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关于祝某等4户诉讼清收律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fszhjzcg2024030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韩小姐0755-88338337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丘工1812370770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3
公告正文
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关于祝某等4户诉讼清收律所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就祝某等4户诉讼清收律所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二、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关于祝某等4户诉讼清收律所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HFSZHJZCG202403018
四、采购内容:
4.1 项目概况:
祝某:易抵贷业务借款人祝某,业务品种为“个人经营性贷款”,贷款本金为人民币505万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宝安区碧涛苑约131平米房产第一顺位抵押,利息已逾欠。
刘某:易抵贷业务借款人刘某以其个人名义向我行贷款,业务品种为“个人经营性贷款”,贷款本金为人民币200万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宝安区龙悦居四期约63平米房产第一顺位抵押,利息已逾欠。
郑某:易抵贷业务借款人郑某以其个人名义向我行贷款,业务品种为“个人经营性贷款”,贷款本金为人民币943万元,贷款期限为36个月,黄埔雅苑约120平米的房产第一顺位抵押,利息已逾欠。
深圳市XX有限公司:分行向深圳市XX有限公司发放贷款500万元,期限12个月,担保方式:老板夫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利息已逾欠。
拟聘请律师采取部分风险代理方式,对上述债务人及相关担保人等进行诉讼催收。
诉请法院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4.2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须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有相关案件的代理经验。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拟派服务团队不少于2人,执业年限在3年以上。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注:①只有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②若因年检等原因造成证件不全时,须持市级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其资格视为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或提供原件不全者,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磋商资格。
③以上资格审查证件复印件(盖章)须一次性提交,未按规定出示证件的视为无效磋商。
④资格审查时间:与开标同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4日14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方式:邮箱报名,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律师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405220652@qq.com 。
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
在本项目采购代理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9日14:00。
4、招标人澄清或修改、答疑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4:00。
5、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
(https://pms.hfbank.com.cn/hfbk/#/outernetlogin)注册并须审核通过后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请选择恒丰银行深圳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已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日10时00分(即响应截止时间)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7 楼会议室。
6.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4.2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4.3  未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函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件的。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5年1月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7 楼会议室。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恒丰银行官网(www.hfbank.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http://www.sz-jstar.com/blank1.htm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九、联系方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发路3号中电长城大厦北塔26楼
联 系 人:韩小姐
电    话:0755-88338337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01室
项目负责人:丘工
电    话:18123707701
 
 
电子邮件:405220652@qq.com
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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