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穗埔发改投批〔2023〕3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黄埔区全龄智能体育公园建设工程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黄埔区全龄智能体育公园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二、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李工 联系电话:020-280681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8354617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218133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四、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最高投标限价:
1.项目概况:建设面积约4.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个足球场、4个篮球场,7个乒乓球场,2个网球场、及攀岩、吊环、秋千等儿童活动设施及健身康体设施。新建彩色透水混凝土跑道1688平方米,荧光彩色透水混凝土跑道300平方米、园区绿化29988平方米及公园配套管理用房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9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34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9万元。
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1个标段, 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包括设计、施工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设计范围及内容: (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2)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3)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2.2施工范围及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中围蔽费用按实结算、项目措施费除围蔽外的部分包干。
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为33450600.00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2518500.00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32100.00元。
4.质量标准:
4.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6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4.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5.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 185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总工期。
设计工期:35日历天。具体为: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 7日内完成设计方案修改,方案批复后 7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4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日内完成补充、修订。
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五、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30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七、网上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9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完成投标登记及信息录入手续)。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0时00分。
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23年3月30日10时00分。
4.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5.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作为设计方单独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园林建筑类别。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确定。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③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 ,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2)施工方: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设计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担任项目负责人应经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专业人士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
4.投标人业绩要求(选择性条款)
(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工程造价2000万元(或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 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②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按照《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明确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林业园林规字〔2022〕4号)执行。
③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④ 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联合体业绩的则按中标通知书金额乘以联合体双方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比例为准或以合同标注的金额为准。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人员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信息登记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的登记信息),且不得兼任专职安全员。
7.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信用情况:
8.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黄埔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zfhcxjsj10/jzhdblxwjl/)公布名单为准。若资格审查时网址有变化,以最新网址为准。
8.2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
9.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方为主办方,且设计方不应超过一家单位、施工方不应超过一家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联合体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九条第2点的要求。《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0.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上述投标人资格条件2-6项(除设计业绩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登记的信息,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中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十、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二、设计成果补偿:工程设计费总额含设计成果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成果补偿费包含在中标价内)。
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方案详细审查评分表》评审得分排序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排名前3名)支付设计成果补偿费(含税金等),补偿如下:
评审排序第1名 2.5万元;
评审排序第2名 1.5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 0.5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设计成果补偿费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上述投标经济补偿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投标人,即该种情形下设计合同结算价为上述投标经济补偿总额,中标人收取合同价款后及时支付投标补偿费给各投标人。其它情形的投标补偿费均包含在设计费中。
获得计成果补偿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支付设计成果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设计成果补偿的投标方案内容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评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其他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评标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8068153
地 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投诉受理电话:020-82112206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应当一致,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22-2招标文件范本。本招标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 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