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标公告】新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项目设备配置-口腔科设备中标公告
金额
286.75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预算金额298.38万元
招标公司新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禹晗0411-88156193
中标公司重药控股(大连)有限公司286.75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公告】新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项目设备配置-口腔科设备中标公告
|
|||||||||||||||||||||||||||||||||||||||||||||||||||||||||||||||||||||||||||||||||||||||||||||||||||||||||||||||||||||||||||||||||||||||||||||||||||||||||||||||||||||||||||||||||||||||||||||||||||||||||||||||||||||||||||||||||||||||||||||||||||||||||||||||||||||||||||||||||||||||||||||||||||||||||||||||||||||||||||||||||||||||||||||||||||||||||||||||||||||||||||||||||||||||||||||||||||||||||||||
|
|||||||||||||||||||||||||||||||||||||||||||||||||||||||||||||||||||||||||||||||||||||||||||||||||||||||||||||||||||||||||||||||||||||||||||||||||||||||||||||||||||||||||||||||||||||||||||||||||||||||||||||||||||||||||||||||||||||||||||||||||||||||||||||||||||||||||||||||||||||||||||||||||||||||||||||||||||||||||||||||||||||||||||||||||||||||||||||||||||||||||||||||||||||||||||||||||||||||||||||
|
|||||||||||||||||||||||||||||||||||||||||||||||||||||||||||||||||||||||||||||||||||||||||||||||||||||||||||||||||||||||||||||||||||||||||||||||||||||||||||||||||||||||||||||||||||||||||||||||||||||||||||||||||||||||||||||||||||||||||||||||||||||||||||||||||||||||||||||||||||||||||||||||||||||||||||||||||||||||||||||||||||||||||||||||||||||||||||||||||||||||||||||||||||||||||||||||||||||||||||||
新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项目设备配置-
口腔科设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招标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招标代理人: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二年十月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新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项目设备配置-口腔科设备
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陈禹晗
编制人:,陈禹晗
审核人:,孙波
-1-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目录
投标邀请函..............................................-3-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8-
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6-
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2-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57-
附件1:................................................-82-
附件2:................................................-83-
附件3:................................................-88-
-2-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新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项目设备配置-口腔科设备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新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项目设备配置-口腔科设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电子
化政府采购交易与管理系统中供应商界面内,政府采购模块下,采购文件下载菜单中获取
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项目名称:新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项目设备配置-口腔科设备
预算金额:298.38万元(投标总报价超出总预算的或投标单价超出产品单项限价的,
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无影灯、种植机、手机养护机、热牙胶、吸引器、蒸馏水机、高频电刀(口
腔科专用)、无痛口腔推麻仪(局部麻醉仪)、牙科综合治疗椅、口腔X光机、口腔CT、
高压灭菌器、口腔根管显微镜、口腔根管测量仪、超声波清洗机、超声骨刀、根管机扩马
达、封口机、气泵、牙片宝、牙周综合治疗仪、真空压膜机、离心机、光固化机等设备一
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产品零部件除外),否则视为无效
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而被拒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招标人可按实
际工期进展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后变更交货时间,交货时间需提前60个日历日通知中标
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特定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
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2.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
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
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注:1.截至开标当日,在开标室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允许分
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方式:
1.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单位应在采购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采购
文件。电子采购文件免费。供应商应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
与交易系统,在线免费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有)。投标人须采用最新版更正(澄
清)文件(如有)用于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产生的无法解密问题,视为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
件。
(1)未注册的供应商:访问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dalian.gov.cn/dlweb/按照“供应商入库流程”进行注册。
(2)注册成功的供应商:
登录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在采购系统登录与注册中选择“供应商”——>输入账号密
码“进入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平台”——>“政府采购”——>“采购文
-4-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件下载”——>“录入投标信息”——>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
点击下载。
下载采购文件后,投标单位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录入要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
投标信息并生成回执码。未按规定录入投标信息的,将无法在线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
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流程。供应商应使用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软件下
载地址: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资料下载一政府采购电子文件制
作软件。
3.CA锁办理流程: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可自主选择办理以下数字证书(CA):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
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辽宁版CA),咨询电话024-67871177;辽宁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辽宁
CA),咨询电话0411-39014467。
4.供应商操作手册:
http:
//www.ccgp-dalian.gov.cn/dlweb/infodetail/?infoid=7ff18161-ae0e-43fe-b6a7-0bd
d76f50226&categoryNum=009001004
5.招投标工具下载:
https:
//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
QuCode=0206&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售价: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5开标室举行远程开标会议;本项目为远程线上不
见面开标,具体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请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
站-业务指导-线上“不见面”开、询标的业务流程及操作手册(网址:http:
//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80c0433e-4b36-41c8-a570-f1db451
645d0&CategoryNum=076001)处自行下载查询学习,并提前按照要求调整好浏览器等相关
设置,避免无法在指定时间进入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项目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
密操作,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将无法参与项目评审,投标人
-5-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准时登录线上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
//dlpb.ggzyjy.dl.gov.cn/VirtualServiceHall/Default.aspx?ReturnUrl=%2fVirtualS
erviceHall%2fZBDLEntrance%2fDefault.aspx)进入本项目,开标时间到达之后进行线上
签到,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及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等开标流程。
投标人需登陆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签到,投标文件需要投标人凭对应的数字证书
(CA)进行在线解密。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的最后标明
投标人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备重要事
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承担相
应后果。
项目投标人使用网上开标大厅需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网
站上进行会员入库,入库地址:(http:
//ggzyjy.dl.gov.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_DL/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a
spx)。请各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完成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审核电话0411-65850578)。
未入库投标人无法使用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线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电子化
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需要供应商凭数字证书(CA)进行在线解密。
2.请各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通
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6号
联系方式:0411-8436963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0411-88156193
传真:0411-88156193(自动)
电子邮箱:dljinhua@126.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7211010182800054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禹晗孟欣
电话:0411-88156193
-7-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8-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投表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新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项目设备配置-口腔科设备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
2 | 招标人名称: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 |
3 |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298.38万元(投标总报价超出总预算的或投标单价超出产品单项限价的,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 |
4 | 投标保证金额:本项目不收取。 |
5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
6 | 投标文件递交形式及要求:(一)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必须上传,否则为无效投标)。电子标书制作及递交要求:投标单位需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dalian.gov.cn)-资料下载一政府采购电子文件制作软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程序制作投标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进行签章后,生成***项目.DLTF加密格式,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大连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凭数字证书(CA)在线上传完成符合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的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dltf(加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未按要求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完成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解密时间:30分钟。招标文件中要求签章或加盖公章的须按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加盖电子印签。(二)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递交)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还可以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开标地点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该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一时间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格式:ndltf;储存介质:光盘或U盘)。2.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递交等要求:2套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ndltf不加密;储存介质:光盘或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皮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投标单位刻录到光盘(或U盘)中的文件一定要是.ndltf文件格式,开标时导入的投标文件不是.ndltf文件格式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附件3),未按要求提供的,将拒收备份投标文件。注: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 |
-9-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七)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79-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八)其他文件和资料
包括:
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80-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八、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
术偏离可以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等方
面的影响。
-81-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新建大连大学附属新华医院项目设备配置-口腔科设备
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日期:年月日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 | |
报价(小写) | |
报价(大写)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月日
注:
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2.本文件应按规定签署,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附件2: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相同
的,按照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以上情况如果得分一致,评标委员
会将按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3-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一)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投标人 | 投标人 | 投标人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符合要求情况。 | ||||
2 |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情况。 | ||||
3 | 《信用承诺书》或《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情况。 | ||||
4 | 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 | ||||
审查结论 | 审查结论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单位: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单位: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单位: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单位: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单位: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审查人签字:审查人单位: |
注: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
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
4.代理机构应提供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按如下几种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1)以支票或汇票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银行到账证明(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或出具通过所在银行电子银行系统打印的到账证明(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2)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可出具所在银行盖章的客户回单(复印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
出具所在银行网站打印出的电子转账凭证(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3)以保函形式递交的,可出具保函(银行保函或企信担保函,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84-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二)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审查内容 | 投标人 | 投标人 | 投标人 | 投标人 |
序号 | 审查内容 | ||||
1 |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3 | 投标产品未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 | ||||
4 | 投标文件签署情况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5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 ||||
6 | 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发生重大偏离。 | ||||
7 | ★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相关内容)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 ||||
8 | 未发现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 ||||
9 | 未发现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10 |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11 | 各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是否达到三家以上(表格内具体列明每家投标人的品牌)。 | ||||
审查结论 | 审查结论 |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 |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评委签字: |
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
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
-85-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三)基本评分标准
分项 | 评价因素 | 分值 | 说明 |
价格 | 投标报价 | 30 | 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报价为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 |
技术 | 满足产品要求的情况 | 35 | 本项满分值为35分,其中投标人全部响应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的,可得基础分值25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非“★”部分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到0分为止(未在《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中响应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负偏离);投标人所投产品的非“★”部分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每有一项正偏离加1分,满分35分。注:★部分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
技术 | 供货安装调试服务方案 | 7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等各阶段的服务方案合理、清晰、严谨,考虑周全、方案科学详尽可行,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强,能够充分保障项目顺利实施(6-7分);方案较为合理、清晰,考虑较全、解决方案较为详细,关键节点控制措施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基本能够保障项目实施(3-5分);方案缺乏合理性、各阶段组织不成熟、不够切合实际、缺乏针对性,考虑欠缺、关键节点控制措施不足、可操作性不强,勉强或不足以保障项目实施(1-2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技术 | 应急预案 | 5 | 应急预案科学、系统、安全性高,可操作性强,保障措施完善,提供7x24小时响应服务,应急响应2小时(含)内,4小时(含)内出具合理应急措施方案的,得4-5分;应急预案较为科学、系统、安全性较高,可操作性较强,保障措施合理,提供7x24小时响应服务,应急响应4小时内,1个工作日内出具合理应急措施方案的,得2-3分;提供了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保障措施一般,得0-1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86-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商务 | 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 8 |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定。1.投标人售后服务措施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保修期内,技术咨询响应时间2小时内,维修24小时内到达现场,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7-8分);2.投标人售后服务措施比较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保修期内,技术咨询响应时间1个工作日,维修2个工作日到达现场(得4-6分);3.保修期内,技术咨询响应时间超过2个工作日,维修3个工作日及以上到达现场,投标人售后服务措施一般(得1-3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商务 | 培训计划 | 5 | 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设备使用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制定的科学详细完整,培训讲师专业技术能力强,培训时间4天及以上,得4-5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合理,培训讲师专业,培训时间2-3天,得2-3分;投标人提供的方案一般,培训时间不足2天得0.5-1分。注:未提供的不得分。 |
商务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业绩 | 10 | 每提供一份2018年1月1日起至今的所投产品(任一种即可)类似项目供货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注:以所提供的供货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投标价低的;
(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
(3)售后服务保障得分高的。
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
格。
6.保密要求
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
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87-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CG2022-1003
附件3:
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权函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现授权姓名:(身份证号:)性别:职务:向贵单位提交(采购项目名称及项
目编号)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
我单位知悉:
1.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大连市政
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
2.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同一时间使
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一套文件。
3.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存储、密封、递交等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4.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出具《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授
权函》,未按要求提供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拒收备份投标(响应)文件。
5.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
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
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的投标(响
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响应)
文件,没有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上传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
(响应)无效。
6.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不是投标(响应)备选方案。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反面 |
-88-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