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集团辽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崇山路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73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石化集团辽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崇山路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集团辽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崇山路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辽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集团辽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本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辽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崇山路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消防系统的日常操作;维护及管理、监控系统的日常操作、维护及管理;空调系统(制冷、供暖)和电梯系统日常操作、维护及管理;高低压电路、变电设备的操作、维修及管理;生活水泵房和楼内上下水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维修和管理;电梯的日常操作、维护及管理;车队的日常及人员管理、保障用车服务稳定;办公楼及院内所有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防疫管理、秩维服务;办公楼内及院内绿化带的绿植配置、绿化服务;办公楼内会议服务、餐饮服务及接待、活动等临时性服务等。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计划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投标人满足上一年的服务情况及满意度情况下,可续签合同,每年续签一次,续签二年,总服务期限三年。
2.6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38万元,每年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4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须承诺:与所有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员工薪资满足服务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特殊岗位(司机、消防监控值班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件(有效期内的司机驾驶证、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为所有员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险)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7月25日 08:3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 17:00。
(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报名的投标人需把报名材料发送专用邮箱(chenliu@cntcitc.com.cn),投标人需在邮件中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项目、并附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收款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分行;账号:921009010037406671),审查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4.4文件费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4.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元。
4.7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 09:30。
6.2开标场所(适用于现场开标):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开标室。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辽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51 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刘克;
电话:024-86249144;
电子邮箱:liuk.ln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邮编:110000;
联系人:陈柳、王劲松、赵崇;
电话:024-62100999-8003;
电子邮箱:chenliu@cntcitc.com.cn。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集团辽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崇山路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辽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集团辽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本项目已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辽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崇山路办公楼物业服务招标项目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消防系统的日常操作;维护及管理、监控系统的日常操作、维护及管理;空调系统(制冷、供暖)和电梯系统日常操作、维护及管理;高低压电路、变电设备的操作、维修及管理;生活水泵房和楼内上下水设备设施的日常操作、维修和管理;电梯的日常操作、维护及管理;车队的日常及人员管理、保障用车服务稳定;办公楼及院内所有区域的卫生保洁服务、防疫管理、秩维服务;办公楼内及院内绿化带的绿植配置、绿化服务;办公楼内会议服务、餐饮服务及接待、活动等临时性服务等。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计划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在投标人满足上一年的服务情况及满意度情况下,可续签合同,每年续签一次,续签二年,总服务期限三年。
2.6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38万元,每年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4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投标人须承诺:与所有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员工薪资满足服务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特殊岗位(司机、消防监控值班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件(有效期内的司机驾驶证、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为所有员工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险)及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7月25日 08:3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 17:00。
(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报名的投标人需把报名材料发送专用邮箱(chenliu@cntcitc.com.cn),投标人需在邮件中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报名项目、并附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收款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市分行;账号:921009010037406671),审查的材料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4.4文件费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4.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4.6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60000元。
4.7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 09:3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 09:30。
6.2开标场所(适用于现场开标):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6.3开标地址(适用于现场开标):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开标室。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辽宁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 51 号;
邮编:110000;
联系人:刘克;
电话:024-86249144;
电子邮箱:liuk.lns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1110室;
邮编:110000;
联系人:陈柳、王劲松、赵崇;
电话:024-62100999-8003;
电子邮箱:chenliu@cntcitc.com.cn。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石油分公司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刘克、024-86249144 | 电子邮箱 | liuk.lnsy@sinopec.com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