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20-8354362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茂名总部中心建筑概念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代理单位”)受茂名市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单位”)的委托,就茂名总部中心建筑概念设计方案进行公开征集。
主办单位:茂名市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一、活动名称
茂名总部中心建筑概念设计方案征集
二、活动概况
为加快茂名市“第一圈层”城市布局建设主战场,随着茂名南站连接线启动,茂名新城(高铁片区)掀起了大建设的浪潮。本项目选址区域作为茂名全新城市形象和会客厅功能板块,以市民大道与潘州路为十字轴,占地面积48786.51㎡,拟规划打造茂名总部中心。贯彻落实“第一圈层”城市布局建设,助推茂名新城加快打造城市新地标,优化提升周边功能环境,导入重点项目打造茂名CBD,促进茂名新城(高铁片区)融合发展。加速新城成势成型,拉动新城发展。本活动为茂名总部中心建筑项目进行概念方案设计的征集。
三、工作内容(具体以活动技术文件为准)
1.项目功能定位
以城市化娱乐业态为主导、集购物、美食、公寓、公共空间于一体的大型都市文旅商业综合体,同时打造高端企业的办公空间、可创新商业的公共服务配套,提供多样化的办公场所,满足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促进办公、商业人群交流,建设绿色生活片区,让生活回归。
2.项目位置及用地范围
项目地块位于共青河新城高铁片区腹地,基地面积约48786.51㎡,具体四至范围是:南侧为市民大道、北侧为窦州路、东侧为荔乡路、西侧为荔乡一巷。


(附图:选址区域图)
3.建设条件
用地编号为GT04-29,规划用地面积为48786.5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B2(兼容商业B1,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40%),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高层部分≤22%),绿地率≥25%,建筑高度≤150米(规划条件≤170米),其余条件按照规划条件(规划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和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除外)。
4.设计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48786.51㎡,拟规划打造茂名总部中心,建设高端企业的办公空间、LOFT公寓、都市文旅综合体。要求应征单位结合规划区现状、趋势分析和已有各层次规划,从城市设计角度,结合规划区域的发展定位愿景、城市空间格局与形态、城市功能业态、城市综合交通、城市生态系统、公共服务设施系统等多个方面,提出全面并具有针对性的研究设计方案,且提供估算工程造价。具体设计内容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整体设计理念、CBD开发建设的功能布局方案、建筑物概念方案设计,针对选址区域内部交通问题、整体空间形态与开发控制、选址区域片区北侧绿地公园功能和东、西侧商业联动、地块南侧市民大道的交通动线等内容开展规划。
四、征集方式
本次活动参照公共建筑项目建筑方案设计竞赛方式开展,方案征集活动采取公开报名形式,通过发布征集公告,接受境内、外设计单位的报名。由资格遴选评审委员会对报名的设计单位进行审查,选取合格的设计单位作为入围单位进入正式征集阶段。由方案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单位递交的设计成果进行评审,以投票制推选出候选优胜方案后交由主办单位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定结果由组织代理单位进行发布。具体内容详见“七、活动流程”。
五、发布媒体
本次征集活动通过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组织代理单位(https://new.gzebid.cn/#/)、无线茂名公众号、好心live公众号以及相关媒体上发布,公开接受境内外设计单位的报名文件。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组织代理单位网站的文本为准。
六、参加单位资格条件
1.境内设计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境内设计单位可单独或以联合体形式报名。境内设计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其中一方应当具备上述三个资质中的其中一个资质。
2.外商投资或境外投资(含台港澳地区)设计单位资质不限,须与具备第(1)点条件的一家境内单位组成联合体报名,需提供公司注册登记证明(非中文的需翻译为中文)。
3.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机构,或者参加单位其母公司、其控股公司、其全资子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得同时报名参与本活动,共同组成联合体参加的除外。
4.参加单位必须具有在近八年内(2016年1月1日之后)承接过一个及以上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或等于150米)设计业绩(参加单位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设计内容须包括概念方案或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参加单位信誉要求:参加单位在本行业领域声誉良好,没有被相关部门处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参加单位声明并加盖公章)。
6.参与本次项目的设计人员应为参加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由主持过多个大型公共项目的设计人员担任,且须直接参与本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全过程;参与本次活动的设计团队应为设计机构在册人员,应包含建筑、规划、景观、交通、结构等专业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根据承诺函要求提供:①项目团队成员与本单位所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合同复印件,或②项目团队成员前三个月的任一个月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能多于2家,联合体主体方须为中国境内单位。
七、活动流程
1.公告与报名
(1)本项目的征集公告于2024年2月9日在上述网站及相关网络媒体上发布。
(2)本项目采取网络发售。有意参与本次征集的设计单位请于2024年2月9日09时00分至2024年2月25日17时30分前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https://new.gzebid.cn)进行网上获取活动文件,逾期报名不具参与征集资格。如投标人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后完善主体资料并经平台审核后进行网上获取活动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完善主体资料的相关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操作手册》广咨国际数字化采购咨询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请在登记项目时将报名资料(附件1)盖章扫描件上传系统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活动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活动文件,同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
(1)【广咨平台操作指引】热线电话:400-150-3001,网站客服QQ:2136118347;
(2)【广咨平台技术支持】QQ群:415893172,服务QQ:1592177016
注: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获取活动文件后不予退还。
(3)完成文件申领的设计单位,请及时将报名文件(格式详见附件2,以A4纸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以书面形式送达或邮寄至组织代理单位。(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26 收件人:刘工 020-83543621)
(4)成功递交报名文件并不意味着其资格条件符合要求。意向应征单位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由资格遴选评审委员会判定。
2.方案设计与评比
第一阶段:公开报名和入围。
由主办单位和组织代理单位组建资格遴选评审委员会。报名单位不少于3家时,评审委员会对按时报名并提交报名文件的设计单位进行资格遴选和择优评审,所有合格的入围单位进入本项目正式征集阶段。(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资格遴选评审细则”)
第二阶段:设计成果评审。
合格的入围单位不少于3家时,第一阶段的入围应征单位按活动技术文件要求完成全套概念方案设计成果文件,在接到资格遴选结果通知后,于规定时间内将设计成果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活动组织代理单位(收件地址同上)。递交要求:按实际需求以A3画幅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成果文件于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组织代理单位邮箱m18922163641@163.com,模型等特殊成果文件递交前须告知项目联系人(刘工)。
由主办单位和组织代理单位组建方案评审委员会。方案评审委员会将从成功递交成果的入围应征单位中评选出3个候选优胜方案,应征单位须按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成果展示(可远程),主办单位保留补录1个候选优胜方案的权利。
第三阶段:答辩与结果公布
第二阶段评选出的所有候选优胜单位在主办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介绍和答辩,主办单位根据应征单位答辩表现及其递交的成果文件进行综合评定和名次排列,选取1名优胜单位。
评定完成后,由组织代理单位进行结果公布。
3.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主办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应征单位。
(1)征集报名起止:2024年2月9日09:00至2024年2月25日17:30;
(2)资格遴选:2024年3月1日14:00,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公布入围应征单位名单;
(3)方案评审:2024年3月2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设计方案时限:入围应征单位收到资格遴选结果通知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递交全套概念方案设计成果文件);
(4)成果答辩:另行通知;
(5)公布征集结果:另行通知。
八、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最终选定的设计单位,若与主办单位签署了后续阶段设计合同,本次方案征集的费用将纳入后续合同的设计费,不再获得方案征集费;若双方未能签署后续合同,则该应征人将获得方案征集费(含税)人民币100万元。其他应征人以方案评审排名结果为基准,分别获得征集费(含税)人民币:第二名30万元,第三名25万元,第四名5万元(如有),其他设计单位不支付费用。
2.主办单位在按规定向第二及第三名支付征集费用后,享有对其技术成果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主办单位在支付征集费用前,第二及第三名需要分别与主办单位签订合同。同时,第二以及第三名需提供与合同等额的发票及完税证明。第二以及第三名单位名称、合同乙方名称收款账户名称三者应保持一致。
3.联合体投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主体方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主办单位签订合同,该合同仅用于支付办理征集费用。主办单位认为必要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主办单位签订合同,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4.代理费用由主办单位直接支付给组织代理单位,不占用方案设计费。
注:(1)若本次活动征集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选单位支付征集费用。(2)主办单位和中选单位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征集费用的所有征集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九、其他要求:
1.本次活动征集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参加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文件的所有条款。
3.参加单位按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是简体中文,外文版材料须有对照的中文译本,当同一内容的中文与外文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4.参加本次方案征集的所有作品版权归活动主办单位所有(署名权除外)。主办单位有权在征集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征集费用的所有征集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应征人支付费用。
5.参加单位递交的所有参加材料概不退还,包含且不限于报名资料、成果、作品、模型等。
6.参加单位由参加单位原创,成果中若因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参加单位须自行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和后果。
7.因参加单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主办单位或第三方带来的损失,参加单位须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
8.主办单位不知悉参加单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使用其送交的成果给第三方带来的损失,由参加单位承担全部赔偿和法律责任。
9.参加单位从主办单位或组织代理单位获得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也不得用于本次征集活动以外的任何场合。参加单位须承担因文件资料泄露等情况所带来的损失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10.本次征集活动及相关的一切文件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本次征集公告内容与《活动技术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活动技术文件》为准,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12.除非有特别规定和说明,本公告及其附件中“参加单位”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十、联系方式
1.主办单位:茂名市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3号大院1号楼第三层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668-2299172
2. 组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 系 人:刘工、王工
联系电话:020-83543621或18922163641
联系邮箱:m18922163641@163.com

附件: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报名文件.docx
附件3:资格遴选评审细则.docx


主办单位:茂名市鼎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组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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