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金额
7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某单位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为铁岭市所属区内的12个食堂(11个配送点)提供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供货时根据伙食单位需求所有产品均可供应。本项目共1个包组织采购,其中包含肉与鱼禽蛋类、蔬菜水果类、干杂饮品类等。
采购数量:1包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为铁岭市所属区内的12个食堂(11个配送点)提供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供货时根据伙食单位需求所有产品均可供应。本项目共1个包组织采购,其中包含肉与鱼禽蛋类、蔬菜水果类、干杂饮品类等。招标确定3家供应商,服务期限1年。
需满足的要求: 一、服务标准及要求 1.所送产品三证齐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均符合《粮食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ISO质量体系认证。 2.加工配送场地卫生环境和农药残留检测设备符合行业标准;具备初加工能力、专门配送运输车辆装备(本单位所有或租赁证明)和固定配送及业务人员(劳务合同),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需负责生鲜等冷链商品物流配送,冷链商品不得出现缓化及缓化后冷冻现象,投标人的所有食材原材料均应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国家卫生标准,除农副产品(符合国家要求的农药残留物标准)外,所有食材均应在供货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当批次产品检验或检疫报告,定型包装物食材应满足距离安全保质期时限不少于6个月。 4.满足甲方其他关于农副产品的要求和标准。 5.所有配送产品应做到可溯源,可以向甲方提供采购渠道证明材料。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以优惠率报价。 1. 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市场询价,以沈阳发改委官网公布均价为基准价的,报价执行不低于5%的优惠率;沈阳发改委官网没有公布的品种,由双方市场询价(限定为悬挂价签的大型商超)为基准价的,报价执行不低于10%的优惠率。 2. 配送价格应包含所有税费、成本、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上楼费、外贸、海关、验收、保险等一切费用。 三、结算方式 每半月结算一次,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供完半个月货物,无质量和服务问题,需求单位须在供应商提供发票后15日内结清货款,遇节假日时顺延,以对公转账形式支付。 四、包装、运输及费用 1.送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不得在商品中加价处理,如发现按违规处理。 2. 因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丢失、破损由供应商承担责任,3小时内补足相应货物。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 六、中标供应商确定 副食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择优选定3家资质优良、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副食品供应商,签订保障框架协议;签订正式合同,组织实施供应保障。 七、有关要求 配送顺序:3家每月轮流配送,按照中标排名顺序,每月1日进行轮转。 配送周期:通常每两天配送一次,天数为29和31的月份最后一次配送三天。
详见附表 750.00 2024年01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返回顶部