字产业园B 园 联系人:刘昱良
电 话:15942876527
电子邮件:lnzdxmglyx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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