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磨憨产业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8196.97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196.97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云川0871-653174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云南磨憨产业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云南磨憨产业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acf29ca6-860c-4a84-a8e7-e41246fc3dfa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20.2% 贷款 79.8% 外资 % acf29ca6-860c-4a84-a8e7-e41246fc3dfa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规模约28196.97万元acf29ca6-860c-4a84-a8e7-e41246fc3dfa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1-03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局(0691-8817743)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本项目实行“智能开标”的方式:①智能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及附件。②投标人应提前熟悉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有关操作。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3.本项目(原项目名称:国际商贸街)的招标计划于2023年8月4日发布,(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云南磨憨产业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变更计划于2023年10月27日发布。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磨憨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潘老师
办公电话: 18725446061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云川
办公电话: 0871-65317477 移动电话: 1820871614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301440001001
标段名称: 云南磨憨产业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1-10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27 09:3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7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8196.9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设计部分:①施工图设计工作及后续跟踪服务工作。(2)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采购;(3)施工部分:按照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完成经招标人认可并通过审核的施工图及经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的施工,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图编制、质保等工作;(4)其他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竣工决算、资料移交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①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一方。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⑦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1项总投资不低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若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施工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EPC业绩,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若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其他: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其他: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
(2)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1项总投资不低于2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若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施工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EPC业绩,并提供能够体现项目规模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若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提供业主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4)人员要求:
A.项目总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B.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C.施工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至今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
(5)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2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①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的一方。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⑦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1-27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3-11-03 15:3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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