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信息传输软件开发实施计划市政公共服务报装联合报装业务特色创新方案系统组织架构公共服务报装专区市政公用报装靠前服务市政公共服务单位管理行政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联合踏勘联合方案审查办理环节短信提示评价服务工程建设项目事项运行配置中心升级数据共享报装系统电子政务应用整合平台业务基于微服务架构设计电子证照管理系统高并发用户访问海量数据高频存取智能数据快速检索服务调用链分析敏捷运维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平台支持与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系统构件化设计灵活扩展三层架构体系平台需要7*24小时不停机运行系统维护数据维护持续集成持续交付容器软件系统测试记录部署组织保障报装业务受理市政报装服务在线预约和靠前服务在线咨询供水排水供电供气水电气通信报装广电企业入驻审核业务监管收费依据维护管理工程踏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材料库苏服办电子证照库办件信息库移动端应用支持业务咨询电力接入工程电子证照系统超级管理员系统培训计划开发文档本系统安装程序系统开发系统设计数据库设计用户手册测试分析报告缺陷管理平台软件产品缺陷分析修改缺陷验证测试故障处理服务本地化二年免费质保服务系统漏洞处理制定质量管控计划技术支持用户培训应用系统升级日常巡检安全保障应急处理培训方案各业务系统技术培训具体操作方式使用各系统电话受理服务定期进行质量评审质量管控检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安全漏洞扫描维护人员对漏洞进行修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数据备份备份管理灾难备份平台各系统运行数据进行备份增量备份软件二次开发平台运行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处理环境的正常运行数据清洗系统接口规范信息系统知识产权辅助服务远距离运输保险伴随服务调试技术援助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技术资料其他材料防潮防震防锈防野蛮装卸商标权装箱单包装箱启动运行监督维修组装新零件部件
金额
9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300-sqjw-c2022-0021
预算金额98万元
招标公司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曹新宇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许静0527-81888178
中标公司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9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1300-SQJW-C2022-0021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海路南威大厦2号楼
中标金额:920000.00元 玖拾贰万元整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采购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五、 评审专家名单:庄艳阳、白云、王伟
六、 代理费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人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的63%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8694元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3楼
联系方式:曹新宇 0527-84396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2楼
联系方式:0527-81888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许静(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0527-81888178
评委信用承诺书.pdf 评委信用承诺书.pdf
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被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及理由.pdf 被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及理由.pdf
日期:2022年09月采购代理机构: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编号:JSZC-321300-SQJW-C2022-0021项目名称: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一、总则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1目录
八、验收及付款14七、成交及合同签订14六、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10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磋商认定条款9四、响应文件的提交8三、响应文件的编制6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8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21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1第三部分评标办法15九、质疑1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二)项目名称: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采购项目(一)项目编号:JSZC-321300-SQJW-C2022-0021一、项目基本情况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9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投标人须知”-“评标程序“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六)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五)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四)预算及最高限价:98万元。
三、评标办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六、采购文件获取需携带的资料(四)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三)联系人:李许静联系电话:0527-81888178。(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6日—2022年0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五、获取采购文件
八、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二)磋商地点:宿迁市建设大厦15楼1512会议室(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2年10月9日9时30分;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曹新宇0527-84396261地址: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3楼名称: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采购人信息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
项目联系人:李许静(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27-81888178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2楼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一、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电话:0527-81888178
序号 |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1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2 | 响应有效期 | 60日(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3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 |
4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
5 |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 采购人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收费标准的63%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6 | 项目类别 | 本项目为服务采购。 |
7 | 磋商需要携带的资料 | (1)响应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
8 | 其他要求 | 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
2.3合格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2.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二条及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且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2.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2、合格的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1、采购方式
供应商一旦申请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4、费用本次磋商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3、适用法律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函;6、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修改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文件提供截止时间之前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规定时间内收到的澄清予以答复,答复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磋商文件的澄清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5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所有补充、修改和变更文件均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8.3供应商应及时登录邮箱获取澄清答疑文件(修改后磋商文件),如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及时下载澄清和修改,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8.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通过电子邮箱方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收到修改文件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同已收。8.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10.1.1响应声明及承诺函;10.1资格、资质证明文件10、响应文件构成9.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服务要求、质量要求、服务期、响应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可能被拒绝。9、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0.2.3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2.2明细报价表;10.2.1报价一览表;10.2报价文件10.1.3供应商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10.1.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5磋商所需的其他资料10.4.1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4商务文件10.3.2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10.3.1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评分细则,格式自拟);10.3技术文件
11.4供应商应将全套响应文件密封包装。11.3除特别说明外,全套响应文件的书面部分均使用A4规格纸张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11.2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要的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11.1响应文件的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封面显著处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1、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装订和密封要求注:(1)响应文件构成资料为非中文时应提供中文译版;(2)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2.3.1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标准;12.3报价注意事项:中涉及到的其他一切费用12.2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的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报价内容包括:软件开发、安装调试、人工费、服务费、售后、税金以及交付使用过程12.1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不公开;以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价。12、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有响应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4.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少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的,磋商小组将其作无效标处理。14、响应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13、保证金12.3.2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磋商结束最终成交,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16、响应文件被拒绝接收的情形15.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5.2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拒绝接收。15、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7.3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7.1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质证件的;17、无效标条款五、无效标、废标、串通参与磋商认定条款16.2未密封的响应文件。16.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
17.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17.8其它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取消的申请;17.7供应商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恶意串通情形的;17.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7.5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离,未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17.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9、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处理1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8.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符合19条情形除外);18、废标条款
20.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0.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0.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0.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0、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条款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1.3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21.2评审活动开始前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21.1供应商直接或间接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申请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1、恶意串通参与磋商的情形20.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0.5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21.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1.8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1.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或者放弃成交;21.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21.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磋商活动的;21.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22.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监管。六、磋商程序及最终报价21.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1.1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1.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21.1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为同一人;
25、磋商程序“公平、公正、客观、竞争”为磋商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根据这一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24、磋商原则采购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独立完成磋商工作,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磋商、推选成交候选人。23、磋商小组22.2磋商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
25.2磋商程序25.1.4磋商时,由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对检查未通过的,代理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响应文件。25.1.3供应商应委派法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活动,参加磋商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参与开标会议的,将按无效标处理。25.1.2磋商会议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25.1.1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采购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采购监管部门视情况参与监管。25.1磋商会议流程
报价一览表中大、小写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的,以大写为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明细报价表内容应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修正明细报价表。25.2.5磋商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5.2.4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标。所谓重大偏离是指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述主要服务需求、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组员同意。25.2.3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5.2.2磋商小组首先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审查的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对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25.2.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有效申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及服务承诺,最终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作为评审的依据。26、最终报价25.2.6供应商未及时参与磋商的,视为其退出磋商,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
④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是否接受联合体以“项目基本情况”相关内容为准,是否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以“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为准。)③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参加磋商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上传加盖出具单位公章的电子件)。注:①参加磋商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28.2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8.1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磋商小组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负有保密责任。28、磋商过程保密在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符合供应商须知19条情形的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27、推荐成交候选人26.2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首轮报价。在采购内容和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供应商每轮报价均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分项报价按首轮报价与最终报价调整比例进行同比调整。
29.2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9.1在成交结果公告期届满前,成交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29、确定成交供应商七、成交及合同签订28.4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28.3在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有专门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31.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采购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次报价及服务承诺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31、签订和公告合同30.1成交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30、成交通知书29.3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4、付款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专家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33、验收八、验收及付款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32、履约保证金
联系部门: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或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现场纸质提交质疑35.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具体起算时间见35.2),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超出采购机构代理范围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35、质疑与投诉九、质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采购人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3)对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本项目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1)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5.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通讯地址:宿迁市便民方舟2号楼3楼或宿迁市府苑小区商住楼A座2楼联系电话:0527-84396261或0527-81888178
(4)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5.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必备内容:35.3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方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5.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9)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代理人同时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8)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提出质疑的日期;(6)必要的法律依据;(5)事实依据;
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打分。磋商小组组长对各评审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复核无误后汇总。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首先按照下列指标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未通过评审的为无效标,不再参与评审。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评分法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信用信息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其他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因素 | 分数 | 评审标准 | |
报价分 | 投标报价 | 15.00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供应商最终报价)*15。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技术响应 | 对项目现状的理解 | 5.00 | 供应商须充分结合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报装业务现状,对项目建设背景、现状基础、建设需求等进行充分分析和理解,并对核心业务流程梳理进行阐述说明。方案内容优于采购要求的,得5-4(含)分;方案基本满足使用要求,内容基本详实、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2(含)分;方案内容不够完整、不能完全实现采购要求的得2-1(含)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技术响应 | 设计方案 | 6.00 | 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设计方案、技术架构设计方案、整体建设思路等。方案最大程度满足项目使用要求,内容详实,方案内容优于采购要求的,得 6-4(含)分;方案基本满足使用要求,内容基本详实、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2(含)分;方案内容不够完整、不能全部实现采购要求的,得 2-1(含) 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技术响应 | 功能性要求 | 16.00 | 根据供应商对联合报装业务的需求了解,以及现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情况的理解,要充分利用现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扩展和延伸,制定联合报装业务特色创新方案。方案内容详实,方案内容优于采购要求的,得 16-11(含)分;方案基本满足使用要求,内容基本详实、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1-6(含)分;方案内容不够完整、不能全部实现采购要求的,得 6-1(含) 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技术响应 | 系统对接 | 8.00 | 能够制定详细合理的系统对接方案,对接的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省、市要求。方案最大程度满足项目使用要求,内容详实,方案内容优于采购要求的,得8-6分(含);方案基本满足使用要求,内容基本详实、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3分(含);方案内容不够完整、通过后期优化能实现采购要求的,得3-1分(含);没有内容不得分。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企业业绩 | 8.00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类似房地产、建筑、市政工程管理系统软件项目成功案例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8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企业经营业绩、信誉 | 第三方信用报告 | 2.00 | 信用得分=2*综合得分(即综合性信用评价报告分数)/100,以提供的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报告为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信用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 (信用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企业证书 | 企业证书 | 3.00 |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1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2、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证书,得 0.5分;3、供应商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能力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 CS”证书得 0.5 分;4、供应商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有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进度、管理方案 | 16.00 | 根据供应商对系统建设进度计划、组织保障、质量管理、风险管理、进度保障等方面描述清晰、合理进行打分。方案内容详细完善、节点控制把控到位、管理措施完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6-12(含)分;方案内容完整、具有管理措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1-7(含)分;方案内容粗略,质量管理及节点控制一般,通过后期优化能够实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1(含)分。其他情况或没有内容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项目组人员 | 9.00 | 1、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集项目管理师、高级程序员、系统分析师、PMP证书的,每提供1个证书得1.5分,最高得6分; 2、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软件设计师,每提供1个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及2022年1月(含)以来任意一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否则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售后服务 | 6.00 | 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内容贴切性等进行打分,方案详细、响应及时、 服务贴切,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6-4(含)分;方案详细,服务响应时间虽有滞后,能够满足采购需求,服务内容不够贴切,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4-2(含)分;方案笼统、服务响应滞后、服务内容不够贴切,不过承诺经过优化可实现采购需求,得 2-1(含)分。没有内容或其情况不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不得分。 |
项目实施方案 | 培训方案 | 6.00 | 根据供应商项目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满足用户需求等方面进行打分。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方面安排合理可行,满足用户要求,得6-4(含)分;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方面安排合理可行,满足用户要求,但有不足之处,得 4-2(含)分;培训计划、内容方面安排有缺陷,得 2-1(含) 分。没有内容不得分。 |
建设目标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工作的通知》(苏工改办〔2021〕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营造全国一流用电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45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等文件要求,宿迁市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部署,提高宿迁市用电、用水、用气等市政公用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快优化区域营商环境,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基于宿迁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与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融合应用,通过推行电水气业务联合办理,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做到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实时传送,实现“一口登记、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踏勘、一次承诺、一并接入、一网流转、一站办结”的水、电、气、排水、通信、广电全流程网上联动报装模式,跟踪督办、信息共享。(一)建设背景一、项目概况第四部分采购需求4、评标结果。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形成评标报告。
二、实现要求主要功能包括:系统组织架构、公共服务报装专区、市政公用报装靠前服务、市政公共服务单位管理、行政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联合踏勘、联合方案审查、办理环节短信提示、评价服务、工程建设项目事项运行配置中心升级、数据共享。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系统是宿迁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的子系统之一,主要是实现工程建设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对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电进行全流程综合管理、单项报装和联合报装,实现水电气信报装的一口登记、一表申请、一次开挖、一次修复。市政公共服务单位可对申请的案件受理,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可对市政公共服务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三)建设内容通过优化再造办理流程,整合市政公用服务资源、打造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提升专业服务效率,实现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速增效。细化业务类型、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优化线下窗口、整合线上功能、建立协同机制,将水、电、气、通信、广电、排水业务分别申请、各自办理的模式,调整为多项业务“一表申请、同时受理、联合审查、统一验收、同步开通”的联合管理、办理新模式,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水、电、气、通信、广电、排水业务办理的便利度。系统建设目标主要围绕企业及群众办事“只跑一次窗口,只交一次资料”,百姓少跑路,数据多跑路的理念的建设目标。减少申请人申请时间,缩短申请人跑路时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申请人办理满意度的宗旨;开发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系统,优化工程建设项目通水、通电、通气、排水、通信、广电基建设施报装、办理、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水、电、气、通信、广电、排水等企业提高服务水平。
4.采用成熟技术和产品:投标人所投软件选型和设计应具备先进性、成熟性,主体功能的软件产品必须具有应用成功经验和实施案例,除部分创新研究,不允许在实施过程中作实验性开发或产品试用,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防范开发集成过程中的技术风险和产品风险。3.标准化与规范化:标准化是支撑电子政务的重要手段,电子政务工程首先应遵循国际上成熟的、通用的标准、规范和协议。其次是要遵照执行国家颁布的现有法律、标准以及即将推出的各类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基于XML电子公文格式规范》、《XML在电子政务中的应用指南》、《电子政务流程设计方法通用规范》等。三是参考本省和本地区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四是基于当地电子政务建设的具体需要,补充和完善地方电子政务标准,用于规范将来各类电子政务应用建设,为电子政务应用整合和后期工程建设打下基础。2.安全性: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应确保平台内部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从而确保整个系统的安全运行。1.系统设计:投标人需充分考虑到系统今后纵向和横向的平滑扩展能力,应采用多层架构的体系结构,系统按照构件化、面向对象的设计思路,灵活性好、可维护性高。平台能满足以下的软件开发设计需求:(一)设计要求
2.要求基于JavaEE技术路线、采用微服务架构进行设计实现,平台需支持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在高并发用户访问、海量数据高频存取、智能数据快速检索等方面的特性;平台业务基于微服务架构设计原则实现业务的服务化、组件化;平台需要能支持微服务架构下的分布式事务,提供回滚机制,确保业务流程数据的一致性;需要支持服务调用链分析,自动分析服务依赖的压力点、易故障点和瓶颈点,实现业务的隔离解耦、敏捷运维。1.系统需采用前后端分离的架构开发。前端UI需基于Javascript、Css、Html等标准技术进行开发,通过AJAX通讯机制实现UI和服务、数据分离的开发模型;需要能兼容各种版本的主流浏览器;系统将保持系统技术的延续性,充分利用宿迁市现有系统的资源,保证系统技术路线先进、可行、合理、成熟。构建系统开发和运行环境的技术核心,包括如下技术:(二)技术需求6.易用性要求:投标人所投系统应向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业务使用体验;向操作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操作界面,适用于登录和维护。5.可维护性与可管理性:投标人所投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应提供方便、灵活的维护手段,方便应用人员的维护和管理。应采用目前主流的编程技术,附带文档标准且全面。
三、项目实施方案7.平台支持与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平台安全登录。6.系统构件化设计,面向对象,可做到灵活扩展系统采用三层架构体系,充分考虑到以后纵向和横向的发展在网络稳定的环境下操作性界面的系统响应时间均要求小于3秒;系统支持正常1000个同时在线用户的性能要求;当100个用户并发请求同一个中等复杂度的事物时,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平台需要7*24小时不停机运行,系统维护、数据维护等工作必须支持在线执行。5.需要支持持续集成和持续交付,支持以容器为载体,实现软件系统从开发、测试到部署和运维的一体化管理,提高软件开发部署的效能,迅速响应业务的需求。4.需要支持分布式、容器化部署;支持水平扩展,充分利用云平台和容器化技术的优势,建立弹性的应用与服务资源池,通过应用与服务的负载均衡策略提升系统的整体并发能力;通过读写库分离、冷热数据分离、历史数据分离的设计,提升数据库层的并发能力;读写分离技术需要支持基于规则的分片策略、完善的SQL解析引擎,无需修改已上线业务代码能实现瓶颈大数据表的快速分库分表支持。3.要求引入分布式缓存、消息队列、非结构化数据库、云存储等关键支撑组件,充分分析业务性能瓶颈找到关键支撑组件的应用场景,充分利用支撑组件的特性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充分发挥“云”环境优势。
(一)公共服务报装专区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旨在实现工程建设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对供水、排水、供电、通信、广电、供气进行单项报装和联合报装,实现水电气信报装的一口登记、一表申请、一次开挖、一次修复。受理企业可对申请的案件受理,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可对受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主要功能性要求建设内容如下:五、具体内容供应商应根据评分办法内容配备项目组人员,并根据评标办法内容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供应商应委派一名具有资深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处理能力、对联合报装平台有一定了解,且具备开发经验的项目负责人牵头协调与用户单位的相关事宜,确保整个项目顺利实施,同时负责协调与用户单位的商务、技术、人员安排、项目管理及进度控制等事宜。人员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系统建设进度计划、组织保障、质量管理、风险管理、进度保障。
(四)行政行业管理部门管理针对市政公共服务单位提供统一服务和管理,规范化管理服务单位的基本信息及业务受理范围,提供统一的业务处理模块,满足市政公共服务单位事项办理的全流程“一单清”申报。主要功能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管理、报装业务受理、报装业务审核、行政审批事项“一单清”申报、合同管理、上传功能、下载通道。(三)市政公共服务单位管理建立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项目储备库和项目实施库,推行“一站式”集中服务、主动服务,一是通过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时获取发改投资平台已产生的相关项目信息入项目实施库,二是同在土地出让阶段通过企业登记报装信息采集单入项目储备库,主动沟通,获取接入需求,设计方案,图档等相关信息,实现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接入。(二)市政公用报装靠前服务根据用户端申报的实际需求,进行规划市政报装服务的专用服务专区,依托宿迁市政务服务旗舰店作为申报入口,提供统一的办理服务。主要功能包括:企业申请报装功能、受理项目公示、在线预约和靠前服务、在线咨询、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留言窗口、材料上传和下载、报装申请用户类型(居民、商业、工业)分类。
在完成现场联合踏勘后,各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共享信息,按照水电气热各自施工规范和安全标准,以协同施工组织、减少重复开挖的思路,优化各自施工设计方案。各公用服务单位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编制。联合方案审查功能模块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城市规划要求对市政报装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并对总体布局、周边环境、安全等提出具体明确的审查意见。(六)联合方案审查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广电相关市政公共服务单位在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受理报装业务后,针对业务实际情况组织现场联合踏勘。综合业务窗口人员同步将项目信息推送给相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牵头开展公用服务单位与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合踏勘。主要功能包括:联合踏勘申请、单位踏勘确认、踏勘意见反馈。(五)联合踏勘针对行政行业管理部门提供统一服务和管理,提供统一的业务处理模块,满足行政行业管理部门事项办理的全流程审核及监管。主要功能包括:企业入驻审核、业务监管、收费依据维护管理。
(九)工程建设项目事项运行配置中心升级建设单位申报办理完成报装业务后,可提供本次业务办理好差评服务。(八)评价服务建设单位在系统中提交水电气通信报装申请后,发送到市政公共服务单位办理人员短信提示,系统将以短信的方式将案件受理、工程踏勘等办理进度向建设单位进行推送,方便建设单位及时了解报装受理情况,实现信息及时沟通。(七)办理环节短信提示主要包括:审查受理、同步审查、统一反馈、方案补正、方案复审。
积极推动电子证照、超级管理员、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材料库、苏服办等在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装平台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将苏服办作为移动端入口,推行“网上申报、信任在先、办结核验”的审批模式,结电合子材料、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签章等技术体系和制度的完善,逐步完善、推广全流程网上办事模式,提升网上办理率和便捷化程度。依托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和办件信息库,为综合服务中心窗口以及业务审批人员开展联合审批、联合踏勘、联合审查、统一验收、同步开通提供数据比对支撑。(十一)数据共享基于江苏省“苏服办”APP,新增宿迁市市政服务报装移动端应用,支持业务咨询,项目办理进度查看等功能,实现市政公共服务移动端统一入口。(十)移动端应用进一步调整配置事项清单、材料清单、业务流程标准化,实现材料一次上传,多次复用。根据业务实际需求,通过调整优化并梳理电力接入工程与水、气等工程审批流程共同的步骤和环节,相同资料自动同步无需客户多次重复上传。确保实行同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制度。针对本次业务建设范围,充分利用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成果,基于原有的工程建设项目事项运行配置中心进行相关功能升级。
在合同签订后50日内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并上线试运行。(一)工期要求四、服务要求2.与宿迁市电子证照系统和超级管理员系统对接,实现材料共享,多次复用。1.与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拓宽用户提出报装的和报验的渠道,同步推送至电、水、气企业,在各家企业内部完成后续各类流程传递和工作办理,并将相关环节办结后信息反馈至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用户可在宿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查询办理进度。(十二)系统对接
5.本项目所有文档最终必须向业主提供纸质和电子文档,套数按要求提供。4.所有的技术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3.应及时提交软件开发实施计划、进度报告、培训计划及业主认为必要的其他文档;2.最终提供的软件产品应包括各阶段开发文档、运行稳定可靠的本系统安装程序等;1.系统开发应严格遵照国家软件工程规范进行,根据开发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开发文档,包括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记录、用户手册、测试分析报告,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档等;(二)项目文档要求
(2)缺陷管理:缺陷管理是平台软件产品生命周期中识别、管理、沟通任何缺陷的过程(从缺陷的识别到缺陷的解决),平台的应用活动涉及子系统和应用类型众多,通过完善的缺陷管理过程,确保缺陷被跟踪管理而不丢失,进行产品缺陷分析、修改缺陷、审核、验证测试,直至更正或修补完善所有缺陷。(1)故障处理服务:故障处理服务是在平台出现运行故障或不稳定情况下,及时发现故障,并安排专业维护人员进行处理。保证7×24小时的电话受理服务,服务响应时间小于1小时。2.软件产品质保范围:1.提供本地化二年免费质保服务,负责系统质保期的故障处理服务、缺陷管理、系统漏洞处理、质量管控、技术支持、用户培训、应用系统升级服务、日常巡检与安全保障服务、应急处理和数据维护等工作,提供7×24小时质保处理响应。在质保期内,提供至少1名专职驻场人员进行技术支持服务,驻场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实施成员(不能低于计算机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全程参与了本项目。(三)售后服务要求6.投标人必须设置专人在项目建设期间对文档进行检查和管理,项目最终验收后全部移交业主。
(8)日常巡检与安全保障服务:安排专门工程师对系统提供每周至少一次的巡检服务,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再安排一次巡检,并在重大事件期间,加大监控力度,保证平台的安全性、稳定性,防止平台被攻击被篡改。按时根据当期的巡检质量目标,严格进行产品质量巡检。(7)应用系统升级服务:在应用系统的使用环境发生改变(如市场主流浏览器升级)及出现新的安全漏洞后,为保证各应用系统的正常使用,应及时对各应用系统进行兼容性安全性升级。(6)培训方案: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提供所需的培训资料;各业务系统建成后对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帮助相关技术人员熟悉软件的各项功能及具体操作方式。(5)技术支持:操作人员在使用各系统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通过电话、QQ、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技术支持服务;根据甲方要求,派出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支持工作;保证7×24小时的电话受理服务;服务响应时间小于1小时。(4)质量管控:制定质量管控计划,定期进行质量评审、质量管控检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形成服务工作的质量记录、质量管控工作阶段成果物、阶段质量目标的达成情况报告、客户回访记录等。(3)系统漏洞处理:系统漏洞处理是指每月对平台的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如发现新的安全隐患及安全漏洞,由维护人员对漏洞进行修复,并将扫描结果及处理结果向甲方报备。
6.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5.数据备份:定期对平台各系统及运行日志进行备份管理,每月进行一次灾难备份;定期对平台各系统运行数据进行备份,每日进行增量备份,每周进行一次检查,遇重大升级时进行完全备份。4.软件二次开发:针对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和平台运行中的需求,根据甲方要求在不涉及到服务对象范围改动的前提下,对已建功能的修改、测试、部署等工作,中标人要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到位。3.系统处理环境运行维护:做好系统处理环境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处理环境的正常运行。(10)数据维护:按招标方要求不定期对各系统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和维护。(9)应急处理应急处理是指在维护期内,对于系统的突发紧急故障,乙方在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做出回应,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启动应急预案。
(二)项目验收要求:本项目验收工作由包括采购人、评审专家和用户体系代表等在内的项目验收小组来完成,具体成员和组织形式由采购人确定。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为依据,中标人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包括:合同;用户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要求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系统接口规范。(一)验收时间:系统上线稳定试运行15日后,成交人自愿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审核认为满足验收条件的根据相关要求组织验收。六、验收要求建立一整套完备的安全性策略体系,通过设计统一的人员和权限管理功能,建立数据备份措施与制度,实行“运行日志制度”等,确保数据安全性、准确性与可靠性。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数据和信息予以保密,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7.安全审查和保密要求本次信息系统建设符合IPV6技术要求,符合安全保护三级测试要求。
采购单位(全称):(简称甲方)第一部分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草案)宿迁市项目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草案)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且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余款待验收合格满2年后一次付清。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规定。
二、工期:主要标的物清单(详细列明)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价值为元的标的物(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号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中标供应商(全称):(简称乙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
(一)系统上线稳定试运行15日后,成交人自愿提交验收申请,甲方审核认为满足验收条件的根据相关要求组织验收。五、验收由乙方视情况自定实施方式,费用自负。四、实施方式及费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实现响应文件承诺条款。三、质量技术标准
(二)中标人需明确本项目的联系人,保证联系人手机、邮箱24小时畅通,并开通报障邮箱的自动回复功能,以接收采购人的服务请求。若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服务时限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则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一)本项目软件质保及免费维保期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并提供7×24小时的免费升级维护和软件缺陷的长期免费修复。七、售后服务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且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余款待验收合格满2年后一次付清。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预付规定。(三)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天内予以处理。整改完毕后向甲方申请重新组织验收。(二)采购单位组建验收小组,按约定的时间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如有发生,无条件清理退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三)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二)乙方所供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由其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一)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甲方或不可抗力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延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强制解除合同。八、违约条款(三)在质保及免费维保期内,对于采购人的报障服务请求,要在接报后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2小时内修复。
本合同条款、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在报价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十、合同生效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九、知识产权
(一)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十四、词语涵义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十三、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执肆份、乙方各执贰份。十二、合同份数
(七)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六)乙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即。(五)甲方:采购单位,即。(四)服务:根据合同规定甲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三)货物: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二)合同价: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一)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十七、包装要求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十六、专利权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十五、技术规格
(二)乙方应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1、发票;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3、装箱单;4、验收合格证书;5、买方加盖公章证明货物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合格报告。(一)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十九、付款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安排运输,并承担运费。十八、装运条件(二)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四)在项目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对使用方人员进行培训。(三)在合同中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一)货物的现场安装;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主要包括:二十、伴随服务
(二)甲方在乙方交货后及时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甲方应及时填写验收表;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应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一)在发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二十二、检验(二)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乙方应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一)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二十一、质量保证
(二)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如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接受,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和修补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损失的数额,乙方须降低货物的价格。1、乙方同意退货,按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二十三、索赔
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二十六、税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二十五、不可抗力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目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二十四、误期赔偿
地址:地址: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二十八、适用法律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提交仲裁和诉讼。二十七、合同争议
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022年月日2022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封面
二、我方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本项目磋商时间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根据已收到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活动中,特做出如下承诺:(采购单位名称):磋商申请及声明一、磋商申请及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公章)六、我方同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本声明及承诺函上网公开。五、我方若违背本声明及承诺约定,经查实,自愿接受采购人及相关主管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交付采购单位,全面做到履约守信;三、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
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席磋商会议的提供,未出席的可不提供)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授权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提供。)特此授权。(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授权我单位(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单位本次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此次(项目名称)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采购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
三、报价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公章)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价 | ¥: 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工期 | |
备注 |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1.供应商应分项进行填报,表中表格行数可自行添加。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一切费用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再单独结算。表中报价总计应与对应报价一览表中总价一致。明细报价表三、明细报价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备注 |
合计 | ||||||
报价总计 | ¥ 人民币(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五、项目实施方案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此函。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如供应商成交,项目管理、技术及服务人员必须按本表承诺人员操作,不得随意更换。按磋商文件要求附相关人员证书(如有)。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办公电话备注姓名本项目拟任职务学历身份证号办公电话备注六、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八、请在此文档中增加磋商所需其他相关内容(包括资格要求、评标办法、磋商需求中涉及的证件证明及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注:请填写此表,并按要求提供业绩资料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七、供应商承担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验收日期 | 备注 |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
府采购评审专家形象,现对本人在“宿迁市市政公共服务联合报
装平台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评审活动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具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二、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
三、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不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其他利害关系
人财物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六、严格遵守评审工作记录,保守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
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七、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财政部门答复供应
商询问、质疑和投诉;
八、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赔、提供虚假材料或者
串通等违法行为时,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九、本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专家姓名(签字)
2022年10月09日的
1、被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第一成交候选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上海南康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宿迁创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被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理由: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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