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0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二期、丁桥污水处理五期排江口工程-地形测绘(含地质地勘)、设计(可研、初设、施工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1057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二期、丁桥污水处理五期排江口工程-地形测绘(含地质地勘)、设计(可研、初设、施工图)项目已由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根据《海宁市域污水工程专项规划修编(2018~2035)》,海宁市域呈东西长,南北窄的形状,东西长52公里左右,钱塘江在市域的南部自西向东流经整个市域。依托盐仓、丁桥和尖山三座污水处理厂,整个海宁市域逐步形成了西片、中片和东片这三个污水分区。
中片污水分区主要包括海州、硖石、海昌、马桥街道、斜桥镇和丁桥镇范围,中片分区污水自北向南输送,最终汇入丁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2020年丁桥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18.31万m3/d,规划预测2025年将达到20.73万m3/d,至2035年将达到23.81万m3/d,中期将部分污水送至尖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考虑到远期整个市域污水管网实现联网调度的需要,并考虑污水处理厂需要具有一定的冗余度,确定尖山污水处理厂的总规模为25万吨/日。远期将新增5万m3/d污水处理规模。
东片污水分区主要包括袁花镇和黄湾镇(含尖山新区)范围,东片分区污水自北向南输送,最终汇入尖山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2020年尖山污水处理厂接纳污水3.98万m3/d,规划预测2025年将达到5.66万m3/d,至2035年将达到7.78万m3/d,必要时接纳部分中片污水分区污水。考虑到远期整个市域污水管网实现联网调度的需要,并考虑污水处理厂需要具有一定的冗余度,确定尖山污水处理厂的总规模为10万吨/日。远期将新增4.8万m3/d污水处理规模。
尖山污水处理厂目前尚未建设独立的排江系统。尖山污水处理厂附近钱塘江水功能区完成调整,初步具备了设置排江口条件。根据《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工程排放口选址专题研究》报告,尖山水域河床条件相对较差,滩面较高,冲淤幅度较大,考虑候潮排放情况下,排放口在低潮位时将出露于水面之上。同时排放口存在淤积风险,需定期清淤。
现状尖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5万m3/d的尾水,除一部分回用外,其它部分通过一根管道输送至丁桥污水处理厂,通过丁桥污水处理厂排放口进行排放。目前尖山水域不具备尾水外排条件,远期规划的4.8万m3/d污水处理规模。
2.2投资估算:约1500元。
2.3 招标范围:海宁市尖山污水处理二期、丁桥污水处理五期排江口工程-地形测绘(含地质地勘)、设计(可研、初设、施工图)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完成1:1000水下地形测绘、水上钻探、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工作内容。
2.4 服务期限:
(1)工程勘测(含地质地勘)报告: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工程勘测(含地质地勘)报告,且满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要求。
(2)工程设计阶段
1、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初步设计(送审稿):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后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报批稿):收到评审意见后5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
4、施工图设计:获得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按招标人要求时间提供施工图纸。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等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与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咨询单位综合资信甲级或水利水电专业资信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
3.5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6日下午14:0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注册)。期间于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前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市海宁市海宁大道267号紫薇大厦12楼1207室)领取相关材料。
4.2 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领取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6)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
4.3 本项目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投标登记,未完成其中一项的,投标资格均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楼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2楼?地 址: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207室
邮编:314408????????????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贾先生??????????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 ??????????????电 话:0573-87502271
传 真:/ ??????????????传 真:0573-87501125
2021年12月08日
扫一扫,在手机查看上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