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缙云县中维香溢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资金存放银行账户开户项目进行招标。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缙云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浙鼎峰【2024】149号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具体要求 | 存放期限 |
1 | 缙云县中维香溢大酒店有限公司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 公款竞争性存放,选定1家银行办理存放业务。 | 3年 |
相关说明:由于招标人对其所属资金的流动性不能准确预计,招标人因资金使用需要,提前支取造成的存款减少,招标人不承诺无条件补足。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缙云县设有分支机构。
4.2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5.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方式、地址及需提交的资料:
5.1 获取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6日每天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024年7月26日为本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澄清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或答复。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领取(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
5.3 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材料: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5:30(北京时间)
7.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江滨巷 17 号 301 室)
9.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4年8月8日15: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缙云县江滨巷 17 号 301 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中维香溢大酒店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北路90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8-3311234、15005787887
质疑联系人:徐如锐联系电话:0578-3311234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江滨巷17号301
12.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缙云县中维香溢大酒店有限公司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