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1#排土场闭场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06.7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6.79万元
招标联系人岳宏阳18181303393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秀秋1362968123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1#排土场闭场工程[招标公告]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1#排土场闭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1#排土场闭场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1#排土场闭场工程。
2.2建设地点:四川省西昌市太和镇 。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约2067958.5元(含税)。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1#排土场闭场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所涉及的内容,具体以发包人指定施工范围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自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7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并达到合格标准。本项目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建造师已注册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开标当日数据;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若未提供视为有在建工程)。提供2024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的国家相关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若为一级建造师,还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4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的国家相关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6)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4日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0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5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4001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baohu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
杨秀秋
联 系 方 式:
13629681230

8.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地 址:
四川省西昌市太和镇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建设西路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西部分公司
联系人:
岳宏阳
联   系   人:
杨秀秋
电 话:
18181303393
电    话:
13629681230

 
附件: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1#排土场闭场工程-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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