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24JX09011337 | ||
项目名称: | 高安市村集体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安市二手车交易中心综合大楼两处商业用房经营权拍租 | ||
标的名称: | 高安市森泽大道以南二手车交易中心综合大楼一楼2号店铺,挂牌价86,400.00元 高安市森泽大道以南二手车交易中心综合大楼一楼1号店铺,挂牌价86,4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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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3月1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3月22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拍租标的物为位于高安市森泽大道以南二手车交易中心综合大楼一楼两处店铺,总建筑面积64㎡,3年期租金合计为172800.00元,所有标的保证金合计为:30000.00元。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概况:高安市森泽大道以南二手车交易中心综合大楼两处商业用房经营权拍租,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4日止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竞租人自行到现场查看和判断,若无疑义 ,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03月24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查询、下载拍租文件(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障碍请联系国泰新点) 拍租时间:2024年03月25日上午09:00时起 拍租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网(http://www.jxsggzy.cn/web/) 报名操作及注意事项: 1、竞租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注册登记并激活CA锁(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完善注册基本信息),已经注册并激活CA锁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并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本次竞价会现场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分中心,竞租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CA锁证书登录)登陆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竞价。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竞租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注:网络竞价竞租人需要先办理CA锁后才能进行报名参与竞价 CA锁办理单位:江西省数字证书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省府西二路3号3楼大厅(原省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0791-86212680 0791-86212003 网址:www.jxca.org.cn 2、竞租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到银行或通过网银将竞租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开户名为“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租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http://www.jxsggzy.cn/web/登录网上系 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租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租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不能参与竞租。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租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租保证金只能在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九、注意事项: (一)报价:竞价开始后,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出价为竞价阶段最高出价,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 (二)成交公示:竞价结束后主场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示公告》。成交后,竞租人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交易中心收到委托人出具的退款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受让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内原渠道退回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 (三)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租,水电开户自理,面积供参考,所有标的物不设置装修期。 (四)拍租成交价即为3年租金。 (五)拍租成交后,承租人不得经营有污染及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的项目,不得经营餐饮等项目, (但原来已在经营的项目可维持原状)。 (六)承租人进行店铺装修不得改变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租赁期满后,所有权归招租人,招租人不作任何补偿。 (七)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自行清空室内物品,标的物由招租人收回。 (八)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20%,租赁期满后如无违规行为,无息退回。 (九)租赁期间,如市委政府统筹规划,需要收回标的物,招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十)租金按年度平均缴交(年租金:拍租成交价总额÷租赁年限) (十一)拍租成交后,承租人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①承租人必须在2024年04月01日前将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详见成交确认书)并和招租人签订合同。招租方于承租人签订合同后按文件明细表(店铺移交日期),将标的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以后年度租金缴付方式为一年一缴,承租人必须在每年03月01日之前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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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企事业法人均可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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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拍租成交后承租人须根据《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件规定按成交总价的4.5‰向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产权交易手续费。 2、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自行清空室内物品,标的物由招租人收回。 3、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有违约行为,委托方有权没收其履约责任保证金,如给委托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如期满后无违约行为,则履约责任保证金在到期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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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18170524682 江西文昌拍卖有限公司 |
招标
高安市村集体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安市二手车交易中心综合大楼两处商业用房经营权拍租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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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高安市村集体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安市二手车交易中心综合大楼两处商业用房经营权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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