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安县智能新能源汽车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园区路网提升建设工程(伏龙岭路改扩建项目、福旺路东段延长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136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1726001001
预算金额136万元
招标公司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吴工0771-318675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隆安县智能新能源汽车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园区路网提升建设工程(伏龙岭路改扩建项目、福旺路东段延长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隆安县智能新能源汽车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园区路网提升建设工程(伏龙岭路改扩建项目、福旺路东段延长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设计已由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隆发改投资〔2022〕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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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1726001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隆安华侨管理区 建设规模:1、园区路网提升建设工程 福旺路总长1109.90米,道路宽度30米,道路面积33297平方米;规划路一总长1467.1米,道路宽度25米,道路面积36677.5平方米;富安路总长696.17米,道路宽度25米,道路面积17404.25平方米;伏龙岭路实施改扩建道路总长1861.45米,扩建道路宽度23米,伏龙岭路的改扩建分期实施,在本项目内仅实施非机混合车行道和机动车道部分,宽度16米,道路面积29783.2平方米;双侧各3.5米的人行道部分未来另行实施,不在本项目内建设。配套建设土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及绿化工程。 2、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 华侨管理区范围内现状污水及雨水管线进行清淤及维修改造和补建,其中污水管线9072米,雨水管线约23622米。 合同估算价:136.00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设计深度标准及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批复或备案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1726001001 ;标段(包)名称:隆安县智能新能源汽车综合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园区路网提升建设工程(伏龙岭路改扩建项目、福旺路东段延长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设计 设计服务期限:65日历天,定额期限65日历天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 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其他 :规划总平图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须提供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的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3.5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3月31日 北京时间 15时20分 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6.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 6.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招标代理公布投标人名单,投标人代表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个人CA锁进行开标签到,解密环节时间结束前均可签到;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环节时间为60分钟,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签到完成后才可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完成签到及解密,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投标人代表需到现场参加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会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如投标人需在现场进行网上开标室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的,须自行携带手提电脑、个人CA锁、企业CA锁进入开标现场。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签到不成功或投标文件不能解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 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5 投标人及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个人CA,投标人代表采用个人CA进行开标签到及开标记录表签章,不再支持企业CA代替签到、签章。办理方式详见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 |||||||||||||||||||||||||||||||||
7.评标方式 | |||||||||||||||||||||||||||||||||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 |||||||||||||||||||||||||||||||||
8.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 |||||||||||||||||||||||||||||||||
本项目设计费预付款为合同价的20%。方案经上级部门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的40%,初步设计文件经上级部门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施工图通过审查备案后支付至合同价的95%,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并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后支付至合同价的100% | |||||||||||||||||||||||||||||||||
9.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 |||||||||||||||||||||||||||||||||
无 | |||||||||||||||||||||||||||||||||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 |||||||||||||||||||||||||||||||||
11.交易服务单位 |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12.监督部门及电话 | |||||||||||||||||||||||||||||||||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71-6528833。 | |||||||||||||||||||||||||||||||||
13.注意事项 | |||||||||||||||||||||||||||||||||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录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 由于“桂建云”系统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 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将所需投标材料上传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 |||||||||||||||||||||||||||||||||
14.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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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03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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