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尔滨木兰县供热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49.47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jl0114g240329001001001
预算金额149.47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博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宋先生139366611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9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哈尔滨木兰县供热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4:0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哈尔滨木兰县供热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JL0114G240329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木兰县发展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20245号文件核准批复,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其余由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博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木兰县供热基础设施改扩建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木兰县顺和热电有限公司扩建端厂区内空地;

2.3建设规模:1台130t/h次高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1套新建输煤系统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详细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149.47万元;

2.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04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20日,总工期为179日历天(含设备采购、工程施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提供本企业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1人,应具有监理培训合格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在监理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监理单位增加监理人员,中标监理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监理人员,人员增加但监理酬金不予追加。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03291700分至20240408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19093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 202404190930分;

7.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其他事项

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2.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0451-57083758

招 标 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哈尔滨市木兰县中心大街

联 系 人:董先生

    话:0451-57083758

代理机构:黑龙江博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街道群力大道江城国际B3单元111

联 系 人:宋先生

    话:13936661195

    箱:bmzb2023@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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