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物资20241126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物资20241126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TJ-GWJXD-CLK--20241126)
1、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物资20241126采购项目
2、成交候选人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1 | 新型液压钢轨拉伸机配件 |
无 |
2 | 双向摆动式切轨机 |
1.河南鸿珏铁路实业有限公司 |
3、公示期
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韩工
电 话:0471-2247525
电子邮件:/
5、其他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须以函件形式传真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物资采购领导办公室。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合理有效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7、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电话:0471-2242485 传真:0471-2242485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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