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象山县S216茅石线(K17+728-K40+060)路面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交易登记号 |
21GC04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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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类别及阶段 |
□代建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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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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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施工 □监理 □材料设备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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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交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2021年 3 月 5 日递交的该项目象山县S216茅石线(K17+728-K40+060)路面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路基、路面、路线、交叉、环境保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中标价(费率):73.3925万元(下浮6.28%) 设计周期:(1)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初测、初勘外业方案;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2)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天内,提交详勘、定测外业方案;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并在接到发包人实施通知后6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5)在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设计人应在15天内对勘察报告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6)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7)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9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业主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项目负责人(姓名):丁海滨(市政道路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G3300257125。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天内到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3.1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象山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2021年3月16日 2021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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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项目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已备案,备案编号为: (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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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pdf | 文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