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粮油及调料等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78.4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zb-2024-057
预算金额48.69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倪雪0411-89716299
中标公司大连市永健粮油配送有限公司48.6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大连市同乐干货调料销售有限公司29.7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 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粮油及调料等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FSZB-2024-057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方式: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05-13
七、 定标日期: 2024-06-05
八、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FSZB-2024-057。
(二)、项目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粮油及调料等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A包:
供应商名称:大连市永健粮油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
中标金额:48.69047万元。
B包:
供应商名称:大连市同乐干货调料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3室。
中标金额:29.7384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A包:
名称:珍珠大米
品牌:增军牌
规格型号:25公斤/袋
数量:260
单价:149.5元/袋
B包:
名称:黄豆酱油
品牌:棒棰岛牌
规格型号:300mL/袋
数量:6380
单价:1.2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嗣文、鲍柱仁、乔广明、梁延堂、张弘(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收费金额(元):A包:5113;B包:3122。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 其他事项:
无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倪雪
联系电话: 0411-89716299
传真: /
地址: 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 0411-66865809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140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粮油及调料等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FSZB-2024-057
四、 采购组织类型:
五、 采购方式: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05-13
七、 定标日期: 2024-06-05
八、 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FSZB-2024-057。
(二)、项目名称: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食堂粮油及调料等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A包:
供应商名称:大连市永健粮油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
中标金额:48.69047万元。
B包:
供应商名称:大连市同乐干货调料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自贸大厦813室。
中标金额:29.7384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A包:
名称:珍珠大米
品牌:增军牌
规格型号:25公斤/袋
数量:260
单价:149.5元/袋
B包:
名称:黄豆酱油
品牌:棒棰岛牌
规格型号:300mL/袋
数量:6380
单价:1.2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嗣文、鲍柱仁、乔广明、梁延堂、张弘(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收费金额(元):A包:5113;B包:3122。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 其他事项:
无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倪雪
联系电话: 0411-89716299
传真: /
地址: 庄河市城关街道巴黎春田小区延安路南段722-9号1层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 0411-66865809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140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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