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jzb2023-091
预算金额3.53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女士0371-65631666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创业中心五号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成交结果公告(招标编号:CJZB2023-09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创业中心五号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中标人:威克特电力有限公司 (含联合体:四川北众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3.53 元/W
二、其他:
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受郑州西美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创业中心五号 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组织竞争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 活动,现就本次竞争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采购项目名称:创业中心五号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地点: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3 项目概况:创业中心五号园主厂房为多层建筑,建筑面积约 4500㎡,厂房建筑高度 21m,厂房总跨度为 115m×100m,呈“一”字型及“U”字型布置。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耐火等级为二级。本房顶屋面为混 凝土屋面。本项目总屋顶面积约 4500㎡,装机容量约 665KWP。
1.4 采购内容:创业中心五号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 现场踏勘审查;屋面防水、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工程设计(方 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阶段所涉及的审批及核准,设计技术服务等)、接入方案审查等 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全部材料设备购置和监造、卸车、存储场地、保管及二次搬运(光伏 组件、逆变器及通讯棒、支架、导轨、交流并网柜、电缆、控制系统、监控系统、消防设施、光伏清洗给水系统、检修爬梯防护设施及其他辅助设备材料)、屋面防水修复、及施工图纸 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安装、设备功能调试、性能试验、并网所涉及的全部硬件安装和校 验、系统联合调试、施工过程所有内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含与建筑物产权方、使用方的沟 通协调)、根据建筑物屋顶安装光伏后实际情况复核建筑物屋顶承载力并出具最终报告、并 网手续办理,达到安全并网发电、稳定运行条件、技术培训、协助采购人办理相关手续、移 交前维护、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以及缺陷
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1.6 工期:5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1.7 质量标准: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 及深度和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材料设备: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程及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安全并网发电;1.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二、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3 年 09 月 11 日
评审地点: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24 层会议室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孙慧英、闫军、孙留兴
三、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威克特电力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四川北众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成交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花园大道 15 栋 3 楼 A012 室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 978 号 3 栋 1 单元 14 楼 1408 号
成交价:3.53 元/W
工 期:50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质量标准: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 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采购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审查;
材料设备: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规程及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安全并网发电;设计负责人:何少华,证书名称及编号:高级工程师,150201005
项目经理:施红燕,证书名称及编号:一级注册建造师,皖 1342016201724646
四、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西美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24 层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330131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24 层
联系人:秦女士、范女士
电 话:0371-65631666、0371-65632666
邮 箱:zzgxcsjs506@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 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西美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24 层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0371-613301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 17 号楼 24 层 联 系 人: 秦女士、范女士
电 话: 0371-65631666
电子邮件: zzgxcsjs506@163.com
削匙
E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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