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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辙叉分公司2024年下半年通勤车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辙叉分公司2024年下半年通勤车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辙叉分公司2024年下半年通勤车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谈判公告 (编号:ZTBQTP(2024)-100号) 1.竞争性谈判条件 1.1根据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宝鸡事业部辙叉分公司需求,现组织中铁宝桥辙叉分公司2024年下半年通勤车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工作。 1.2谈判依据:本次谈判依照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谈判人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要求进行采购。 2.谈判概况和内容 2.1谈判概况:本次谈判选取1家服务商。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本次谈判选取1名成交人。 2.2谈判内容:见附件1 3.资格要求 3.1通用资质要求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③相关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 ④服务保证能力要求: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车辆的年审、保险、人员相关资料证件。 ⑤业绩要求:生产厂、服务商或代理商有三 年通勤服务的供货业绩。 ⑥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未被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铁工业或中铁宝桥列入限制交易名录, 且未被中铁鲁班平台信用评价为高风险;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服务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供应商履约情况证明。 ⑦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专用资格要求 车辆行驶证明、保险证明材料、专业人员上岗证书等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谈判文件的获取 5.1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需提前在中国中铁鲁班商务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本次谈判采用电子版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7月29日前将投标申请表(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谈判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汇款单扫描件发至采购组织人电子邮箱。供应商登陆中国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供应商在线简易操作指南获取: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5.2中国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报价:系统报价时需仔细核对标的物的数量及单位,杜绝出现报价串行、漏项、单位不一致等问题,必须保证线上价格与投标文件报价完全一致。同时,针对只响应而不报价、漏报价的行为,一律视为放弃。需二次报价的,供应商需提前做好报价准备,谈判现场按时完成二次报价。 5.3本次谈判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6.谈判文件的递交 6.1本次谈判在中国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谈判方式。 6.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8月5日14时 00分。预计谈判时间为:8月5日14时 00分。如需调整谈判,具体谈判时间以电话形式进行通知各供应商。谈判地点为: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80号。 6.3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中国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寄至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80号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截止时间同6.2款。线上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放弃谈判。 6.4未按照6.3条规定,供应商逾期上传并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人:赵正轩 电 话:18049070297 邮 箱:bqcggl@crbbg.com 采购联系人:程玉苹 电 话:15829408207 监督部门电话:0917-2867328(纪委) 开户单位: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宝鸡清姜支行 账 号:2603021009022122865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80号 附件1:中铁宝桥辙叉分公司2024年下半年通勤车服务采购内容 附件2: 中铁宝桥辙叉分公司2024年下半年通勤车服务采购申请表 附件3:竞争性谈判二次报价表 附件1: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辙叉分公司2024年下半年通勤车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谈判内容 (编号:ZTBQTP(2024)-100号) (一)谈判内容
(二)技术要求 1.价格说明 1.1单价为宝桥集团-辙叉分公司通勤车辆单趟(往返)价格,最终结算以实际使用车型数量乘以相应的单趟单价; 1.2车辆服务价格具体包括车辆使用费、汽车驾驶员费、加油费、高速过路费、车险费、车载集成终端成本及使用费、车辆维修费等一切费用(含不可预见的费用); 1.3单价中增值税税率为3%,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具体增值税金额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 2.通勤车辆服务内容 2.1日常通勤班次及时间: 1)线路1: 一班:上午6:50到航空大院门口集合7:20出发;16:40到辙叉分公司17:10出发。 二班:下午15:40到航空大院门口集合16:10出发;23:40到辙叉分公司24:10出发。 三班:晚上22:40到航空大院门口集合23:10出发;6:40到辙叉分公司7:10出发。 线路2 上午6:40到宝鸡石油机械厂东门口集合7:10出发;16:40到辙叉分公司17:10出发。 2.2大班通勤班次及时间 大班: 上午7:00到航空大院门口集合7:20出发;19:50到辙叉分公司20:10出发返回。 晚上18:50到航空大院门口集合19:10出发;早上7:50到辙叉分公司8:10出发返回。 2.3接送地点: 线路1:清姜路航空大院门口、高新区科技新城中铁宝桥辙叉分公司。 线路2:宝鸡石油机械厂东门口、高新区科技新城中铁宝桥辙叉分公司。 2.4趟次:每辆车每日往返一次。 2.5需方不承诺每日最少使用班次数量,每日每车型具体使用数量以需方车辆使用单位调度通知为准,供方必须保证车辆需求。 2.6若辆使用不在2.1、2.2接送时间及班次内的,接到使用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通知后,供方亦应及时调度车辆满足使用。如果遇到延时下班,不额外支付延时费用。 3.车况要求 3.1车辆需按规定审验合格,车龄6年以内(以车辆首次上牌日期为准); 3.2车况完好无损、空调良好,外观内饰整洁、干净卫生,定期消毒。 4.服务要求 4.1 所提供的车辆须符合国家交通管理及安全环保等要求,提供的保障通勤服务的车辆和人员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提供车辆和人员相关资质资格证件,具体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明、开户许可证、车辆行驶证明、保险证明材料、专业人员上岗证书等; 4.2服务车辆必须在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起点站,如发车时间前仍未到达,需方可采取其他方式到达目的地,所发生费用由供方负责;如车辆中途故障排除需超过20分钟,供方应马上采取其他交通工具送乘客到达目的地,其费用由供方承担。 4.3在车内温度高于26摄氏度时必须开启冷空调,车内温度低于10摄氏度时必须开启热空调,车厢内必须保证适当通风,为乘员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乘车环境。 4.4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所提供车辆和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执行使用单位车辆管理负责人的调度指令,并监督司乘人员做好服务工作。 4.5车辆的调度安排应以需方车辆使用单位(宝鸡事业部辙叉分公司)车辆管理部门通知为准,必须确保需方车辆使用单位员工正常出勤。 4.6供方必须承诺所提供车辆和人员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以上及乘客座位险100万元以上),以及遇到突发状况的应急预案。 4.7合同执行期间,供方行车载客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如违反交通规则,所有相关罚款由供方负责;如造成交通事故或乘客伤亡,需方有权向供方索赔,由供方承担所有责任及赔偿相应的费用。 5.通勤路线和服务周期 5.1通勤车路线: 高速路线: 线路1:航空大院门口出发—神农上高速—磻溪下高速—到高新区科技新城辙叉分公司。 线路2:宝鸡石油机械厂东门出发—宝鸡高新南站上高速—磻溪下高速—到高新区科技新城辙叉分公司。 非高速路线: 线路1:航空大院门口出发—快速干道(或其他快速通道)—到高新区科技新城辙叉分公司。 线路2:宝鸡石油机械厂东门出发—高新大道—到高新区科技新城辙叉分公司。 5.2服务周期: 本次通勤车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6.结算方式 6.1每月结算一次,通勤服务完成次月办理结算手续,结算单应由甲方车辆使用管理部门(宝鸡事业部辙叉分公司)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乙方于每月2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于开票后30-90天内支付。 6.2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帐或者以承兑汇票、E信通等不超过12个月的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费用,当以承兑汇票或者E信通等供应链金融方式支付时,此价格基础上不另外支付贴息。 6.3本合同无预付款,供方自备启动资金。 附件2: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辙叉分公司2024年下半年通勤车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竞争性谈判申请表 编号:ZTBQTP(2024)-100号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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