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综合机房建设项目
金额
488.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8.9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综合机房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综合机房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综合机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电源设备,包括配电屏、交流列头柜、UPS电源、蓄电池组等;②机柜,包括屏蔽机柜、机柜等;③动环监控系统,包括UPS蓄电池检测仪、温湿度传感器、漏水检测仪、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高清半球摄像机、动环监控模块、交换机、服务器、监控终端、网络硬盘录像机、管理平台软件、工作台等;④通信系统,包括接入路由器、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多模ODF、RJ45配线架、理线架、48芯多模光缆、12芯多模光缆、双绞线、走线架、走线槽等;⑤基础环境建设,包括防静电地板、乳胶漆、龙骨铝板、钢化玻璃门、甲级防火门、防火布手动卷帘等;⑥通风系统及配套产品;⑦空调系统;⑧火灾报警与灭火系统;⑨开关、照明及配电;⑩配套线缆辅材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表。
三、项目预算
约488.98万元。
四、项目预计采购时间
2023年10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七)中标供应商应于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建设。
注: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15311025721) 赖先生(15311021272)
联系时间:公示期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七、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购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为公开级,采购意向建议可直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综合机房建设项目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某综合机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电源设备,包括配电屏、交流列头柜、UPS电源、蓄电池组等;②机柜,包括屏蔽机柜、机柜等;③动环监控系统,包括UPS蓄电池检测仪、温湿度传感器、漏水检测仪、人脸识别门禁系统、高清半球摄像机、动环监控模块、交换机、服务器、监控终端、网络硬盘录像机、管理平台软件、工作台等;④通信系统,包括接入路由器、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多模ODF、RJ45配线架、理线架、48芯多模光缆、12芯多模光缆、双绞线、走线架、走线槽等;⑤基础环境建设,包括防静电地板、乳胶漆、龙骨铝板、钢化玻璃门、甲级防火门、防火布手动卷帘等;⑥通风系统及配套产品;⑦空调系统;⑧火灾报警与灭火系统;⑨开关、照明及配电;⑩配套线缆辅材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附表。
三、项目预算
约488.98万元。
四、项目预计采购时间
2023年10月。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七)中标供应商应于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建设。
注: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15311025721) 赖先生(15311021272)
联系时间:公示期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七、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的初步采购安排,主要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供应商意见,包括对于本项目需求清单中涉及到的产品参数是否存在指向性、排他性等情形,采购预算、交付周期等是否合理,以及其他合理化、科学化建议。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合理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购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所有意见建议我单位均不作书面回复。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为公开级,采购意向建议可直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