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维保服务费系统优化软件升级免费开发修改升级配置添加常规问题解决手术及操作编码规则符合性校验更新培训费安装调试费软件终生维护农副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信息系统接口售后服务DRG/DIP住院服务病案编码管理系统信息传输病案质控内部运营机制建设临床治疗医保结算清单医疗服务行为的全程监控病案审核前首页质控病案首页质控前置智能编码病案编码知识库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搜索引擎技术分析电子病历预分组控费提醒HIS系统LIS系统PACS护理系统病理形态学校验监控预警闭环扩展手术信息及费用清单双分组器数据展现引擎具有数据集记忆功能主动检测功能终端设备与系统通讯能力故障自动检测报警智能性系统系统软件联动分析医生助手病案首页质控系统辅助编码校验手术及操作填写项目缺失提醒手术另编码及联合编码提示手术记录单与手术编码关联性提醒手术耗材登记手术匹配校验损伤原因编码校验诊断信息标准校验诊断编码规则符合性校验联合编码提醒实时校验辅助性诊断提示首页信息缺失校验首页信息逻辑性校验患者基本信息准确性校验首页信息关联性提示输血系统呼吸机途径校验逻辑校验病案编码错误分析分类统计双首页同界面管理体系病例检索重点类型病例查询特殊病种病例查询病案闭环管理具体问题分析DRG病种入组情况对未入组或入错组的病种具体分析对于必编及重点病例做出提醒智能筛选及评价病案编码界面利用自然语言处理新系统编码诊断及规则病程记录会诊记录出院小结分娩记录单耗材登记单临时医嘱辅助检查单超声报告影像报告单病理报告化验报告手术诊断抢救信息手术切口愈合等级麻醉分级编码规则查询附加页信息校验医保审核系统编码员管理与医生互动反馈疾病诊断编码编码规则及映射CHS-DRGDRG分组器2DRG分组推荐DRG实时质控分组结算清单审核预警监测编码病案处理结算清单查询功能病例点评病种结构分析驾驶舱模块医保追踪医保智能监控系统2DRG核心数据BI系统数据展示功能满足医院BI需求DRG绩效考核异地患者结构分析外省分析2DRG数据医用耗材记录单病理系统病理结果护理记录电子病历系统手麻系统麻醉记录日间手术系统人员培训电话咨询数据字典灾备方案系统恢复灾备与恢复演练系统安装软件源码技术性维护软件同版本升级错误更正局部调整硬件货物运输仓储专业维保人员到现场走访检查维护固定信息维护联络人员操作使用维护保养互联互通测评电子病历评级相关医疗卫生信息化技术资料技术与服务系统连接硬件设备第三方软/硬件数据接口软件环境硬件环境场地培训环境基础设施业务人员交付实施运行可靠数据准确实用简捷界面友好设计实际操作软件系统软件载体文档系统开发第三方编制的软件
金额
58.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zbf2022-721
预算金额58.5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招标联系人庞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浩
中标公司杭州火树科技有限公司5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ZBF2022-721(招标文件编号:LZBF2022-721)
二、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杭州火树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129号1008室
中标(成交)金额:58.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杭州火树科技有限公司 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 符合文件要求 符合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符合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袁放建、孟庆钰、徐颂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取费基数,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下浮3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14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157号
联系方式:庞老师 029-87679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王浩 029-88228899-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 话: 029-88228899-663
采购代理机构: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竞争性磋商文件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项目编号:LZBF2022-721
2.总则91.磋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目录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
8.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167.开标166.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155.磋商响应文件134.政府采购政策113.竞争性磋商文件10
14.纪律和监督2013.合同授予2012招标代理服务费1911.质疑投诉1810.确定成交人189.评标17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9第五章合同条款40第四章采购内容和要求29第三章评标办法2316.其他说明事项2115.废标或者采购方式的变更20
项目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BF2022-721一、项目基本情况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采购需求: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预算金额:120.0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地点: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时间:2022年08月16日至2022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开启地点: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500.0元(人民币)方式:购买文件时携带现金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时间:2022年08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庞老师029-87679801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157号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29-88228899-663项目联系人:王浩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王浩029-88228899-663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项目概况2.总则注:磋商须知前附表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文对同一事项描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2 | 采购人 | 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157号联系人:庞老师电话:029-87679801 |
2.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联系人:王浩电话:029-88228899转663传真:029-88225678 |
2.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
2.2.1 | 招标范围 | 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2.2.2 | 交付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
2.2.3 | 交付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2.4 | 保修年限、范围、维保条件 | 应提供软件终生维护,系统正式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免费维保。免费维保期内系统与院内第三方软件对应接口的免费开发、系统自身bug的修改,参数的配置、系统优化、报表的添加以及常规问题的解决(包含因国家政策及行业标准变更所需的软件升级调整,如编码规则及医保规则的变更或者更新等)。软件实施及保修期内,进行员工培训、修改调试、维护工作。在维保期内,供应商应每年包括但不限于两次派专业维保人员到现场走访,给予检查维护。并向采购方提供巡检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巡检时间、巡检内容、巡检结果。向采购方提供年度维保服务报告。 |
2.3.1 |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2.3.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
2.8 | 分包 | 不允许 |
2.9.3 | 偏差 | 允许,偏差范围:细微偏差是指磋商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磋商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
3.2.2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5.3.1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5.4.1 | 磋商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2、投标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除保函外,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从供应商账户转出。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6项的规定。3、账户信息:收款单位: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账 号:30201278011313 |
5.6.1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磋商方案 | 不允许 |
5.6.4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内容须为加盖供应商公章正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扫描件,格式为PDF),电子版文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
6.1.2 |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名称: (盖章)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6.2.1 | 磋商截止时间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6.2.2 |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6.2.3 | 磋商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7.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 |
8 | 资格审查 | 详见磋商须知正文“8.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 |
9.1.1 | 磋商小组的组成 | 3人 |
9.3.2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 按顺序推荐 |
10.2 | 成交公告媒介和期限 | 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12.1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磋商供应商可将此费用考虑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成交人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取费基数,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中服务类下浮30%收取。 |
16 | 其他说明事项 |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合同签订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联系部门:信息网络部(2)、联系人:刘老师(3)、联系电话:87679456 |
2.2.1招标范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招标范围、交付期限、交付地点2.1.4采购项目名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3采购代理机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2采购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3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在维保期内,供应商应每年包括但不限于两次派专业维保人员到现场走访,给予检查维护。并向采购方提供巡检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巡检时间、巡检内容、巡检结果。向采购方提供年度维保服务报告。免费维保期内系统与院内第三方软件对应接口的免费开发、系统自身bug的修改,参数的配置、系统优化、报表的添加以及常规问题的解决(包含因国家政策及行业标准变更所需的软件升级调整,如编码规则及医保规则的变更或者更新等)。软件实施及保修期内,进行员工培训、修改调试、维护工作。2.2.4保修年限、范围、维保条件:应提供软件终生维护,系统正式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免费维保。2.2.3交付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2交付期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3.3磋商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2.3.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磋商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见本章第8.2款的规定及“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要求。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保密磋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4费用承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8分包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7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业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6语言文字
3.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3.竞争性磋商文件2.9.3本项目是否允许偏差: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差,均应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磋商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2.9.2磋商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技术支持资料、服务计划等内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响应。2.9.1磋商响应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2.9响应和偏差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合同条款;(4)采购内容和要求;(3)评标办法;(2)磋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
4.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政府采购政策3.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澄清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2.1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磋商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3.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1.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2.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4.2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是指在832个脱贫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4.1.4《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4.1.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所有投标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所有投标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4.2.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4.2.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4.2.2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5.2磋商报价磋商供应商应包括但不限于“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内容。磋商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5.磋商响应文件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查询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并办理相关业务。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
5.2.6磋商报价表成交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5.2.5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2.4磋商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5.2.3磋商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磋商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磋商报价;磋商响应文件中如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缺漏项,评标时须将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如果有严重、重要缺项的,将可能导致废标。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修改磋商报价的,应同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5.2.2磋商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凡因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5.2.1磋商报价包括:软件费、技术服务费、与其他已指定信息系统接口费用、培训费、运输费(含保险费)、设备供应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和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涉及其他全部费用。磋商供应商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开标一览表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5.4磋商保证金5.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磋商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磋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5.3.2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5.3.1磋商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5.3磋商有效期5.2.7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磋商截止时间后,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5.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5.4.3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5.4.2磋商供应商不按本章第5.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4.1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并将提交凭证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6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5.5.3磋商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磋商报价,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5.5.2允许磋商供应商递交备选磋商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磋商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磋商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磋商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磋商方案。5.5.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磋商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磋商方案,否则其投标按无效处理。5.5备选磋商方案(3)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6.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提交5.6.5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5.6.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5.6.3磋商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磋商响应文件及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5.6.2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有效期、交付期限、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磋商响应文件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5.6.1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2.1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6.2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6.1.3未按本章第6.1.1项和6.1.2项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1.2磋商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6.1.1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需密封包装递交,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密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6.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
6.3.2磋商供应商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磋商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磋商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1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6.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2.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供应商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6.2.2磋商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7.2开标程序采购人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7.1开标时间和地点7.开标
8.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下表中的资格审查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8.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6)开标结束。(5)磋商供应商代表、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开标,公布磋商供应商名称、交付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资格审查标准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审查标准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 符合要求 |
资格审查标准 | 供应商自2021年8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符合要求 |
资格审查标准 | 供应商自2021年8月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符合要求 |
资格审查标准 |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 符合要求 |
资格审查标准 | 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 符合要求 |
资格审查标准 |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磋商当日查询 |
评定结果: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评定为不合格。 |
9.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9.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的组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1磋商小组9.评标8.3资格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8.2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人员对审查结果进行签字确认,并告知无效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磋商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环节。
9.1.3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磋商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磋商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磋商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磋商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0.确定成交人9.3.2评标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3.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9.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9.2评标原则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磋商供应商可电话咨询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10.3成交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复函”后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人。10.2成交公告招采办将评标报告递交院方采购领导小组,采购领导小组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照排序确定成交人,并复函采购代理机构。10.1定标复函
(1)磋商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1.3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1.2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11.1.1磋商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格式详见本章附件一。11.1质疑11.质疑投诉
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磋商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④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质疑函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③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②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①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11.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11.1.4磋商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磋商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磋商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王浩11.1.6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⑧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⑦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⑥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⑤质疑函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11.2.2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1.2.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11.2投诉11.1.7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5室联系电话:029-88228899转663
13.合同授予12.3成交人如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以弥补采购人损失。12.2成交人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2.1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招标代理服务费11.2.3磋商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磋商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14.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4.纪律和监督13.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3.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3.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4.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4.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4.2对磋商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16.其他说明事项15.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磋商截止后磋商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磋商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后有效磋商供应商不足3家;(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磋商截止时间后磋商供应商不足3家;15.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5.废标或者采购方式的变更
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函附件一:质疑函格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采购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
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备注: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日期: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签字盖章 | 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需盖章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其中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满足要求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 5.4.1 项要求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 5.3.1 项要求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交付期限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 2.2.2 项要求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交付地点 | 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 2.2.3 项要求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合同主要条款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报价 | 报价完整且未超出采购预算 | |
条款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磋商报价(3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过符合性审查且价格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部分(62分) | 技术方案(3分) | 技术方案总体设计的可靠性、可维护性,包括政策、业务流程、用户界面是否可以动态调整,标准的系统安装程序,详细阐述系统的体系架构、实现思路和非功能性设计、安全设计,能提供完整方案得0.5分,不能则不得分;响应方案对项目建设思路、原则、特点的理解情况,方案在确保阶段性任务实现的同时,统筹考虑总体目标的实现,并充分考虑采购方实际使用需求,符合本项目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需求,能提供完整方案得0.5分,不能则不得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部分(62分) | 技术方案(3分) | 2、在系统设计中提供合理的接口管理方案和前置子系统与内部系统连接方案,能提供完整方案得1分,不能则不得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部分(62分) | 技术方案(3分) | 3、提供完善、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系统安全保密方案,能提供完整方案得1分,不能则不得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部分(62分) | 开放源代码(35分) | 可以开放全部源代码得35分,否则不得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部分(62分) | 功能参数(10分) | 1、产品功能参数明确、配置齐全且满足采购文件所提及功能需求提供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满分9分;以下功能:⑴医生助手(见采购内容和要求中二、建设内容1.1);⑵支持CHS-DRG与CN分组同时运行,随时切换(见采购内容和要求中三、DRG医保审核系统3.1.1);⑶病案首页与医保结算清单双首页界面(见采购内容和要求中三、DRG医保审核系统3.1.4);⑷与医生互动反馈(见采购内容和要求中二、建设内容2.2.7),有一项功能不满足扣1分;磋商文件中要求的除以上四项功能以外的其他功能有一项不满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部分(62分) | 功能参数(10分) | 2、对后续医院拓展DRG医保审核及绩效管理有支撑能力,提供相对应的方案及相关系统功能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能提供完整功能截图得1分,否则不得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部分(62分) | 现场演示(10) | 现场20分钟演示产品功能,病案首页质控系统、病案编码管理系统、DRG医保审核系统、DRG绩效考核支持系统四个模块各2.5分,根据演示的各模块的具体功能详细情况赋分,满分10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部分(62分) | 项目实施方案(4分) | 1、有完善的项目管理方案,施工组织机构、驻场人员安排等,根据投标人实施方案的详细情况赋分,满分1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部分(62分) | 项目实施方案(4分) | 2、项目实施团队具有3名以上医学相关专业、统计学专业、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完全满足得1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部分(62分) | 项目实施方案(4分) | 3、提供完整的应急预案,评估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应急人员安排以及应急流程,内容详尽完善,保证项目在不影响医院其他业务系统正常运行的同时有序推进,能提供完整方案得1分,不能则不得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技术部分(62分) | 项目实施方案(4分) | 4、提供有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及服务咨询方案,明确具体培训方式、时间、地点、教员、对象以及培训内容,保证用户能熟练操作、维护和正常使用,能提供完整培训计划得1分,不能则不得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8分) | 公司资质(1分) | 供应商提供以下资质,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ISO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20000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4、ITSS信息技术服务二级(或以上)标准认证证书;5、具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条件每提供一项得0.2分,满分1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8分) | 业绩(2分) | 供应商具有2019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开发过同等级医院同类型软件项目,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1个得0.5分,满分得2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8分) | 售后服务(5分) | 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全面、详尽、符合项目特点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内容、故障响应时间、服务团队保证、巡检服务、现场支持以及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等的得3分,售后服务体系基本符合项目售后服务方案,响应程度高得1分,不符合项目特点、无法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和维护的,得0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8分) | 售后服务(5分) | 应急修复保障措施考虑周全、高效、可行,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分;不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0分。 |
2.2 | 详细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8分) | 售后服务(5分) | 投标人需深刻理解采购人本次项目建设内容,须满足采购方项目后期功能与流程改造的优化需求。完全满足项目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项目要求则不得分。 |
2.1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审标准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评标方法3)磋商响应文件中缺少某分项响应内容时,该分项为0分。2)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差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3.2磋商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1符合性评审3、评标程序2.2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串通投标:(3)相关法律法规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况。(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采购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顺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3.4磋商(6)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5)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本次磋商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磋商响应报价说明:磋商结束后,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5二次报价(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2)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5.1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磋商小组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4.2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得分。3.6详细评审(2)磋商过程中,均不公开各供应商的报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磋商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3.6磋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5.3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3.5.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四章采购内容和要求3.7.2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时,比较磋商报价,此报价低的排序在前;若磋商报价仍相同,比较技术评分标准部分,此分项得分高者排序在前。3.7.1除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7评标结果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磋商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的《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医保发〔2021〕48号文件要求,到2024年底,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全部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引导医疗机构重点推进编码管理、信息传输、病案质控、内部运营机制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协同改革,做到四个到位,确保医、保、患三方利益。2019年以来,国家医疗保障局先后启动30个城市的DRG付费试点和71个城市的DIP付费试点,推进医保按病种付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保障效能具有重要作用,对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DRG是国家医保局推行支付方式改革的管理工具,既是付费工具,同时也为医院精细化管理提供数据参考。它的应用对医院战略规划、学科建设、医疗质量和成本控制、绩效考核及人才培养、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等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DRG是一个管理评估工具,通过对病案中各项指标的分析,就可以对医院的能力维度、质量维度、运营维度进行精细化管理。1.1政策导向1.情况介绍一、项目背景
在患者入院后,诊疗过程中,病案填写时,通过技术手段与HIS系统和电子病历系统进行集成,对病案首页的基本信息提出校验,使电子病历符合填写要求,从而使病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医院应充分利用DRG这一创新的医院管理工具,串联患者入院、临床治疗、患者出院、病案质控、医保结算,以信息化+数据咨询服务的方式,构建一体化闭环式协同管理机制,厘清合理管控目标,保障每个病例入对组、不违规、不吃亏,促进医院合理利益最大化,内涵式发展。3.1建设思路3.技术要求为响应陕西省DRG管理需求的需要,我院作为第二批试点单位为开展DRG工作做出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为配合省医保管理工作要求,医院需尽快建立完善的DRG综合管理平台,构建医疗数据一体化、医疗过程一体化,围绕规范医疗、合理控费的指导思想,借力信息化技术,通过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全程监控,实现监管方法精细化、监管手段智能化,加快DRG付费工作的落地实施,规范DRG医保付费的管理工作,并通过DRG绩效管理评价系统,为医院精细化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2.需求现状
3.2.1保密性和安全性在DRG系统整个建设过程中,本着技术要求先进、系统实用、结构合理、产品主流、低成本作为基本准则。在进行系统架构设计时,其总体设计、开发、部署和运行管理规划时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3.2设计原则为医院DRG绩效考核提供更有价值、更有利的数据支撑。在医保结算时,实现病案首页信息转换成医保结算清单,呈现双首页的界面,通过对清单的质控,满足数据规范、填写规范以及病种入组的各项要求,支持CHS-DRG及CN双分组器同时运行,随时切换。在患者出院后,辅助临床开展递交病案审核前首页质控,将病案首页质控前置,同时实现智能编码,结合编码知识库、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搜索引擎技术,通过分析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及HQMS编码规则,推荐最合适的编码,实现预分组控费提醒,根据当前诊断、手术实时分组预测,预警费用状态、预计净盈亏、低风险死亡组等信息,加强临床费用管控费用,并同时将问题反馈给临床医生,从而减少编码员的工作量。
DRG系统的所有产品及技术必须是经过一定时间市场考验并投入运行的成熟产品,能无缝对接目前院内HIS、LIS、PACS、护理、病理、电子病历等应用系统。在DRG系统设计时,应对需要实现的功能进行合理的配置,尤其针对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预警闭环等因素,系统正常运行过程中可以对指标大数据标杆进行合理化配置。3.2.4实用性3.2.3合理性在系统设计及研发过程中,充分考虑系统的升级、扩展、维护等问题,设计全面、周到,预留到位并留有充分余量,以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3.2.2开放性DRG系统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要求,确保医院内部信息不被非法访问。建立不同使用层级身份认证、权限认证,确保平台稳定、安全、可靠的运行,无程序漏洞。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和保密措施,确保数据永久安全。系统应提供多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保密措施,防止各种形式与途径的非法侵入和机密信息的泄露,保证系统中数据的安全。
系统支持CSV格式与EXCEL格式两种数据采集方式,数据采集必要的患者基本信息、诊断信息、手术信息及费用清单,采集的数据集中存放在数据仓库中,分组器根据分组规则对采集入库的数据进行分组,要有数据展现引擎,可以根据医院需求灵活地配置相关管理指标的呈现;考虑到平台将来的可扩展性,平台必须是开放式的:展示页面可视化配置,灵活增加;具有数据集,且数据集可自定义配置。3.3架构设计要求DRG系统中的产品和系统本身必须具有智能特征,比如记忆功能、主动检测功能等;终端设备与系统必须具有良好而又可靠的通讯能力和故障自动检测、报警等功能。3.2.6智能性系统的前端产品和系统软件均需具有良好的学习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操作性,应使一般水平的工作人员,通过培训能尽快并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要领,达到完成监督管理任务的操作水平。3.2.5易操作性
4.2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院之间的竞争,除了依靠专业技术过硬的医护人员,还要靠改善医院的管理,靠管理提高服务水平,靠管理来增收节支。个人创造价值缺乏详细的量化依据、各类医疗数据的统计分析缺乏科学标准等这些现象的存在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利于降低成本,也不能为医院的决策提供有利的依据,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后续发展。4.1能提高社会效益,增强我院的市场竞争力4.建设目标数据统计分析形式包括文字、图形、报表、联动分析等。结合业务需要,对采集后的数据进行统计,辅助院领导、运营管理部、医务部、医保办等不同管理部门应用多样化图表提供数据支持。
1.1医生助手1.病案首页质控系统二、建设内容DRG管理模式下,医院的管理和评价基于DRG分组结果,系统建设可为医院评价及管理提供更可靠的数据基础,基于精准基础数据,医院评价和管理更科学精准。4.3提高医院运行效率促进医院优化服务流程,规范医生诊疗行为,加强质量控制,提高技术水平,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质量优先,自觉控制不合理诊疗,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
手术及操作信息完整性校验;手术及操作填写项目缺失提醒;手术及操作编码规则符合性校验;手术另编码及联合编码提示、手术记录单与手术编码关联性提醒、手术耗材登记与辅助编码校验。1.1.3手术、操作填写及编码校验主要诊断与主要手术匹配校验;病理形态学校验;损伤原因编码校验;诊断信息标准校验;诊断编码规则符合性校验;联合编码提醒;诊断信息实时校验(辅助性诊断提示,例如影像结果提示相应诊断等)1.1.2疾病诊断及编码校验首页信息缺失校验;首页信息逻辑性校验;患者基本信息准确性校验;首页信息关联性提示(例如:有血费提示填写输血项目,有病理费提示填写病理号,有呼吸机医嘱提示填写呼吸机使用时间等);入出院时间、科室、途径校验。1.1.1病案首页基本信息及逻辑校验
2.1整体要求2.病案编码管理系统病案编码错误分析及分类统计;病案首页及医保结算清单双首页同界面管理体系;支持病例检索(重点类型病例查询;特殊病种病例查询;按指定科室、病案号、疾病、手术、医生及编码员等查询病案)1.3病案闭环管理标定问题病案并做具体问题分析;DRG病种入组情况并对未入组或入错组的病种具体分析;对于必编及重点病例做出提醒。1.2智能筛选及评价
目前医院的各业务系统均在医院的局域网结构中稳定运行,该系统的建设需满足与医院HIS、PACS、LIS、电子病历、护理、病理等应用系统的接口对接,且与指定信息系统所有接口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病案编码界面保留现有的编码界面和统计报表系统,新系统需在完善并且改造旧系统的基础上进行建设,在系统的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不可对其他系统的使用及功能造成影响。2.1.3与医院现有相关系统良好对接在病案编码管理系统中必须包含相关编码规则库,即《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国临版及医保版、《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ICD-9)国临版及医保版、及ICD-11版本,并确保实时更新最新版本,提供ICD-11版本上线接口,支持后期开发接口满足ICD-11的上线或切换。同时可提供绩效考核上报首页和医保结算清单首页不同界面的编码规则。2.1.2编码诊断及规则通过该系统的建设,编码人员可以在病案编码界面利用自然语言处理、相似度推算、词库、搜索引擎技术、病案编码知识库等方便、快捷地获得电子病历、诊断、费用、检查结果、检验结果、手术、操作、病理等相关医疗及费用信息。2.1.1数据要求
2.2.3基本信息校验该系统所展示的编码界面,其样式需与我院现行的医疗文件相似度好,并能完全调取辅助检查单,以方便编码人员快速与系统融合,医疗文件的具体内容包括:电子病历首页(包含附加页),病程记录、会诊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单、分娩记录单、耗材登记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等,辅助检查单包括:超声报告、影像报告、病理报告、化验报告等。2.2.2界面要求编码界面的所有信息均为映射复制内容,对原有业务系统的数据不得修改。即该系统的技术设计只能对电子病历进行编码修改。编码内容包括疾病/手术诊断、入院病情、出院转归、离院方式、抢救信息,手术切口、愈合等级、麻醉分级等。2.2.1映射模式2.2系统要求
2.2.6编码规则查询该系统对不符合国际病案编码规则的病案做到智能筛查、提醒,以辅助编码,防止出现高编、低编、漏编、错编等情况,提升编码的准确性。2.2.5编码规则校验该系统需实现校验入院诊断相关信息、入出监护室时间、呼吸机使用时间、用血量等项目的功能,防止错报、漏填、误报等情况的发生,以保证附加页信息的正确填报。2.2.4附加页信息校验该系统需实现病案首页中基本信息的自动校验功能,内容包括:年龄、性别、婚姻状态、转科信息、入出院时间、住院天数等,需要对错误信息进行校验。
3.DRG医保审核系统医院管理者可通过该系统对编码员进行编码的任务分工、权限分配。系统需要有病案编目的痕迹管理,以方便核查编码员的工作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2.2.8编码员管理该系统需实现编码人员在编码时有疑问能及时与临床医生沟通的界面,医生端第一时间接收信息并作出反馈,以提高编码质量,降低编码错误率,压缩与临床医师沟通的时间。2.2.7与医生互动反馈该系统需实现界面内查阅国际编码规则的信息,包括疾病诊断编码(ICD-10)和手术及操作编码(ICD-9)。可查阅内容包括所有条目编码的目、类目、亚目、细目,编码的内涵、包括、不包括、备注等信息,以方便编码员核查及学习。
3.1.3编码规则及映射通过该系统的建设,编码人员可以在病案编码界面利用自然语言处理、相似度推算、词库、搜索引擎技术、病案编码知识库等方便、快捷地获得电子病历、诊断、费用、检查结果、检验结果、手术、操作、病理等相关医疗及费用信息。3.1.2数据要求该系统需支持CHS-DRG与CN分组规则,实现双分组器同时运行,随时切换。通过对分组结果和院内其他系统(HIS、LIS、PACS、电子病历、护理、病理等系统)数据的良好地融合、运算和分析,展示出院内基于DRG运行状况的全面分析的数据。要求提供CHS-DRG分组方案,与《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细分组一致,可按照《国家医疗保障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进行对接和调整,西安市细分组公开后,可对接西安市细分组。CN-DRG分组器符合国家卫健委绩效评价分组要求。3.1.1分组器要求3.1整体要求
3.2医保结算清单质控该系统需对接医保局医保结算清单数据上传平台,将通过质控的医保结算清单上传到医保中心,可实现个人上传、批量上传、按时间上传等。3.1.5与医保局系统对接目前医院现有的HIS系统稳步运行中,该系统的建设需与病案首页良好对接,同时也需要与医院HIS、PACS、LIS、电子病历、护理、病理等系统在现有网络中无缝对接。实现病案首页与医保结算清单双首页界面,以便于及时更改双首页相关内容。3.1.4与医院病案首页良好对接结算清单的编码与《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ICD-9)对照映射,以生成符合国家医保局、陕西省医保局、西安市医保局相对应的医保编码,并嵌入符合医保结算清单规范要求制定的质控规则库(如《医保结算清单填写要求》等),后期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的医保相关文件精神同步更新或切换医保编码库及编码规则库。并配备核心知识库,覆盖临床规则、医保规则、物价规则、大数据分析规则等。
该系统需根据患者出院诊断、手术操作诊断编码对当前病案行预分组推荐,并提供DRG预分组、权重及收入变化等展示,编码人员可通过系统推荐分组核实实际诊疗情况进行调整。3.2.1.2DRG分组推荐该系统需支持与院内现有HIS、LIS、PACS、电子病历、护理、病理等系统对接,并在编码人员编码修订界面提供实时质控服务,参照编码质控规则、DRG分组原则、HQMS上报要求及病案首页填报要求,获取其病案首页存在的问题,并将智能质控的结果按科室、病区、医生组、患者等不同组别、不同时间段、不同问题类别进行提示及反馈。3.2.1.1DRG实时质控分组该系统可根据病案首页的数据及其他对接系统的数据,自动生成医保结算清单,生成过程中自动转换成医保编码。提供未生成清单的原因并针对性的解决问题。3.2.1生成医保结算清单
3.2.2结算清单审核功能该系统需对病案首页信息进行预分组,提前预测疾病所属DRG组,实时查看DRG预测分组,对不能入组、疑似入错组、意思费用异常等风险病例自动预警,并可提供实时预警,包括费用预警、病案质控预警、不合理入院预警等,预警条件支持自定义,支持查看诊断、手术、费用等明细,支持15天再入院病例提示,可支持查看历次相关住院的DRG分组与诊断及手术信息。3.2.1.4预警监测编码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缺陷的病案,需要临床医生参与修改时,系统可以退回该病案的临床医师(可嵌入到病案编码系统与医生互动反馈功能中),由其修改后重新上传并再次审核,系统可设置临床病案修改的时效性。该系统需满足编码人员根据提示查看存在质控问题病案,支持查看病案质控详情,查看具体问题,以定位需要修改的问题,对缺陷病案进行再次修改、质控等操作,重新提交后该缺陷病案处理状态变更为正常或已处理。3.2.1.3缺陷及问题病案处理
3.2.5结算清单结果反馈该系统需在审核列表添加导出功能,并且可以批量导出已选择的清单列表数据以及清单的审核状态,及时查看未审核状态的清单,而后将清单上传至医保局平台。3.2.4结算清单的导出及上传结算清单可按科室、医生、病案号等对具体结算清单进行查询统计及详细清单内容的钻取分析。在医保结算清单生成后,系统自动进行审核,对于带有清单质控问题或特殊入组情况的清单(包括高低倍率清单、未入组清单、无效清单等)直接进行风险评估,直接定位带有问题或特殊入组的清单来源,以便于及时审核修改。3.2.3结算清单查询功能该系统需通过该功能对结算清单进行审核,该系统需内置审核规则,根据审核规则对问题进行审核修改,可支持单份和批量清单审核提交两种模式。
编码人员在编码过程中,如果发现临床医生在填写病案首页及书写病例过程中出现典型错误、疑难问题或检查、治疗、护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通过系统中进行统计、分析后反馈给临床医生。3.2.7病例点评该系统针对我院具体情况及时对存在或潜在高编、低编、错编、漏编的病例进行提醒,并对病例中具体错误点进行提示,其功能要求可扩展,根据不同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该系统对编目病例进行优先编码的级别设置,设置依据为编码的错误等级,可能出现严重错误的优先编码,优先级别可根据我院出现的阶段性情况及时调整。3.2.6病例设置优先级别该系统可追踪医保反馈结果包含:医保付费结果、盈利、亏损明细、及上传不合格项目的清单,包括不能入组、疑似入错组、费用异常等,并反馈不合格具体原因分析,有助于返回审核修订,反馈结果可以下载。
盈亏分析包括全院费用结构分析、科室费用结构分析、医生费用结构分析;费用结构分析包括全院费用结构分析、科室费用结构分析、医生费用结构分析;病种结构分析包括全院病种结构分析、科室病种结构分析、医生病种结构分析;该系统包括驾驶舱模块、病种结构分析、费用结构分析、盈亏分析、医保追踪。驾驶舱包括全院综合分析和科室结构分析;该系统需根据医保结算数据,每月实时分析住院医疗费用盈亏对比,院领导可通过盈亏情况确定重点科室、辅助科室等,也可确定优势病种、劣势病种等。3.3医保智能监控系统
4.1.2DRG核心数据医院现行有BI系统,该系统需包含与BI系统的免费接口及数据展示功能的免费开发。4.1.1满足医院BI需求4.1功能需求4.DRG绩效考核支持系统异地患者结构分析包括外省分析、费用分析及病种结构分析。
4.2DRG数据可视化后期建设期间所需数据包含但不限于以上所述核心数据,根据我院实际需求随时进行调整。支持对全院及各科室出院人次、门急诊人次、手术人次、平均住院日等进行统计。支持对全院及各科室四级手术、微创手术、择期手术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包括出院人次、手术人次、离院方式、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等。支持对全院重点病种、重点手术、重点科室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包括病种出院人次、手术人次、离院方式、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等。支持自动计算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与首页相关的7个指标,包括:出院患者人次数、手术人次数、出院患者手术占比、出院患者微创手术占比、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I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手术并发症等,并根据医院需要提供支持。
项目实施工期要求该系统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功能需求,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关于医保政策进行调整,并配合医院所有临时性或非临时性检查。5.系统接口清单该系统需支持按照年度,月度、季度和半年等时间单位或者科室、时间、病种、医生、编码员进行自定义选择,可支持模糊查询,自定义选择查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入组病例、全部出院病例、死亡病例、超标病例及详情钻取。该系统需支持利用病案首页数据,分析医院常规性指标及科室相关信息,所有分析图表亦均可下载为word或者excel格式。
对接系统 | 对接内容 |
HIS系统 | 基本信息、费用记录、医用耗材记录单 |
LIS系统 | 检验结果 |
PACS系统 | 影像报告单 |
病理系统 | 病理结果 |
护理系统 | 护理记录、分娩记录单 |
电子病历系统 | 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完整的电子病历书写记录(包括、入院记录、病程、出院记录、抢救记录、会诊记录、疑难危重讨论记录、病案首页及附加页) |
手麻系统 | 手术记录、麻醉记录 |
日间手术系统 | 日间手术记录、麻醉记录 |
输血系统 | 用血明细及用量 |
BI系统 | 所有指标 |
在维保期内,供应商应每年包括但不限于两次派专业维保人员到现场走访,给予检查维护。并向采购方提供巡检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巡检时间、巡检内容、巡检结果。向采购方提供年度维保服务报告。免费维保期内系统与院内第三方软件对应接口的免费开发、系统自身bug的修改,参数的配置、系统优化、报表的添加以及常规问题的解决(包含因国家政策及行业标准变更所需的软件升级调整,如编码规则及医保规则的变更或者更新等)。软件实施及保修期内,进行员工培训、修改调试、维护工作。该项目供应商应提供软件终生维护,系统正式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免费维保。1.保修年限、范围、保修条件售后服务需求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部署并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限为30天,当主要指标(监控性能、可靠性、稳定性)在试运行验收满足要求后,最终验收才能进行。
⑴在产品建设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现场集中培训,使采购方使用人员操作、维护人员掌握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及其他必备知识。人员培训在软件维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包括但不仅限于场地、设备及人员、专用服务电话),提供7*24小时的响应服务。电话咨询对于电话方式或远程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系统发生严重故障时,人员到达现场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4小时内排除故障。排除故障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的响应时间
五、付款约定质保期外,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为采购方提供一年一次的软件升级服务。一次升级报价________元(不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方提供软件升级服务,保证采购方应用的软件为最新版本软件。软件升级⑶在产品质保期内,供应商需按采购方的要求提供免费培训服务。⑵采购方需安排产品使用人员认真参与培训,同时指定产品的固定信息维护和联络人员,便于产品的后期维护。
1.4采购合同复印件一份。1.3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最终验收报告复印件一份;1.2乙方发出的付款申请书原件一份;1.1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100%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最终验收付款:甲乙双方组织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即人民币(大写):,留合同总价的10%为质量保证金。本合同价款付款二期支付。
第五章合同条款注:若质保服务期延长,质保金也会相应延长,两者时间上保持一致。2.3由乙方出具且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质保期运行报告原件一份。2.2采购合同复印件一份。2.1乙方发出的付款申请书原件一份;2.三年质量保证款:项目最终验收合格3年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人民币(大写):
2022年XX月乙方:XXXX甲方: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合同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合同标的物合同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并接受了乙方以价格人民币大写:XXXX元整(小写:¥XXXX元)(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甲乙双方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本合同书中规定的各项条款。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以下简称“甲方”)确定XXXX(以下简称“乙方”)为成交单位。采购合同中国西安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人民币元) | 总价(人民币元) | 备注 |
1 | 软件 | ||||||
总计 | 大写:XXXX元整(小写:¥XXXX元) |
(二)合同价款包括:软件费、技术服务费、与其他已指定信息系统接口费用、培训费、运输费(含保险费)、设备供应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和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涉及其他全部费用。(一)本合同价款(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XXXX元整(小写:¥XXXX元)。合同价款(二)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一)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交付条件
1.2乙方发出的付款申请书原件一份;1.1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100%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最终验收付款:甲乙双方组织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即人民币(大写):,留合同总价的10%为质量保证金。(一)本合同价款付款二期支付。价款支付(三)合同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
2.3由乙方出具且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质保期运行报告原件一份。2.2采购合同复印件一份。2.1乙方发出的付款申请书原件一份;2.三年质量保证款:项目最终验收合格3年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如下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即人民币(大写):。1.4采购合同复印件一份。1.3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最终验收报告复印件一份;
(一)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模型、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合同资料使用范围及保密(三)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地址、账号、纳税人等信息如下:注:若质保服务期延长,质保金也会相应延长,两者时间上保持一致。
甲方单位名称: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章)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西五路157号邮 编:710000电 话: 029-8767842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大街支行银行账号:61001862500052514853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35232919W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地 址:XXXX邮 编:XXXX电 话:X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一)系统上线并稳定运行1个月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项目验收会议进行验收。产品验收本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必须按乙方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标准提供,若由于生产厂家产品更新换代无法提供投标文件所列的型号,则必须提供同等或优于原型号技术标准的产品,且需要提供参数对比证明文件由甲方评审,评审通过后双方签订备忘录并由乙方继续建设。若乙方提供替代产品参数低于原型号,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扣除相应的款项。技术规格(三)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一)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二)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一)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澄清表(函)等。(六)验收依据:(五)项目验收通过标准:以验收会议通过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并且双方签字盖章后为最终标准。(四)本项目中若含有硬件货物,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三)若甲方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不达标项目,则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项目期限不予顺延,乙方整改完毕后甲方再予以验收。若甲方验收中提出新增需求或变更需求,则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相关约定予以响应,但甲方不得以需求变更拖延验收。(二)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项目超出建设工期3个月仍无法验收,则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相关约定,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四)项目交付标准及依据:合同约定事项以及招投标文件。(三)甲方必须全力配合,不得借故拖延,不得阻挠或不配合交付。(二)双方授权指定代表完成相关查验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一)合同所涉系统全部完工时,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对本项目进行交付报告的申请。项目交付报告本合同及附件文本。
质量保证(九)对于非乙方因素造成的项目延误(如:甲方装修场地环境未到位、甲方未及时支付款项、针对本项目配套的设备未及时配备、其它第三方厂商造成时间延误、意外原因等),可不算入项目进度时间。(八)系统交付时提交相关文档,包括:《用户手册》、《项目交付报告》、项目实施档案(《项目实施计划书》,《培训表》,《工作底稿》)。另根据采购文件要求需交付文档包括:数据字典文档、灾备方案及系统恢复文档、灾备与恢复演练文档、系统安装文档和软件源码文档及乙方提供的资料。(七)项目未全部通过交付的,乙方应当在双方共同确定的日期内完成,并达到双方协商确定的标准,按时进行交付。(六)遗留问题的免费维保期应另行计算,自甲方书面确认该遗留问题已解决的项目交付报告之日起计算。(五)当项目交付没有完全通过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明示遗留问题,乙方则应明确承诺解决遗留问题的进度安排。
售后服务(五)质量保证期为终验合格之日起XXXX个月。(四)乙方负责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性维护,其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同版本升级、错误更正、合同所界定的功能范围内的局部调整。(三)本项目含硬件货物的,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设备受潮、锈蚀、遭受冲撞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二)乙方保证所供软件及硬件渠道正规,无假货、水货,并能按期交付。(一)乙方保证所供软件及硬件应按国内外通行的现行标准相应的技术规范,以及质量、安全、环保标准和要求执行,这些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合同签订日为止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质保期满后款项结清前,乙方应对所供产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更新。维保期内,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年度维保服务报告。乙方在维保期内,每年包括但不限于两次派专业维保人员到现场走访,给予检查维护。并向甲方提供巡检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巡检时间、巡检内容、巡检结果。自最终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之日起,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三年每周7×24小时不间断维保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对于电话方式或远程方式无法解决的问题或系统发生严重故障时,人员到达现场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4小时内排除故障。排除故障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否则采购人有权指定第三方维保,维保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优先在质保金中扣除维保费,如质保金不足以偿付维保费,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一)质保期内
在产品质保期内,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免费培训服务。甲方需安排产品使用人员认真参与培训,同时指定产品的固定信息维护和联络人员,便于产品的后期维护。在产品建设期间,乙方需提供现场集中培训,使甲方操作、维护人员掌握操作使用、维护保养及其他必备知识。(三)人员培训有偿维保期内发生任何故障时,乙方应按本合同质保期内相同的服务标准进行维护处理。本合同质保期满后,若甲方需购买乙方维保服务,乙方承诺维保费不超过本次合同总价的10%,维保范围不低于质保期内的维护要求。
4、其它资料。3、软件、硬件技术参数;(附件三)2、采购清单(软件按功能模块分项列出、硬件设备列表);(附件二)1、互联互通测评、电子病历评级、接口和相关医疗卫生信息化标准等要求;(附件一)(一)技术资料技术与服务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甲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税款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禁止转让以采购响应文件、澄清表(函)、合同和随软、硬件产品的相关文件为准。(二)服务承诺
(二)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一)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受国家或地方政府管控的疫情等。不可抗力在合同的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项目需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项目变更的,须双方协商后签订项目变更协议(如双方变更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仍按原合同履行,否则视为违约)。合同变更(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乙方需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3)甲方负责解决本次项目所采购软件与第三方相关系统连接(本院其他系统、硬件设备)的协调工作,向乙方提供第三方软/硬件数据接口标准。(2)甲方须配合乙方提供本次项目所需的软件环境和硬件环境。(1)甲方须配合乙方提供项目实施的场地、培训环境、基础设施。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权利和义务(三)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8)甲方有义务对产品需求按照采购要求参数进行合理管控,避免产品因需求变化过多过大,而造成乙方无法交付。(7)甲方有权在项目关键节点对项目进行质量检查,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质量检查,并提供甲方需要的信息。(6)为不影响甲方正常业务,乙方如需要利用休息时间或节假日,甲方应积极配合并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5)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修改本次项目软件、硬件结构,否则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4)甲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将合同款项支付给乙方。
(6)乙方有权利在本项目完成后,且在本项目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督促甲方组织验收。(5)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变更,在本合同界定的功能范围内适时进行软件的修改升级工作。(4)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3)乙方负责开展甲方业务人员及信息维护人员的培训。(2)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交付、安装、实施、培训及技术支持工作;并确保产品运行可靠、数据准确、实用、简捷、界面友好。(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进行设计,并及时与甲方沟通,确保交付的功能符合实际操作和管理需要。
(四)甲方使用乙方产品所产生的甲方私有数据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泄露、售卖甲方数据,否则视为侵权,甲方有权就乙方侵权行为产生后果予以追究责任。(三)乙方提供软件系统产品(包括软件载体和文档)和相关系统接口,仅限于甲方使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能对外转让。(二)乙方为支撑该系统开发和运行的第三方编制的软件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一)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产品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乙方所供产品因侵权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索赔权力。知识产权(7)乙方有权利拒绝甲方超出招标参数之外的无理需求,但对甲方的合理可控的新增需求应予以响应。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解决(三)乙方已具备验收条件,且已提交验收申请后,甲方不得以采购文件和采购响应文件之外的理由予以拖延或拒绝验收。若产品最终验收后,甲方延迟付款超过30天,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拖延一日违约金为应付未付价款的0.05%计收,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三十(3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二)除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情况外,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日的违约金按合同价的0.05%计收,直至乙方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违约金。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三十(30%)。一旦达到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功能,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按照合同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软件、硬件,或软件、硬件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应当将供应商违约的情况以及拟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理意见,甲方有权视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
(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四)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澄清表(函)、成交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三)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为准,采购文件未做要求的,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二)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肆份,乙方贰份。(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及其他
附件5:项目团队附件4:项目进度表附件3:软件、硬件技术参数附件2:采购清单(或服务清单)附件1:互联互通测评、电子病历评级、接口和相关医疗卫生信息化标准等要求合同附件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甲方: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乙方:
3、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样本格式提供的内容,做出逐一明确的答复;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1、代理公司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起到样式作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说明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
目录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ZBF2022-721(正本或副本)
六、磋商保证金............................................................页码五、资格审查资料.......................................................页码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页码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页码二、分项报价表............................................................页码一、开标一览表............................................................页码
(采购人名称):一、开标一览表十、响应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页码九、承诺书...............................................................页码八、技术响应........................................................页码七、商务响应偏差表.......................................................页码
(1)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2.我方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且在磋商有效期内不撤销磋商响应文件。1.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决定参加本项目磋商。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 | 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
磋商总报价(元) | |
交付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交付 |
交付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其他说明事项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磋商须知”第2.3.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说明:1、本表可自拟格式,但须完整的阐述磋商报价的所有组成部分。二、2.1分项报价表年月日联系电话:单位地址: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总价合计(元)(上述各项总价之和) |
2.2维保服务报价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3、磋商报价包括:软件费、技术服务费、与其他已指定信息系统接口费用(第三方接口费)、培训费、运输费(含保险费)、设备供应费、安装调试费、检测验收费和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涉及其他全部费用。2、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合计金额与开标一览表中的磋商总报价金额一致。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1 | 质保期外,每年维保服务费报价(不含在上述磋商响应总报价内,且不得超过上述磋商响应总报价的10%) | |||
2 | ||||
3 | ||||
4 | ||||
5 | ||||
… |
特此证明。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磋商供应商名称: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备注:质保期外,每年维保服务费报价(不含在上述磋商响应总报价内,且不得超过上述磋商响应总报价的10%)
本人(姓名)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注:自然人磋商的此处只附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授权期限:自委托之日起生效至开标后90天。
3、供应商自2021年8月起至磋商截止日止已缴纳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2、供应商自2021年8月起至磋商截止日止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社保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自然人磋商的,提供身份证件。(提供复印件)五、资格审查资料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直接磋商的不填写本部分内容。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针对本项目,我单位承诺如下:承诺书附件一6、其他资料5、供应商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事业单位可不提供)。(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4、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详见附件一格式)
六、磋商保证金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如有隐瞒实情,我单位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2、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中所列要求进行响应,需明确填写:交付期限、交付地点、保修年限、范围、维保条件、付款约定等商务响应情况,若磋商供应商其他商务要求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的商务条款和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可增加一栏备注,承诺其他商务部分完全响应本项目合同条款及商务条款要求。说明:七、商务响应偏离表如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应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保函原件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保函复印件须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磋商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序号 | 内容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情况 | 偏离说明 |
1 | ||||
2 | ||||
… | …… |
1.商务部分:磋商供应商可结合第四章采购内容和要求及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评审打分项进行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八、技术响应年月日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2、若有偏离,磋商供应商应逐条说明,并在偏离说明栏中填写“正偏离”、“响应”或“负偏离”。
2.技术部分:…(4)商务响应(3)售后服务(2)业绩(1)公司资质
…(5)(4)项目实施方案(3)培训方案(2)功能参数(1)技术方案
3.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成交、成交。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再次承诺:1、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八、承诺书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8.尊重和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采购市场秩序。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取采购订单。
2、供应商投标资格承诺书年月日电话:邮编:地址: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1.1.3我单位被(单位或自然人)控股。1.1.2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1.1.1我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1.1股权关系说明1.我方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方承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标的情形。我单位的股权关系、与其他单位的管理关系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等,作如下说明和承诺:
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3.我方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2.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情形。1.2.2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1.2.1我单位管理的下属单位有。1.2.管理关系说明
磋商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我方承诺以上说明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5.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5.1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信用记录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二);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一);以下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若适用请提供,若不适用可不提供:九、响应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单位名称)的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DRG数据精细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一4.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二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此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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