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B99010010Z20241811342
项目名称: 塔溪乡塔溪村兴安城屯村内部分道路两侧排水渠修建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644907.7300
最高限价(元): 644907.7300
采购成本价(元): 619111.4100
需求详情:
详见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服务周期: 30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塔溪乡兴安城屯
报名开始时间:2024-09-09 17:16
报名结束时间:2024-09-12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嫩江市塔溪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15******393
联系座机: 0451-51020269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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