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美华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霄晨0512-651095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4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总承包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项目已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项批【2022】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教育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城投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总承包(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临湖镇,北至园博园路,东至环镇路,西至柳舍村,南至园博园东入口。
    2.2建设规模:二期占地面积372.8亩,即248540.99㎡,建筑面积156000㎡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39503006002
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总承包
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总承包
1950.00
75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建筑方案设计、景观方案设计、装修方案设计、日照分析、交评配合、施工图设计、配套方案及施工图(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 、概算文件调整(如需,调整的整体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须通过财政评审等相关部门审批)、需报批的设计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并通过审批(施工图审查、技防审查、专家评审等) 。(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设计、总体景观设计和管网综合施工图;单体建筑物各专业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整体方案调整、单体建筑方案工规证报批、初步设计及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及报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指导和配合。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负责设计修改调整、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招标人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确保消防审查及各类审查及时顺利通过,设计服务内容还包括科研、医疗、实验设备必要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服务。 四、设计范围:本项目设计总包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勘察、建筑、结构、暖通(含空调系统设计)、给排水、电气,建筑装修装饰、智慧校园、建筑智能化(需通过技防审查)、幕墙及门窗、景观园林、市政管网、泛光照明、人防(含平战转换预案)、基坑围护设计、室外市政道路、停车专项、交通标识标线、桥梁、室内外运动场地及设施、围墙、大门等构筑物、热水气体设计、实验室工艺配合设计、医学及实验室污水及废气处理等相关配合设计、标识和导视系统设计、危险品仓库、危化品处置集中点、校园文化、声学设计、展陈设计、绿色建筑(含申报绿色建筑正式评价)、海绵城市、设计阶段BIM、装配式、消防、配电及变配电专项设计(以苏州市本地供电规范要求为分界)、热水、天然气配合、厨房及其工艺设计、垃圾分类及垃圾用房设计、物流设计、电梯(升降梯及扶梯)、舞台机械、灯光、音响、其它二次设计(钢结构、膜结构、水景、雕塑等)。 五、备注: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均须原件扫描上传。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采用权重票决法确定中标单位;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给予6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和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3万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6、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方出具;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 (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中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1月18日00:00至2023年01月29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4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城投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劳动路1053号苏州燃气大厦10楼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劳动路1053号苏州燃气大厦11楼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5000
联 系 人:
许美华
联 系 人:
徐霄晨
电 话:
0512-65109571
电 话:
0512-65109581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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