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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山东济南奥体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4日我局对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南供电公司山东济南奥体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济环辐表审﹝2024﹞14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31-68967417(传真)、0531-68967433
电子信箱:jnhbjyjc@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
邮编:250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东济南奥体110千伏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济环辐表审[2024]14号.pdf | 2024-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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