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购置4套烟支模合输送及一轮部位烟末回收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烟支模合输送
烟末回收装置
金额
41.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41.5万元
招标公司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招标联系人
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肖先生0531-81917630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7/25
公告正文
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购置4套烟支模合输送及一轮部位烟末 回收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GZ2024027、0627-24Z1851223)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购置4套烟支模合输送及一轮部位烟末回收 装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5万元,招标人 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 股份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购置4套烟支模合输 送及一轮部位烟末回收装置项目。4.项目编号:(1)招标人编号:TYGZ2024027; (2)招 标代理机构编号:0627-24Z1851223。5.实施工期:详见招标公告其他内容。6.实施地点: 山东省滕州市鲁班大道3001号滕州卷烟厂7.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服务要求:对4台 包装机组烟支模合输送及一轮部位进行改造,满足烟末回收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 分。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41.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范围1.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2.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3.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购置4套烟支模合输送及一轮部位烟末回收装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购置4套烟支模合输送及一轮部位烟末回收装置项目)的投标入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入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 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及“税 收违法黑名单”;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 及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以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供应 商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中烟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8.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的,应提供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或以上连续缴纳社 保记录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6个月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出具书面承诺书。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提供“近3年”的资料,应为“自2021年 6月1日起至今”的资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7日00时00分到2024年07月03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获取方式。投 标人提供的资料经查验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视为投标报名成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 发放给投标人。2.现场获取应提供的资料(1)投标响应函,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 括投标人全称,投标人企业简介、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 行及账号)。(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 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3.电子邮件获取要求投标人应按 要求编制报名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sdzb1107@163.com 报名邮件内容要求 (1)邮件主 O
题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购置4套烟支模合输送及一轮部位烟末回收装 置项目报名邮件(投标人全称)”.(2)邮件正文中罗列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开票信息和邮箱、所报项目名称及编号。(3)邮件附件内容为现场获取应提供的资料的扫描 件。(4)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要求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投标入需求邮 寄招标文件原件。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6月27日零时起至2024年7月3日24时 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未在获取时间内向招标公告指定邮箱发送报名邮件 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对其发售招标文件。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6.费用招 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7.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 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仅对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8.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 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 准。9.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 更换(如有更换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 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 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 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 七、其他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 司网站发布。 2.实施工期: (1)交货工期:中标人应自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具备发货条件,招标人根 据工作需要下达书面通知,中标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7日内负责将设备运抵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人不负责对设备的卸车工作,中标人应自行安排人员对到厂设备开展卸车工作,并按 招标人指定地点存放后自行保管,过程中的费用、设备的完整性等由中标人负责。)(2)现 场安装及调试工期:设备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中标人应完成现场安装调试。如因招标人 生产计划发生变动,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通知,分多次入厂实施本项目。招标人每次通知中
标人时,中标人应于3日内到达现场,多次入厂实施本项目累计工期不得超过10天。 3.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同时另附密封的投标文件电子版)。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 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为了提高招标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招标人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 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滕州卷烟厂 地 址:滕州市鲁班大道3001号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632-27160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13号A座 联系人: 肖先生 电 话: 0531-81917630 电子邮件: sdzb110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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