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陕西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省级平台(三期)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018.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rdl】k3-2312154
预算金额1018.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帆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省级平台(三期)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RDL】K3-2312154

项目名称:省政府网站集约化省级平台(三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187,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本项目的建设工期6个月,试运行3个月,以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算起。项目通过终验并正式上线后,进入质保期

采购包2: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验通过

采购包3:45个日历日

采购包4:以本项目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包5:以本项目签订合同为准

采购包6:具体以项目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项目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 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 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  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  0 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 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 知 》(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  财 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  用 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中小企 业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 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 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  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  0 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 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 知 》(财库〔2019〕9); (4)《陕西省  财 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  用 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中小企 业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 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 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  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  0 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 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 知 》(财库〔2019〕9); (4)《陕西省  财 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  用 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中小企 业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安全测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 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 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  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  0 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 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 知 》(财库〔2019〕9); (4)《陕西省  财 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  用 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中小企 业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第三方审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 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 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  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  0 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 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 知 》(财库〔2019〕9); (4)《陕西省  财 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  用 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中小企 业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6(第三方软件测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 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 ;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  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 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 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  强制采购节能产 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  0 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 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  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 的通 知 》(财库〔2019〕9); (4)《陕西省  财 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  用 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中小企 业政 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 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项目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他组织应具有相应资格

(2)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合同包2(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他组织应具有相应资格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合同包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他组织应具有相应资格

(2)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合同包4(安全测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他组织应具有相应资格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合同包5(第三方审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他组织应具有相应资格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

合同包6(第三方软件测评)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他组织应具有相应资格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02日 2024年01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1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包1:9310000.00元;采购包2:228300.00元;采购包3:200000.00元;采购包4:200000.00元;采购包5:62400.00元;采购包6:186300.00元。

          注: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七)采购包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政务大数据服务中心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1号招商银行大厦19层

联系方式:19829085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帆

电话:19829085077

开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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