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21130014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滨江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保安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1130014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保安服务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叁拾柒万零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CSCG20230071 金额单位: 元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价(元)
预算单价(元)月
总价(元)年
保安工资
人/月
/
/
57
2230
127110
1525320
社会保险
人/月
/
/
57
994
56658
679896
绩效考核
人/月
/
/
57
100
5700
68400
服务装备
人/月
/
/
57
80
4560
54720
培训管理
人/月
/
/
57
50
2850
34200
税费
人/月
/
/
57
11
627
7524

3465
197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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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4-01 —— 2024-03-31
3.2 履行地点:甲方要求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服务
服务周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长沙滨江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90102700920004204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服务标准及与招标约定的其它相关要求并接受医院考核与监督。
医院保卫科每季对保安公司的服务进行考核,满意率应达到95%以上时付当季全额服务费用,达不到满意率时,扣除当季低于95%百分点的服务费,【如:保安公司当季度满意率只有92%,当季度扣除的服务费应为3%(95%-92%),以此类推】。
一、服务内容:
1、严格遵守医院及保卫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依据合同条款提供优质的安保服务。
2、严格执行公司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3、做好三院区内停车场、道路管理。
4、做好保安人员消防、治安、处突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计划。
5、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消防器材维护,制定消防作业方案,组织训练义务消防队员。
6、如遇突发事件(故),服从医院的调度指挥,积极、主动配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故)的发生。
7、担负义务消防队,如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必须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理,保证医院人员及财产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医院安全并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上级。
8、严格禁止宠物进去医院。
9、禁止未经医院相关部门许可的考察学习团队在我院拍照。
10、完成医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1、保安公司提供57名保安人员,在保卫科的监督下负责医院的各项安保工作。
内保人员岗位分布:
本部
位 置
人数(人)
班次(次)
共计(人)
门 诊
2
2
4
急 诊
2
3
6
北 门
1
2
2
3号楼
1
3
3
发热门诊
1
3
3
巡逻(班长)
1
2
2
监控室(持证上岗)
3(2女1男)
1
3

根据以上的保安人数,还需增设一名管理人员(需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岗位分布本部共需要保安人数为24人(含队长两名),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在酌情进行调整。
南院
位 置
人数(人)
班次(次)
共计(人)
门 诊
1
3
3
车辆进出口
1
3
3
巡逻(班长)
1

1

按照岗位分布南院共需要保安人数为7人,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在酌情进行调整。(包含队长一名)
东院
位 置
人数(人)
班次(次)
共计(人)
门 诊
1
2
2
住院部
1
3
3
名医馆
1
1
1
大门口
1
3
3
巡逻(班长)
1

1

按照岗位分布东院共需要保安人数为10人(包含队长一名),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在酌情进行调整。
停车场人员岗位分布:
本部
位 置
人数(人)
白班
晚班
门诊前坪生态停车场
1
1

门诊前东边摩托车、电动车停车场
1
1

门诊前西边旗杆停车场
1
1

急诊前
2
1
1
后山
3
3

1号楼2号楼之间西边
1
1
1
1号楼2号楼之间东边
1
1

2号楼3号楼之间
1
1

3号楼北边
1
1


白班:12人(含队长1人),晚班:2人。
东院
位 置
人数(人)
班次(次)
共计(人)
办公楼
1
1
1
住院楼
1
1
1

白班:2人。
二、服务标准:
1、保安服务职能:
(1)对三院区提供早、中、夜三班24小时制全天候安保服务。
(2)按工作需求划分管理岗、固定岗、巡逻岗等岗位。
(3)每周五前将下周保安值班表报保卫科。
(4)负责医院各大门出入口、各楼宇出入口、停车场、院内道路、急诊、门诊、行政办公楼等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固定执勤服务。
(5)对医院楼宇各病区及25个重点部门实行24小时巡逻(2小时一次)执勤服务。
(6)保安公司所聘请在医院上班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交保卫科,经医院保卫科审核、同意后方能上岗。
(7)保安公司所有员工入院服务前必须体检,体检合格才能上岗。
(8)保安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9)快速处置各类意外突发事件(醉酒、滋事、精神异常、纠纷事件等),有效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服务标准:
(1)着装要求:服装整齐,着规定保安制服,统一佩带标志。
(2)工作要求:敢管、敢问、机警、灵活,严禁酒后上岗、空岗、脱岗、睡岗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服务态度: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热情服务、严禁与病陪人发生语言冲突,杜绝发生肢体冲突。
(4)人员标准:形象较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年龄25一55周岁,身高1米70以上的男性担任,55周岁以上人员不能超过总人数的10%,综合素质较好的女性可适量增配。
3、装备标准:保安人员服装(冬、春各1套、夏装2套)
对讲机57部、强光手电10部、防爆装备10套、反光背心57件、值勤手套57幅、扩音喇叭10个、橡胶棍25根、雨衣57件、警戒线30根、锥形桶200个、锁车工具10套、口哨27个、电动巡逻车2辆。
4、待遇标准:
(1)“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湖南省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17元/时)。
(2)“社会保险”须符合国家和湖南省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规定。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医院的权利和义务
1、医院有权对保安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对工作不合格的保安员提出处理意见。
2、保安公司每月在岗人数未达到合同要求,医院以实际保安在岗人数支付保安服务费。
3、审定保安公司制定的保安服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4、审定保安公司提出的保安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抽查保安服务经费的使用情况。
5、对保安公司的保安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4次全面的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保安公司提供办公用房,由保安公司无偿使用,水、电、通讯等费用由保安公司承担。
7、负责对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保安公司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设施、设备、保安服务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保安公司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8、依照约定,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
(二)保安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保安服务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医院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保安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保安公司的保安员必须具备政治思想良好(无犯罪记录)、文化素质较高(初中以上)、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及工作责任心强等条件。
3、接受保安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医院对本项目的监督、指导。
4、制定保安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本项目的保安服务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拟定保安服务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每半年向医院上报财务开支情况并作出说明。
6、对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7、保安公司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违纪问题的处理。
8、对保安员管理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医院有关的要求。保安员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保安公司应送医院备案。保安员食宿自行安排,必须按照招标文书中定编人员满员运行。保安公司保证所派保安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应及时调换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保安员。
9、保安公司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按劳动部门的政策给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对保安员办好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手续费用已含在合同中。在合同执行期间,保安员无论是在工作时和非工作时,无论是在工作场所和非工作场所,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和突发医疗疾病,由保安公司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合同期满,投标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医院与下一期中标方做好交接工作。工作人员除管理干部外,其他工作人员不能带离医院,如出现医院大面积人员流失,经查证属保安公司唆使带离,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扣除保安公司当年最后一个季度的收入,以作为弥补医院的损失。
11、合同终止时,保安公司须向医院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医院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医院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2、有权按时从医院支取保安服务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7%(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在保安公司收到医院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保安公司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医院可向保安公司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保安公司承担。
(1)保安公司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
(2)保安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
(3)保安公司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2、医院终止部分合同。医院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保安公司未完成部分的服务,保安公司应承担医院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逾期利息累计不超过1万元整。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采购人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保安公司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医院有关部门,保安公司项目负责人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院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医院的安全管理,保安公司应无条件同意医院直接调配保安公司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在合同期限内,委托管理区域出现偷窃、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医院及其员工受到侵害的,保安公司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保安员故意或过失致人伤亡事件,由保安公司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医院不承担责任。
3、在合同期限内,委托管理停车场、道路区域,发生的车辆刮擦、车内物品被盗、车辆被砸等事故,由医院和保安公司共同协商处理。
4、停车场、道路所有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维修,由医院负责。
5、保安公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医院财物损失的,保安公司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6、因保安公司原因而损坏医院财产,由保安公司负责赔偿。因医院原因,造成保安公司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保安公司经济损失的,医院应给予保安公司相应补偿。
7、如果线下合同和线上合同内容有处突时,以线下合同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 地址: 高塘岭街道莲湖重建地18号

法定代理人: 李波 法定代理人: 陈建宏

委托代理人: 廖群飞 委托代理人: 侯振兴

电话: 0731-85259000 电话: 0731-88058000

传真: 0731-8525900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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