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昭觉县乡村振兴局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4312022000011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昭觉县民族宗教和扶贫移民工作局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0834-2562092
中标公司成都德圣禹行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凉山州开创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杭州龙赛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杭州龙骞科技有限公司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昭觉县乡村振兴局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34312022000011
二、项目名称: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杭州龙骞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22号西溪科创园2幛2单元2楼 | 980,00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杭州龙骞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软件开发服务 | 软件开发服务 | 服务地点:在我县沐恩邸社区、昭美社区、南坪社区、伊乌社区、轿顶山社区,按资金比例实施预计覆盖4661户脱贫户信息。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年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 980,000.00 |
邹奕而、杨国、廖庆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4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监督单位:昭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4-833185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昭觉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昭觉县新城镇人民路7号
联系方式:0834-8332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8楼
联系方式:0834-2562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834-2562092
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9日
相关附件:
昭觉县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磋商文件.docx 昭觉县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磋商文件.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审情况.pdf 评审情况.pdf
件文商磋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
代理机构: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共同编制采购单位:昭觉县乡村振兴局项目编号:以采购公告生成编号为准四川省·凉山州
2.采购项目名称: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1.项目编号:以采购公告生成编号为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昭觉县乡村振兴局委托,拟对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第一章磋商邀请2022年06月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三、采购项目简介: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100万元二、资金情况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采购人:昭觉县乡村振兴局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6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8楼、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自2022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16日00: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线获取。售价:0元。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采购人:昭觉县乡村振兴局十二、联系方式: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十、磋商地点: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8楼、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地址: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8楼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834-8332029联系人:伍呷老师地址:昭觉县新城镇人民路7号
1.适用范围二、总则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联系电话:0834-2562092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昭觉县乡村振兴局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项目名称 | 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
4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5 | 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6 |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7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100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8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100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0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1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12 | 进口产品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注: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 |
13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鲜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现场确定。 2.供应商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在项目评标后等发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供应商担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行为情形的相关法律责任。 3.项目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特别要求的,从其要求。 |
14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再予以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如未提供,则不享受对应政策。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中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中标无效;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中标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15 |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响应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节能: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 环保: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
16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18 | 磋商保证金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故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9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交款方式: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开 户 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
20 |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
21 | 结果公告有效期 | 1个工作日 |
22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4-2562092 |
23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4-2562092 |
24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4-2562092 地址: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8楼 |
25 | 投标人询问、质疑 | 1、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由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受理和答复。 2、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的询问与质疑,采购人不予受理和答复,询问与质疑的内容需要采购人答复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请采购人回复后,由代理机构统一答复。 3、供应商的所有询问、质疑以书面形式并现场提交以外的其他形式提出的,不予受理和答复,即便有答复的,答复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除当面递交以外的其他递交形式(如快递、邮寄、电子邮件、微信等)递交的供应商询问、质疑。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询问、质疑,由此而造成的供应商权利失效和其他各类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4-2562092 地址:西昌市月海路一段正祥国际8楼 邮编:615000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26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昭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4-8331853 邮编:61615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27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28 | 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答疑会。 |
29 | 成交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
30 | 供应商信用融资 | 1、《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jzcfg/40288687657ff75501672fd954532414.html; 2、《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财采[2019]17号):http://cdcz.chengdu.gov.cn/cdsczj/c130459/2020-03/19/content_072fe2d2c7094be5a4ed38eec211d15b.shtml。 |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昭觉县乡村振兴局2.采购主体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4.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3.3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不缴纳)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2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1.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三、磋商文件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11.4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3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6.报价(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响应文件无效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单位就有关磋商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1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和其他响应两部分,可不分册装订。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电子文档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18.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提供电子文档1份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包括响应函、技术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初始报价及评审办法中涉及的需要提供的相关内容。响应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第七章2.4.6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20.1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用正楷填写“递交响应文件签收表”然后将签收表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3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3.确定成交供应商六、成交事项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五、评审21.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二: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4.成交结果(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5.成交通知书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6.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
27.3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7.2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7.1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供应商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9.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7.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2.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合同公告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30.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4.验收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3.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磋商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方式。35.资金支付34.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十、其他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资格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第三章供应商资格要求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来,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②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2、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年度供应商单位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④如果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可针对本项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一、资格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授权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授权代表证明材料;
6、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③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4、①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1、项目名称: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一、项目概况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3、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须按要求签署和盖章;特别说明:1、新成立企业不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年度要求的,供应商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6、采购预算:100万元5、采购内容:根据建设目标,建设一个村社智理户联码云平台,将涵盖数字党建、村社档案、村社诚信积分、防返贫监测、综合治理等子模块。4、资金来源:2022年东西部协作资金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采购人:昭觉县乡村振兴局
(3)村社诚信积分建设村社档案数据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户、组、村为基础,精确管理户主(特别是脱贫人口)、家庭成员、户址、网格等基础数据,为治理应用提供精确数据服务。(2)村社档案建设数字党建系统,使党建工作可视化,以文字、图片、直播等形式,通过党员管理、工作管理、党建直播等子功能,直观生动的展示党建成果,更好传播党建理论、关注党建动态、展示党建成果、教育党员干部、加强党群联系,实现党融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让群众能时时处处听到党的声音。(1)数字党建1、服务内容:
三、商务要求建设综合治理系统,采用网格化管理和党员联户治理手段,通过网格巡查、联户走访、矛盾调解、清廉村居、微心愿等一系列子应用,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5)综合治理建设防返贫监测系统,以家庭为单位,采用“农户自主申报、部门数据比对、干部常态摸排”三线并行模式,日常重点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互为补充、相互协同。(4)防返贫监测建设村社诚信积分系统,以户为单位用积分形式进行直观的管理,通过积分考评、积分排名、积分兑换等相关子应用建立积分奖惩机制,激发基层群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感,并获得相应的价值,有效的推进“三治”融合,营造“守规守礼”的良好氛围。
1、服务期内,中标方需要提供系统所需硬件及软件平台、网络及其他配套资源,业主不再支付其他费用。5、售后服务:4.履约验收标准:由业主组织专家,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履约验收,验收结果作为付款依据。3.付款方式:由采购人及供应商合同约定为准。2.服务地点:在我县沐恩邸社区、昭美社区、南坪社区、伊乌社区、轿顶山社区,按资金比例实施预计覆盖4661户脱贫户信息。1.服务时间:三年。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中标公司必须承诺质保期满后,经过协商可有偿继续提供软件升级、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中标方对本项目提供“7*24”的技术服务,出现故障,1个小时及时响应,24小时内解决。2、服务期内,中标方需提供至少1人驻场技术支撑,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维护。
资格性响应文件xxxx项目(正本/副本)格式1-1第一部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格式1-2日期:XX年XX月XX日包号: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职务:XXX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XXXX(单位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提示: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日职务:XXX授权代表签字:XXX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格式,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适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1-3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提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XXX(签字或盖章)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XXX(盖章)姓名:XXXX,性别:XXXX,年龄:XXXX(周岁),职务:XXXX,系XXXX(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XXXX地址:XXXX
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1-4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XXX(代理机构名称):本承诺书内容必须全部做出明确应答,如无应答或应答含混,即视为存在未应答事项事实,评审组可按相关规定扣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承诺函格式1-5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七)本次政府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八、我单位(填写“有”或“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填写“有”或“没有”)未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在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期限内,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填写“有”或“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五、我单位(填写“有”或“没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规定的失信行为。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格式1-6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我单位具有《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XXXX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本单位X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根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XXXX(代理机构名称):
(正本/副本)格式2-1第二部分“其他响应文件”格式依据磋商文件第三、四章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格式1-7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日期:XX年XX月XX日包号: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其他响应文件XXXX项目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活动。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响应函格式2-2
地址:XXXX邮编:XXXX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通讯方式: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天。5、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3、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格式2-3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电话:XXXX传真: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表格可以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扩展或调整)项目编号:XXXX项目名称:XXXX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管 理 人 员 | ||||||||
管 理 人 员 | ||||||||
管 理 人 员 | ||||||||
技 术 人 员 | ||||||||
技 术 人 员 | ||||||||
技 术 人 员 | ||||||||
售后 服务 人员 | ||||||||
售后 服务 人员 | ||||||||
售后 服务 人员 |
项目编号:XXXX项目名称:XXXX技术、服务应答表格式2-4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序号 | 品目名称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格式2-5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实质性要求)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编号:XXXX项目名称:XXXX商务应答表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2-6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其他材料格式2-7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1、报价函报价格式2-8依据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天。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磋商报价。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XXXX万元(大写:XXXX)。
传真:XXX联系电话:XXX邮政编码:XXX通讯地址: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供应商名称:XXX(单位公章)
注: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项目编号:XXXX项目名称:XXXX2、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元): 大写: |
格式2-9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3、本报价是供应商全部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最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税金、利润及与供应履约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所有费用。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表”报价合计相等。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2-10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提示: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2、本企业全部产权属于(请选填: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是/不是监狱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本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的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2-11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提示: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附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表格式2-122、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此声明。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万元) | 备注 |
合计(大写): |
投标日期:XXX年XXX月XXX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3、本函在供应商首次提供的响应文件中不提供。经过与磋商小组磋商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才须现场提供此表;2、以上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达到磋商文件具体项目需求及经过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项目需求的所有费用,已包括所有相关税费;注:1、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的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总则第七章评审方法提示:现场单独提交,不装入响应文件,自行准备密封。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2.磋商程序1.5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2.2资格性审查。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磋商。2.3.1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章2.3.1的情况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2.4.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注:仅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和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但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6)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4)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确定继续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3)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
2.5.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5.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本章2.3.1和2.5.3的情况除外)。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和2.5.3的情况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1本次磋商采购采用现场报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5报价。2.4.9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4.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5.6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2.5.5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在磋商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磋商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以上(本章2.3.1和2.5.3的情况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培训方案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培训方案得分均相同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推荐顺序在非小微企业之前。评审得分且培训方案得分均相同,且均为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并列,评审得分且培训方案得分均相同,且均为非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并列。在上述排序后,不发达地区的供应商推荐顺序在非不发达地区的供应商之前;均为不发达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能判定为不发达地区的供应商并列。(不发达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3.综合评分(3)除本章2.3.1和2.5.3的情况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3.3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或共同评审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说明 | |
1 | 报价 20% |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20%×100, 以本次最低有效报价为基准价。 | 20 | 共同评分因素 | |
2 | 企业综合能力27% | 基本资质 | 1.投标人至少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省级高新企业技术证,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至少一人,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6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企业综合能力27% | 品牌专利著作权 | 投标人具有原始取得、全部权利的“党建”、“诚信积分”、“基层治理”、“户联码”的品牌/专利/著作权,每具备一个得3分,最多12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12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企业综合能力27% | 业绩情况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8年01月以来的业绩情况,对业绩情况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匹配程度、业绩数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 提供以上合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9 | 共同评分因素 |
3 | 技术及实施方案28% | 技术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分: 1.项目需求分析详细、设计方案合理可行、系统架构设计合理、使用技术先进的得8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不完善的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2.项目技术方案在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考虑全面的得8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不完善的扣2分,本项扣完为止。 | 16 | 技术评分因素 |
3 | 技术及实施方案28% | 实施方案 | 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项目实施方案详细、进度安排合理、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配备完整、培训计划和培训措施完善的得12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不完善的扣3分,本项扣完为止。 | 12 | 技术评分因素 |
4 | 系统演示20% | 软件演示 | 投标人须以真实应用系统对重要技术参数进行逐项录屏演示,不得以PPT等其他文档进行演示,满分15分。具体演示内容要求如下: 1、演示数字党建功能,包括党员档案、打卡管理、活动管理、在线党建直播子功能、支部管理(3分,不提供演示此项为零分); 2、演示村社档案功能,包括居民基本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网络管理、居民小组管理、居民住址一户一码管理子功能。(3分,不提供演示此项为零分); 3、演示村社诚信积分管理功能,包括居民积分的查看、考核标准的制订和管理、积分兑换明细、排行规则制定子功能(3分,不提供演示此项为零分); 4、演示防返贫监测功能,包括居民帮申请、帮扶核验、返贫预警、防返贫档案子功能(3分,不提供演示此项为零分); 5、演示综合治理功能,包括双联四包、在线矛盾调解、清廉村居、微心愿子功能(3分,不提供演示此项为零分)。 | 15 | 技术评分因素 |
4 | 系统演示20% | 硬件演示 | 投标人须以户联码实体示例码牌对线下扫码走访、一码申报、一码摸排、一码考评应用场景进行录屏演示,不得以PPT等其他文档进行演示,满分5分(不提供演示此项为零分)。 | 5 | 技术评分因素 |
5 | 售后服务等内容 4% | 售后服务方案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分: 售后服务方案完整、保障措施详细、运维团队技术力量雄厚、维护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到位的得4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不完善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4 | 技术评分因素 |
6 | 响应文件规范性1% | 标书规范性 |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1 | 共同评分因素 |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采购人(甲方):XXX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签订地点:XXX合同编号:XXX合同编号: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
3、项目背景:2、资金来源:1、项目名称: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招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供应商(乙方):XXX
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服务内容:第四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第三条服务地点第二条合同期限
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第六条知识产权
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发的使用权)。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履约保证金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2)如因乙方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同时需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第十一条违约责任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1、甲乙双方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该进行友好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办法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日历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2、仲裁费或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单位公章)乙方:(盖单位公章)
注:本合同仅供样例,具体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共同按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投标内容进行合理、合法、科学修编。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昭觉县乡村振兴局)的(昭
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属
于_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杭州龙赛科技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53人,营业收入为_932.5万元,资产总额为_807.57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科技有有
公公司
企业名称(盖章杭州龙赛科手
日期:2022年6月28
83010601751
46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2
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
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评
审
报
告
四川·凉山
项目编号:N5134312022000011
采购单位:昭觉县乡村振兴局
代理机构: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
一、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1、采购项目: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100万元
(二)采购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昭觉县乡村振
兴局委托,拟对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
目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
2、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评审办法:综合评分。
二、商方法和标准
(一)碳商方法名称和概念
严格按照碳商文件执行。
(二)评分因素
严格按照碳商文件执行。
(三)评分标准及权值
严格按照碳商文件执行。
三、参加商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1 | 凉山州开创商贸有限公司 |
2 | 杭州龙赛科技有限公司 |
3 | 成都德圣禹行科技有限公司 |
四、评审地点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评审地点: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1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3人
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其中,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相关专业技
术方面评审专家1人,经济方面评审专家1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人代表1
人)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
五、组织情况
(一)按照《竞争性碳商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06月28日10:00
时在四川博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开标。
(二)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10:00时止,共3家供应
商签到并递交了响应文件,且各自确认自己的响应文件密封完好。
(三)开标过程是否顺利是)(如不顺利,请说明情况)否()
六、商情况
(一)进入碳商的供应商名单
序号供应商名称
1凉山州开创商贸有限公司
2杭州龙赛科技有限公司
3成都德圣禹行科技有限公司
(二)碳商文件内容是否修改:是()否
(三)修改部分是否取得采购人同意:是()否(
(四)修改内容:(见附件:
(五)允许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是(<)否(
(六)碳商是否终止:是()否(S
(七)碳商轮次:一,报价轮次:
7
(八)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及报价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万元) |
1 | 凉山州开创商贸有限公司 | 99 |
2 | 杭州龙赛科技有限公司 | 98 |
3 | 成都德圣禹行科技有限公司 | 98.5 |
(九)未被允许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原因 |
1 |
七、商小组推荐建议
成交候选人顺序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供应商名称报价(万元)评审得分
杭州龙赛科技有限公司9889
成都德圣禹行科技有限公司
98.552.9
凉山州开创商贸有限公司9952.8
八、商小组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
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组长:
组员:
m
现场监督:
N
2022年06月28日
27/ | 27/ | 27/ | 27/ | 14/800800 | ||||||||||||
108858 | 108858 | 108858 | 108858 | 14/800800 | ||||||||||||
从 | 一 | 14/800800 | ||||||||||||||
从 | 18 | 273 | 14/800800 | |||||||||||||
% | // | 14/800800 | ||||||||||||||
总88 | 14/800800 | |||||||||||||||
以 | 0 | 14/800800 | ||||||||||||||
以 | 30 | 08总 | 14/800800 | |||||||||||||
以 | %87 | 88 | 14/800800 | |||||||||||||
以 | 总 | 14/800800 | ||||||||||||||
%22 | 0 | 14/800800 | ||||||||||||||
08 | 14/800800 | |||||||||||||||
从 | 8010 | 080L55 | ||||||||||||||
从 | 60 | 080L55 | ||||||||||||||
080L55 | ||||||||||||||||
序号12 | 序号12 | 序号12 | 序号12 | 序号12 | 3 |
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商资格审查报告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资格审查依据 |
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
目
N5134312022000011
碳商文件
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 凉山州开创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2 | 杭州龙赛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3 | 成都德圣禹行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 凉山州开创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2 | 杭州龙赛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3 | 成都德圣禹行科技有限公司 |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
原因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是 | 否 |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是 | 否 | ||
碳商小组组长(签字):碳商小组成员(签字): | |||||
日期:2022年06月28日 | 日期:2022年06月28日 | 日期:2022年06月28日 | 日期:2022年06月28日 | 日期:2022年06月28日 |
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商符合审查报告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符合审查依据 |
昭觉县5个社区数字赋能村社户社码治理系统建设采购项
目
N5134312022000011
碳商文件
符合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 凉山州开创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2 | 杭州龙赛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3 | 成都德圣禹行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符合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 凉山州开创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2 | 杭州龙赛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3 | 成都德圣禹行科技有限公司 |
未通过符合审查的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1
原因
通过符合审查的供应商是否达到三家 | 是 | 否 | |
本次采购活动是否终止 | 是 | 否 |
(
碳商小组组长(签字):
碳商小组成员(签字):降件公
日期:2022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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