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莞市中医院上桥厂房病案库装修工程(采购编号:GDGZ22DG048)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gz22dg048
预算金额47.05万元
招标公司东莞市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0769-22881456
中标公司百子建设有限公司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机构: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
年
06
月
21
日
采购项目编号:GDGZ22DG048 中标 ( 成交) 金额: 432,2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先生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东莞市中医院的委托,就东莞市中医院上桥厂房病案库装修工程(采购编号:GDGZ22DG048)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GZ22DG04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上桥厂房病案库装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70,503.80 元 ; 最高限价:442,273.00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百子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龚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540号201室
六、报价明细:
七、评审日期:2022年06月20日 评审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
4
号保利都汇大厦
1
栋
1
单元
608
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彭兴高 成员:雷振明、许炜聪
八、评审意见
经评审,推荐百子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中医院 地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松山湖大道东城段 3 号
联系电话: 0769-2638513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 4 号保利都汇大厦 1 栋 1 单元 608 室
联系电话: 0769-22881456
传真: 0769-22881456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881456
附件: 东莞市中医院上桥厂房病案库装修工程(定稿).doc 东莞市中医院上桥厂房病案库装修工程(定稿).doc 发布人: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21日
采购项目编号:GDGZ22DG048 中标 ( 成交) 金额: 432,200.00 元
代理机构: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何先生

一、采购项目编号:GDGZ22DG048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上桥厂房病案库装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70,503.80 元 ; 最高限价:442,273.00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百子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龚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540号201室
六、报价明细:
包号 | 评审日期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地址 | 中标、成交结果情况说明 | 备注 |
A包 | 2022年06月20日 | 432,200.00 | 百子建设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540号201室 |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彭兴高 成员:雷振明、许炜聪
八、评审意见
经评审,推荐百子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中医院 地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松山湖大道东城段 3 号
联系电话: 0769-2638513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 4 号保利都汇大厦 1 栋 1 单元 608 室
联系电话: 0769-22881456
传真: 0769-22881456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2881456
附件: 东莞市中医院上桥厂房病案库装修工程(定稿).doc 东莞市中医院上桥厂房病案库装修工程(定稿).doc 发布人: 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2年06月21日
目录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东莞市中医院招标编号:GDGZ22DG048磋商文件东莞市中医院上桥厂房病案库装修工程
2.定义8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8一、说明8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采购邀请函5第一部分采购邀请4
7.磋商文件的组成11二、磋商文件11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适用)115.投标费用11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0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8
12.响应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1311.响应文件格式1310.响应文件的组成13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2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2
17.响应文件的标记和密封15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516.投标保证金1515.报价有效期1514.投标货币1513.响应(磋商)报价说明14
22.磋商小组与评审方法1821.开标17五、开标与评审及定标17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619.迟交的响应文件1618.投标截止时间16
26.合同的签订27七、合同签订和履行2725.定标2724.合同授予标准26六、合同授予2623.响应文件的评审19
第三部分合同书格式3029.磋商文件解释权29九、其他29八、招标代理服务费2828.融资2727.履约保证金27
二、商务文件52(二)投标分项报价表51(一)报价一览表(报价总表)50一、价格文件50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9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42
4.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563.供应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56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5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4(二)资格证明文件54(一)投标函52
三、技术文件63(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62(四)商务差异表61(三)业绩表60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8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6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五、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67四、唱标信封66(三)拟安排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65(二)技术差异表64(一)响应技术服务方案63
3.1购买磋商文件期限: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06月1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2.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1.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上桥厂房病案库装修工程(采购编号:GDGZ22DG048)。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国政”)受东莞市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东莞市中医院上桥厂房病案库装修工程(采购编号:GDGZ22DG048)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邀请函
4.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址:https://www.gdgzjsgczx.com/index.php/news/359.html。3.5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购买方式详见3.4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69-22881456。3.3购买磋商文件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608室。3.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6.广东国政、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开标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608室。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0日15:00。5.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提交响应文件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608室。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2年06月20日下午14:30-15:00。
传真:0769-22881456联系电话:0769-22881456联系人:张先生何先生单位名称: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7.广东国政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1.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零伍佰零叁元捌角(¥470,503.80),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肆万贰仟贰佰柒拾叁元整(¥442,273.00)。1.1本次招标项目为东莞市中医院上桥厂房病案库装修工程,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一、说明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4号保利都汇大厦1栋1单元608室。
2.5时间:指北京时间。2.4日期:指公历日。2.3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采购人:东莞市中医院。2.定义
3.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7磋商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4.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4.4.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供应商共同进行。4.4验收。4.3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4.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是本国货物。
6.1.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共同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6.1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适用)5.1广东国政、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5.投标费用4.4.3由采购人对货物或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
7.1磋商文件包括:7.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磋商文件6.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1.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7.1.5响应文件格式。7.1.4用户需求书;7.1.3合同书格式;7.1.2供应商须知;7.1.1采购邀请函;
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广东国政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8.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广东国政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广东国政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供应商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网上发布,即视为送达。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1.响应文件格式10.2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10.响应文件的组成9.2除非磋商文件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广东国政和采购人所有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5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广东国政、采购人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12.4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12.3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或者将所投包组的内容在同一套响应文件编制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各包组的投标内容。12.2响应文件正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除规定必须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的文件,响应文件不需要每页都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响应文件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2.1供应商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套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一份唱标信封以及1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随正本提交,电子文件用光盘或U盘储存,光盘或U盘上注明投标人名字及项目名称、编号)的响应文件。12.响应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13.4若响应(磋商)报价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存在差异,以大写金额为准。13.3响应(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提供货物或服务所需的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13.2响应(磋商)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含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必要的辅助材料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等。13.1本次招标,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响应(磋商)报价,如果供应商对于磋商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中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可以视其为供应商予以采购人的投标优惠报价,成交后不予调整。如果采购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3.响应(磋商)报价说明12.6传真、邮寄或电传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15.1响应文件应根据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15.报价有效期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14.投标货币13.6成交后开出的所有发票必须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一致。13.5供应商的响应(磋商)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的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17.响应文件的标记和密封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6.1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6.投标保证金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广东国政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广东国政的这种要求。接受报价有效期延长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
17.3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标记和密封的,广东国政将不承担响应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4)供应商名称:;(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启封;(2)项目名称:;(1)采购编号:;17.2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响应文件,广东国政将拒绝接收。19.迟交的响应文件18.2广东国政可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18.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18.投标截止时间
21.1广东国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21.开标五、开标与评审及定标20.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20.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的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要求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0.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广东国政。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出任何的补充和修改。
21.3.4开标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总表)为准。21.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1.3.2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由广东国政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或者由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1.3.1开标会由广东国政主持,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3开标程序21.2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响应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22.1.3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22.1.2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各供应商。22.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磋商小组。22.1磋商小组。22.磋商小组与评审方法21.4广东国政对开标全过程进行记录,开标记录由各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22.2.1评审原则:评标工作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磋商小组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2.2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22.1.3.4就该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22.1.3.3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22.1.3.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22.1.3.1三年内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
23.1.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3.1.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依据法津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23.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23.响应文件的评审22.2.3评审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22.2.2评审方法:本次磋商的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磋商小组就每个供应商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独立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磋商小组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和技术得分。然后,评出最后价格得分。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最后价格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评审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投标报价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投标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的;(1)提交响应文件数量不足的;23.1.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过程中,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3.2.2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3.2.1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3.2.2条规定,凡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3.2响应文件的澄清。(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不满足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中带“★”要求的;
23.3.2第二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具体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及有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和其他信息。23.3.1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23.3开展磋商活动及报价23.2.2.3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审工作。23.2.2.2响应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2.2.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3.3.5.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3.3.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说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3.3.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允许的情况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3.3.5最后报价23.3.4第四阶段: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补充以书面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补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3.3.3第三阶段: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并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3.3.6.3大中型企业与小型或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30%以上的,其价格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3.3.6.2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3.3.6.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符合规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附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3.6扶持政策(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商务技术分值(满分70分)(1)价格分值(满分30分)23.4评分标准23.3.6.5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23.3.6.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满分30分) | |||
1 | 业绩 | 20分 | 投标人具有2019年(含)以来签订的工程装修改造类业绩,每个得4分,最高得20分。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件备查) |
2 | 响应时间 | 10分 | 1、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含)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得10分; 2、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含)内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得5分; 3、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3小时内(含)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得1分; 4、投标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以上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得0分; (投标人需提供单独服务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单独服务承诺书,本项不得分。) |
技术部分(满分40分) | |||
1 | 对用户需求书的响应程度 | 10分 | 对用户需求的服务内容响应程度和服务承诺对比评分: 1、服务内容响应程度优于用户要求、服务承诺具体全面,得10分; 2、服务内容响应程度基本满足用户要求、服务承诺具体,得7分; 3、服务内容响应程度基本满足用户要求、服务承诺一般,得4分; 4、服务内容响应程度未满足用户要求、服务承诺差,得1分。 |
2 | 方案总体评价 | 10分 | 对各投标人的项目实施方案、管理体系及施工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1、实施方案优异、管理体系完善及施工方案合理,得10分; 2、实施方案良好、管理体系一般及施工方案合理,得7分; 3、实施方案一般、管理体系简单及施工方案合理,得4分; 4、方案缺失或各方案完全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得1分。 |
3 | 组织施工方案 |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施工组织计划的科学合理、可行性,实施计划方案是否完善、合理等进行综合评分: 1、投标人对施工组织计划非常科学合理可行,实施计划方案非常完善合理,得10分; 2、投标人对施工组织计划较为科学合理可行,实施计划方案较为完善合理,得7分; 3、投标人对施工组织计划较为科学合理可行,实施计划方案不完善不合理,得4分; 4、投标人对施工组织计划不科学合理不可行,实施计划方案不善不合理,得1分。 |
4 | 质量保证承诺 | 10分 | 根据各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方案详细完善程度进行评分: 1、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优于招标要求,质保期内的服务方案非常详细为优,得10分; 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满足招标要求,质保期内的服务方案较为完善为良,得7分;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满足招标要求,质保期内的服务方案不完善为中,得4分; 4、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承诺缺失或未达到招标要求,质保期内的服务方案缺失或不完善为差,得1分。 |
24.合同授予标准六、合同授予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3.5推荐成交候选人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按实际需要提供备查。注:1、响应文件提供的产品彩页、系统界面截图、检测报告、证书等方面的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材料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将影响评分,不作废标处理。投标人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的资料不真实,将认定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2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定后,在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26.定标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25.采购人拒绝投标的权力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出具评审报告,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28.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8.履约保证金27.2成交供应商不能把成交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7.合同的签订七、合同签订和履行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八、招标代理服务费29.2根据《东莞市财政局东莞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东财〔2022〕8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需要融资时可以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29.1根据东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东财[2018]189号)规定,成交人可以选择是否采取信用担保融资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各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使用信用担保方式,并选择担保机构提供的任何一种信用担保品种,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得进行干预。29.融资
服务类型 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合计收费=1.5+4.4+4.0=9.9(万元)(1000-500)万元×0.8%=4.0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项目招标按相应类型标准收费。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会展支行收款人:广东国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号:(5)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第三部分合同书格式广东国政、采购人及供应商进行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30.磋商文件解释权九、其他帐号:649665801316
合同金额(元):乙方:甲方:东莞市中医院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东莞市中医院装修工程定点议价采购合同装修工程定点采购合同
1.2工程地点:1.1工程名称:1.工程概况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人民币大写:
合同总额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1.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小写):(人民币大写):1.6工程质量:合格。1.5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完工。1.4承包方式:总价包干。1.3承包范围:
3乙方工作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2.1开工前确认乙方的设计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尽可能地提供电讯之便。协助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甲方工作
3.3.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3.2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3.3.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由下述几点而产生的相关一切经济问题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设计及现场交底,于开工前10天提交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以及人员配备资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等)和进度计划给甲方审定。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关于工期的约定3.6按附件签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3.5按附件签订《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并自觉遵守承诺书条款。3.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于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不予顺延。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5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如发生上述所述情况,乙方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并提供足够证据予以证实,否则甲方将不接受乙方擅自顺延工期的做法。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7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6.2乙方申请工程款同时,向甲方提供等值有效的工程发票。6.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总价额的30%支付预付款给乙方,乙方应开具相应发票予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款,开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开具及交付发票,甲方付款期限相应顺延。项目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及工程竣工结算书后,甲方付至合同结算总价的97%工程款给乙方,乙方应开具相应发票予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款。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违约行为,甲方按合同结算总价额的3%支付尾款给乙方,乙方应开具相应发票予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付款给乙方。6关于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的约定5.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自工程移交甲方管理日起计算,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5.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甲方在双方确定的验收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并承担由于修改而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7.3.1本合同属总价包干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包干。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除外)不予增加,即使工程量清单有漏列,只要施工图纸已有相关内容,均不调整价款。7.3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7.2.2乙方须负责报价的综合单价及总价的准确性及错误估计所引致的损失。乙方未报,但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尤其是有着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的乙方应该从图纸或现场踏勘中、或实际情况中、或自身的工程施工实践中了解到、估计到或可能了解到、估计到的子目之费用应视为已摊到其它的子目单价或总价中去。任何报价时的估算错误和漏项,一律由乙方承担,合同价不会因乙方的设计问题、估算错误和漏项而做出调整。7.2.1乙方所编写的综合单价及总价在合同期内,不因由于燃料、电费、运输费、任何税率、税种、货币汇率升降、工资、地方政府征收的有关费用、材料差价等引致的价格波动而调整,也不因交通管制、夜间施工、冬、雨季施工、二次搬运施二场地不足、成品保护、配合服务、临时赶工等情况可能引致的费用调整,并已充分考虑了其他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7.2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7.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该合同价款包括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7.4.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任何变更洽商须有监理单位(如需)、甲方签字才能生效,乙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乙方负责。7.4调整方法:(3)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变更不做价款调整。(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1)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估价项除外)增减经费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确认后实施;7.3.2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范围:
(1)工程量清单有的材料设备,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7.5.3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的项目,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及装饰工程综合定额》计价,总价给与下浮,下浮率=(1-成交价/最高限价),其中人工、机械台班价格按施工当期广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价格(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材料设备价格按以下约定方式结算:7.5.2工程量清单有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换算进行结算;7.5.1工程量清单有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结算;7.5设计变更及设计外新增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7.4.2甲方给定的以暂估价(项)形式列出的,按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提出经甲方确认后进行调整。
7.5.4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没有类似且无相关定额的项目,乙方按照施工当期的市场价格编制预算,送甲方/监理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措施项目费不另计。(3)工程量清单和指导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按照市场报价,由甲方监理单位及甲方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Ⅲ、按施工当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品牌的材料、设备价格下浮10%结算。Ⅱ、按施工当期《广州工程造价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品牌材料设备的厂商信息价格下浮10%结算;Ⅰ、按施工当期《广州工程造价信息》(或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对应材料的市场参考价及市场行情价较低者结算;(2)工程量清单没有的材料设备,有指导价的按照如下优先顺序确定设备材料价;
(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报价中。(3)规费和税金。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税金按规定计取。(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乙方应按规定读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其他的措施项目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自行计算。(1)乙方因拖欠外包队、分包人(自有分包人)及材料设备乙方费用而发生的债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商解决。7.5.6其他7.5.5本合同总价已包含措施项目费、预算包干费,不再额外计取。
8.3材料设备和设备差价的处理方法:如遇材料涨价,甲方不再另外调整。8.2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如甲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采购方承担。8.1工程所需材料,需经甲方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如有)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材料及设备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场地。8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6)计日工核算,乙方必须在发生计日工24小时内,向监理人和甲方提交现场签证,否则不予计量。(5)乙方应在考察施工场地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工程量及自身劳动力安排,充分考虑如施工人员(含管理人员)的食宿以及材料加工场地、人员及材料的运输等与此相关的费用,并将此部分费用纳入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10.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10奖励和违约责任9.3乙方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9.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现场所有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9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0.7乙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甲方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10.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10.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甲方确需提前使用,可与乙方就现场情况确认及记录有关资料。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10.3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10.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5)经甲方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3)办理公司的重整;(2)办理清算;(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13不可抗力12.1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12争议或纠纷处理11.1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保密10.8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乙方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甲方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以下无正文)14.2本合同一式七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面的形式确认变更的内容,经双方盖章的合同变更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和解除合约。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的变更需征得双方的同意并以书14其它约定13.1甲乙双方的任何因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开户银行:乙方(盖章):合同签订日期:联系电话:0769-26385133甲方联系人:许先生甲方(盖章):东莞市中医院
项目负责人驻场承诺书附件1合同签订日期: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银行账号:
供应商:(盖章)3.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如有则由采购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严重影响本工程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项目负责人。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责任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本人,居民身份证号:(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注册编号:)受委派,拟在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职。为加强本项目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致:东莞市中医院
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编号:)受委派,拟在担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一职。为加强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我公司履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定点采购合同,圆满完成本工程,我愿就此做出以下承诺;致:东莞市中医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场承诺书附件2年月日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签名):供应商(盖章):3.除非征得采购人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本人自愿接受采购人给予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采购人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上报有关部门处理。2.本人承诺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和任何工作,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1.本人作为我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零伍佰零叁元捌角(¥470,503.80),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肆万贰仟贰佰柒拾叁元整(¥442,273.00)。2、建设地点:东莞市中医院或采购人指定地点。1、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医院上桥厂房病案库装修工程。一、项目概况用户需求书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2、实施、完成并保修项目工程。1、项目地址为上桥厂房一楼,按病案库建设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库房内安装火警报警装置,库房安装密闭门窗,恒温、恒湿。建设内容包括病案库墙体建设、气体灭火系统及声光报警装置、空调及恒温恒湿监控等,建筑面积约290平方米。二、项目内容:★6、本项目采购一家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装修工程库或修缮工程库内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已经入库的证明资料或截图。5、具体施工要求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投标人在报名时自带U盘拷贝工程量清单和图纸。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8、项目工程或其某单位工程已竣工未移交给采购人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照管工作。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采购人为止。照管期间发生损坏的,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7、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6、办理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如施工人员出现伤亡或施工及工程违反环保、安全等行政规定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罚款、赔偿等责任。5、负责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等安全标志。4、提交工程款报告和支付申请,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进度款、结算款和调整合同价款等。3、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进度计划。
13、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后的31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一式两份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工程进度计划。经采购人批准后,采购人应在收到该设计和计划后的7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工程进度计划,应对合同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提出总体上的施工方法、施工安排、作业顺序和时间表。合同约定有单位工程的,成交人还应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成交人如需更换成交方代表,应取得采购人的同意,并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该项更换无效。采购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7天内予以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后任成交方代表应继续行使合同规定的前任成交方代表的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12、成交人应任命代表成交方工作的成交人代表,该代表的人选应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成交人在开工前依法向采购人提出,经采购人同意后在专用条款中写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的,应遵守其规定;招标工程的成交方代表,应为响应文件所载明的人选。11、工程完工后,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10、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三、完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4)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以及为消除延误正在或准备采取的措施。(3)索赔情况和安全统计;(2)材料、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制造商名称、地点以及进入现场情况;(1)施工、安装、试验以及其他采购人工作等进展情况的图表和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成交人应编制周、月施工进度报告,同时每季对进度计划修订一次,并在每月或季结束后的7天内向采购人提交上述报告和修订计划一式两份。月施工进度报告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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