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山县移民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和驾考中心建设项目(10kV供电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31.4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兴山县移民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和驾考中心建设项目(10kV供电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5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兴山县移民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和驾考中心建设项目(10kV供电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最高限价:314629.00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建设40米10kV架空线路及50米电缆线路、电缆分支箱等10kV供电工程(10kV配套部分);电缆分支箱至箱变10kV电缆三根合计约490米(T接箱变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5、工期:3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及国家电网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通过国家电网验收。
  7、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达到国家电网要求的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合格标准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响应,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承试为四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根据《兴山县小型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实施方案》,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如下: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可由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兼任(兼任技术负责人的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总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应提供2024年1月~2024年3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
  (9)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谈判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0)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谈判报价承诺书作为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各供应商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完整的原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谈判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30日至 2024年5月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古夫镇龙珠广场城投公司A2办公室)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未密封或逾期送达或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谈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本项目谈判由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4、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大会议室(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龙珠广场)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大会议室(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龙珠广场)
  六、发布媒体: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龙珠广场
  联系方式:13972588434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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