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低值易耗用品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23-2475n11090352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低值易耗用品定点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低值易耗用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低值易耗用品定点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623-2475N11090352.2 项目概况:供应商对湘潭分行辖内营业网点进行低值易耗用品定点供货。具体数量根据湘潭分行实际需求确定,合同期为3年。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2.3 采购内容:办公用品、办公服务用品、办公业务用品、办公家具、安全消防用品等,具体以入围(中标)后甲方出具的具体订单为准。2.4 交货期:低值易耗用品供应商应及时处理订购单,1天内完成订单确认,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配送等工作(偏远地区可适当延长送货时间)。2.5 质保期:供应商提供的业务用品应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1、所有商品全程质保,如商品在到达目的地前出现质量问题,供货方在接到通知后,售后工作人员需在24个小时内给予合理处理。2、各类产品整体保修期按照国家三包(包修、包退、包换)规定执行。供应商或生产厂家保修期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则以较长的保修期为准。2.6 配送范围:按照湘潭分行确定的采购数量、规格进行采购,将所采购业务用品配送到指定地点。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总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不超过20家(含20家)单位入围(中标)。2.7 采购预算:年度预算金额1000万元,具体采购数量根据分行实际需求确定,每年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总预算。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2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3 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3.4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供应商禁入名单。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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