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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南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增效项目)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岳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漳浦县南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增效项目)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漳浦县南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增效项目)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P10页“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4 原文: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K值取值范围为:a=8%(含)~b=12%(含))。
修正后内容: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K值取值范围为:a=7%(含)~b=12.00%(不含))。
2.根据《招标文件》P11页“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5.1原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6日13: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修正后内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6日12: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根据《招标文件》P10页“第一章招标公告"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3原文: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年度保证金形式。
修正后内容: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年度保证金形式。
4.根据《招标文件》P12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1.8原文: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岳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修正后内容: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
5.根据《招标文件》P47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详细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三、原文: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2详细评审标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三、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8%(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12%(填入代表b的具体数,不含本数)(b-a≥4,a、b取值范围在5~12之间)。K值由K1和K2组成,即K=K1×d+K2×(1-d)(d代表K1的权重;K1、K2的取值范围同K;K、K1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修正后内容: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7%(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12.00%(填入代表b的具体数,不含本数)(b-a≥4,a、b取值范围在5~12之间)。K值由K1和K2组成,即K=K1×d+K2×(1-d)(d代表K1的权重;K1、K2的取值范围同K;K、K1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问题描述:根据《招标文件》P178-P188页“第三节  施工组织设计格式(如有)”是否需要提供改章节响应文件。
回复:本工程无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不予提供该项响应文件,
修正后:删除《招标文件》P178-P188页,“第三节  施工组织设计格式(如有)及投标文件(三)”。
注: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与本答疑纪要不符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浦县官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岳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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