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业银行关于1000万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和快乐旅行保险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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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591-863133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兴业银行关于1000万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和快乐旅行保险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根据权益经营工作需要,拟为本行客户采购保险服务,现公开对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和快乐旅行保险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1.1 采购需求拟为本行贵宾客户提供保险增值服务,采购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最高保额1000万元)和快乐旅行保险服务。具体如下:<保险项目保险金额(人民币)持卡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人民币元卡/年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飞机1000万元500万元每人50万元,所有子女累计100万元火车(含轻轨、地铁)100万元50万元每人10万元,所有子女累计20万元轮船100万元50万元每人10万元,所有子女累计20万元用于公共交通的汽车40万元20万元每人10万元,所有子女累计20万元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上所有交通工具5万元5万元每人累计5万元,所有子女累计10万元快乐旅行保险旅行延误5千元5千元每人累计5千元,所有子女累计1万元行李延误1万元1万元每人累计1万元,所有子女累计2万元行李丢失1万元1万元 每人累计1万元,所有子女累计2万元1.1.1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险及快乐旅行险的保险内容(1)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含地铁、轻轨)、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保险人按约定的“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含地铁、轻轨)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则对该名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含地铁、轻轨)、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与兴业银行约定的“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含地铁、轻轨)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无论一次或多次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含地铁、轻轨)、轮船、汽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其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各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3)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含地铁、轻轨)、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进行治疗,保险人就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因意外伤害而支付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4)航班延误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将要搭乘的固定航班飞机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罢工、劫持或怠工,其他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恐怖分子行为、航空管制或航空公司超售而导致其延误时间连续达四小时以上(含四小时),对于被保险人额外花费的合理必要的生活必需品的费用,保险人负责在约定的限额内赔偿。(5)行李延误保险和行李丢失保险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旅行的过程中将行李物品委托给其乘坐的固定航班飞机运输,因该航空公司的原因,导致在被保险人抵达目的地后,其托运的行李物品仍未能在保险单载明的时间内运抵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载明的金额赔偿。若保险期间内持卡人满足以上5个保险项目中两个(含两个)以上项目的保障范围,则保险人应分别承担保险责任。报价仅接受按包年(单一自然年)价格报价,不限投保总持卡人数,即无论实际投保总卡量为多少,包年价格固定不变,不可设置投保卡量限制。不含税金额根据合同签订时适用的税率计算得出,实际付款时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金额不变,税款金额依据付款时适用的税率执行。1.2服务要求1.2.1<供应商若中标需在兴业银行设立保证金账户并按照要求支付保证金;兴业银行可按实际损失金额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除相应的保证金款项作为赔偿。1.2.2综合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24小时人工专线支持,并提供人工理赔专线支持,确保线路畅通。2.供应商应设立质量监控部门,配备投诉专员负责受理及处理投诉,投诉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件、信函等。3.中标后供应商需配合兴业银行或被保险人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保函(或保险确认函)及相关保险凭证。4.供应商应根据本行要求对指定持卡人发送投保成功短信并根据本行要求在网站提供持卡人电子保单下载(保单需加盖公章)或寄送纸质保单。1.2.3数据安全管理要求,供应商须满足我行数据安全管理要求,配合接受我行不定期数据安全检查和不时之应急演练。1.2.4服务保障1.供应商按照兴业银行要求进行系统对接,须支持每日与兴业银行对接预约理赔客户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转接、VPN传输等方式),供应商在获取预约理赔客户基本信息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提供理赔相关服务。2.兴业银行每月初(但最后一次提供不限在本次招标协议生效期间)以数据平台传输形式向供应商提供其指定的信用卡持卡人投保数据,供应商需在收到数据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内导入。3.供应商须按照兴业银行要求,配合兴业银行在各个新型渠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移动APP端、微信端等)实现服务对接。4.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2人的固定联系人对接日常服务,及时响应本行相关服务需求,相关人员更迭,应提前通知本行。1.3供应商资质要求1.3.1.企业成立1年及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1.3.2 具备2021年至今与国有六大行或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总行级或总行信用卡中心合作开展保险类相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二、报名要求2.1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2.2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2.3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4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三、征集时间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22日23:59止。四、报名方式采购部门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91-86313379,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 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gysxyfwt@cib.com.cn邮箱。报名注意事项:1. 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1000万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和快乐旅行保险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材料2:1000万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和快乐旅行保险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可无需加盖公司盖章。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1000万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和快乐旅行保险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材料1可转为PDF格式发送,材料2、材料3均以excel格式发送)五、注意事项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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