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号:2014年榕高新区财采计(12)号
1、项目名称: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8吨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4-FS135
3、采购人名称: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闽侯县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1-22805164
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王小玲
联系方式:0591-83393301/02 88080341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
6、采购人确认日期:[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与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惠情况:
(1)福建海越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文件的规定,并按“各行业划型标准”的指标内容,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的政策性价格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450,000元,给予6%的价格扣除幅度,相应价格扣除为27,000元;
(2)福建海越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所投(8吨压缩式垃圾车)提供了属于2014年第一批《福州市名优产品名单》内的证明资料复印件,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产品开拓市场的若干意见》(榕政综[2013]154号)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符合招标文件政策性扣除条款规定,本项内容给予价格扣除,具体如下:
该公司的投标总价为450,000元,其中属于2014年第一批《福州市名优产品名单》产品的报价为450,000元,所占比率10%;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给予价格扣除45,000元。
(3)该公司政策性价格扣除72,000元,最终评审价格为378,000元。
9、评标结果: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中标金额 (万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合同履行日期 |
1 |
8吨压缩式垃圾车 |
详见投标文件 |
45 |
福建海越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闽侯县祥谦镇兰圃村 |
30日内 |
10、评标委员会成员:王长平、徐道明、唐庆周、陈勋俊、何文飞(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