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新镇港头村(联建新苑一区)1#、2#楼连接体第3层招租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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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港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行政区域 | 仓山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3月14日 09:4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3月14日至2023年03月2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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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C区,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4月0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C区,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燕婷、李岚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06905263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港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港头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先生13706965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C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燕婷、李岚15506905263、1396070088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B20231005
项目名称:建新镇港头村(联建新苑一区)1#、2#楼连接体第3层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地址 | 项目名称 | 招标 要求 | 起始月租金单价 | 租赁面积 | 租赁 用途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建新镇港头村(联建新苑一区)1#、2#楼连接体第3层 | 建新镇港头村(联建新苑一区)1#、2#楼连接体第3层招租项目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50元/月/平方米 (含税) | 合计2942.3㎡ | 商业 用途 | 70万 |
注:本项目除租金发票税费外其他可能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本项目中标人自行承担。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 2、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没收履约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相应损失。 4、实际使用面积以最终产权测绘面积为准,租金按实结算。 5、租金单价为建筑面积的单价,不含水、电、物业管理等承租方日常运营费用。 6、业态选择:商业用途,无特定业态限定,但排除严重影响环境卫生或存在噪音扰民行为及影响周边安全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其他行业。 7、租赁期限及租金缴纳时间:租赁期限20年,租金的缴纳时间为:每一个月缴纳一次。 8、租金增长情况:租金前两年不变,第三年开始在原租金基础上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按照2元/月/平方米计取。 9、免租期:3个月。 10、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三个月租金等额的履约保证金。 *11、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本项内容进行承诺并编制专项承诺函放入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①招标人按现状提供的场地由中标人自行腾空,由中标人出资进行改造提升,通过改造提升达到目标要求后由中标人在合理合法范围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②若中标人违反有关约定,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且没收承租押金。 ③若遇政府拆迁,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④中标人经营使用期间的房产、内部设备的维修、管理及办理相关手续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⑤合作年限满后,本项目场所内搭建的所有价值物,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破坏。 ⑥介于原两家培训机构,租赁面积约760㎡,投入装修成本大,予以保留,本次中标方在价格同等条件下,应优先保证与两家培训机构进行协商最后的租赁权,其余条款均按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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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标准: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原与招标人有租赁关系的承租方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4、投标人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不得处于亏损状态)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资信证明需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和产权证明复印件,若自有产权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并提供提供不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书面承诺函;8、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投标人可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查询,自行查询打印加盖公章或采用书面承诺的形式直接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4日 至 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C区,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五、报名采用实名登记的模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需与报名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为同一人。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C区,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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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港头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港头村
联系方式:吴先生13706965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C区
联系方式:黄燕婷、李岚15506905263、13960700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婷、李岚
电 话: 1550690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